某外商欲在中国设立一家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该企业的经营管理可采取下列哪种形式?()

题目
多选题
某外商欲在中国设立一家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该企业的经营管理可采取下列哪种形式?()
A

总经理负责制

B

董事会制

C

联合管理制

D

委托管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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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所称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

A、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B、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C、外资企业

D、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公司

E、虽未设立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公司


参考答案:ABC

第2题:

根据中国有关外国法人认许的规定,以下哪种不是外商的活动主要方式()?

A.临时来华进行经贸活动

B.在中国直接投资,主要形式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等

C.在中国进行连续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外国公司名义在中国设立分公司等分支机构

D.同中国的企业合作


参考答案:D

第3题: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外商投资企业是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参与或独立设立的企业

B、外商投资企业是依照中国法律设立的

C、外商投资企业是依照外国法在我国设立的

D、外商投资企业不同于外国企业及其在我国设立的分支机构


参考答案:C

第4题:

根据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规定中,不正确的是(  )。

A.外商投资企业是全部或者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经登记注册设立的企业
B.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适用《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的规定
C.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可以用人民币或可自由兑换货币表示
D.2020年1月1日前依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在2025年之前不可以继续保留原企业组织形式

答案:D
解析:
选项D:2020年1月1日前依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在2025年之前“可以”继续保留原企业组织形式等。

第5题:

共用题干
张某有200万元资金,打算在烟台投资设立一家注册资本为300万元左右的餐饮企业。关于如何设立与管理企业,请回答94-96题。

张某可以选择的企业类型有:
A:与他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家合伙企业
B:单独出资设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
C:与韩国商人共同设立一家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D:与他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家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答案:A,B
解析:
【考点】合伙企业设立条件;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详解】根据《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1条的规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由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共同举办。可见,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外方投资者可以是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但中方合作者只能是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不能是自然人,故张某不能选择与韩国商人共同设立一家中外合作经营企业。选项C错误。根据《公司法》第81条第3款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本题中,张某拟设立的餐饮企业的注册资本仅为300万元左右,不符合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的规定,故D项为错误选项。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均无注册资本的要求,且自然人有作为合伙人或者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资格,故也是张某可以选择的企业类型。综上,A、B为本题正确选项。
【考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详解】根据《公司法》第59条第1款的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而非选项A中的50万元。根据《公司法》第59条第2款的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参股其他有限公司并不受限制,只是不得再投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选项B正确,选项D错误。根据《公司法》第13条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这是公司法总则的规定,也适用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选项C将法定代表人限定为张某本人,是错误的。综上,本题应选B。
【考点】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投资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又无继承人时的解散【详解】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1条第2款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故个人独资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选项D错误。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6条第(二)项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时,应当解散。从该规定的语义来看,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死亡时,其继承人可以继承,故选项B是正确的。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7条第1款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C项认为必须由法院指定的清算人进行清算,是错误的。关于选项A,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条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而公司是企业法人,股东有限责任是其基本特征。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故该企业的名称中不能含有“公司”字样。且2000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的《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6条明确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符合名称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并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因此,本书认为,选项A表述正确,参考答案值得商榷。

第6题:

英国投资者A欲在中国境内投资,该公司的设立至少应符合我国下列( )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A、《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B、《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C、《外商独资企业法》

D、《合同法》


参考答案:ABD

第7题:

甲为中国企业,乙为外国公司,双方决定于2005年在中国境内建立一家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作企业合同约定以下事项:(1)合作企业不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2)设立董事会为企业权力机构,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均由外方合作者担任;(3)在合作期间允许外方先行收回投资。

根据上述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1)双方约定的事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方先行收回投资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正确答案:
(1)双方约定的事项:第一项约定符合法律规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规定,合作企业可以申请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也可以申请为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法人资格企业其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伙企业,合作各方的关系是一种合伙关系,第二项约定不符合法律规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规定,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伙企业一般设立董事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伙企业一般设立联合管理委员会。联合管理委员会成员名额的分配由中外合作者协商确定,由合作各方自行委派。管委会主任、副主任产生办法由合作企业章程规定,中外合作者一方担任主任的,另一方担任副主任。第三项约定符合法律规定。依照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允许合作企业的外国合作者在合作期间内,先行收回投资。 
(2)外国合作者先行收回投资,应符合下列条件:①合作期满时,合作企业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国合作者所有;②税前收回投资应报经财税部门批准;③中外合作者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中的约定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等。

第8题:

某外商甲与国内企业乙约定设立中外合作企业,下列关于甲乙合作方式的描述中,正确的有 ( )。

A.该合作企业将申请设立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

B.在该合作企业的经营过程中,由外商甲先行回收投资

C.该合作企业采取联合管理委员会负责企业的经营管理

D.该合作企业利润分配不按投资比例分成,而采取产品分成方式


正确答案:ABCD

第9题:

某国有企业拟与张某、李某设立一家合伙企业,该拟设立的合伙企业可以是普通合伙企业。( )


答案:错
解析:
本题考核合伙企业的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所以题目中不能设立普通合伙企业。

第10题:

()是由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营组织或个人同中国的公司.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依照中国的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股权式合营企业。

  • A、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 B、外商投资企业 
  • C、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 D、外资企业

正确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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