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中小板某上市公司筹划现金收购一家知名国有医药研发公司,在市场出现传闻时,公司及时披露了相关临时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公司应当持续披露的收购事项进展情况有(  )。[2018年5月真题]Ⅰ.董事会就收购事项作出决议Ⅱ.公司与该医药研发公司的股东签署《股权转让意向协议书》Ⅲ.转让事项获得该医药研发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国资委)批准Ⅳ.由于资金安排问题,公司需要逾期10天支付股权转让款A Ⅰ、Ⅱ、ⅢB Ⅱ、ⅢC Ⅱ、ⅣD Ⅰ、ⅢE Ⅰ、Ⅱ、Ⅲ、Ⅳ

题目
单选题
中小板某上市公司筹划现金收购一家知名国有医药研发公司,在市场出现传闻时,公司及时披露了相关临时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公司应当持续披露的收购事项进展情况有(  )。[2018年5月真题]Ⅰ.董事会就收购事项作出决议Ⅱ.公司与该医药研发公司的股东签署《股权转让意向协议书》Ⅲ.转让事项获得该医药研发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国资委)批准Ⅳ.由于资金安排问题,公司需要逾期10天支付股权转让款
A

Ⅰ、Ⅱ、Ⅲ

B

Ⅱ、Ⅲ

C

Ⅱ、Ⅳ

D

Ⅰ、Ⅲ

E

Ⅰ、Ⅱ、Ⅲ、Ⅳ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A
解析: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第7.6条规定,上市公司按照本规则7.3条或者7.4条规定履行首次披露义务后,还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持续披露有关重大事件的进展情况:①董事会、监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就已披露的重大事件作出决议的,应当及时披露决议情况;②公司就已披露的重大事件与有关当事人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的,应当及时披露意向书或者协议的主要内容;上述意向书或者协议的内容或者履行情况发生重大变更,或者被解除、终止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变更、解除或者终止的情况和原因;③已披露的重大事件获得有关部门批准或者被否决的,应当及时披露批准或者否决情况;④已披露的重大事件出现逾期付款情形的,应当及时披露逾期付款的原因和相关付款安排;⑤已披露的重大事件涉及主要标的尚待交付或者过户的,应当及时披露有关交付或者过户事宜;超过约定交付或者过户期限3个月仍未完成交付或者过户的,应当及时披露未如期完成的原因、进展情况和预计完成的时间,并在此后每隔30日公告一次进展情况,直至完成交付或者过户;⑥已披露的重大事件出现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进展或者变化的,应当及时披露事件的进展或者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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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第 142 题 协议收购是指由收购人与上市公司特定的股票持有人就收购该公司股票的条件、价格、期限等有关事项达成协议,由公司股票的持有人向收购者转让股票,收购人支付资金,达到收购的目的。(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
本题考查协议收购的概念。

第2题:

下列关于上市公司收购人权利义务的表述中,符合上市公司收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收购人为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应当以现金支付收购价款
B.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12个月内不得转让
C.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必须及时公告,载明具体变更事项
D.收购人应当公平对待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应当得到同等对待

答案:A,C,D
解析:
选项B: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18个月内不得转让。

第3题:

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证监会令第36号),下列属于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变动行为的有()。

A、国有股东所控股上市公司吸收合并、发行证券

B、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转让、公开征集转让、非公开协议转让、无偿划转、间接转让、国有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C、国有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协议受让、间接受让、要约收购上市公司股份和认购上市公司发行股票

D、国有股东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


参考答案:ABCD

第4题:

以下可以申请豁免要约收购的情形有( )。

Ⅰ.原来的控股股东甲把股权协议转让给乙,乙成为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28%。乙无需向证监会提出免于发出要约收购的申请

Ⅱ.地方国资委控股的国有企业持有上市公司60%的股权,由于产业整合将其中40%无偿划拨给央企,可以不发出要约收购

Ⅲ.某地方国资控制的国有企业甲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56%股权协议转让给另一地方国资控制的国有企业,两个国资企业分属不同省份国资委控制,无需履行要约收购

Ⅳ.因上市公司减资导致某股东的股权比例由不足30%变成31%,无需履行要约收购

Ⅴ.持股39%以上的企业在同一控制下企业之间的转让无需履行要约收购

A、Ⅰ,Ⅲ,Ⅴ
B、Ⅱ,Ⅲ,Ⅳ
C、Ⅱ,Ⅳ,Ⅴ
D、Ⅳ,Ⅴ

答案:C
解析:
C

Ⅰ项,乙通过协议收购取得控股权,虽然持股比例不到30%,但实质上已构成了上市公司收购,因此应向证监会提出豁免要约收购的申请。


Ⅲ项不属于豁免要约收购的范畴。

第5题:

关于上市公司收购,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Ⅰ.原来的控股股东甲把股权协议转让给乙,乙成为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28%,乙无需向证监会提出免于发出要约收购的申请
Ⅱ.地方国资委控股的国有企业持有上市公司60%的股权,由于产业整合将其中40%无偿划拨给央企,可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
Ⅲ.某地方国资控制的国有企业甲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56%股权协议转让给另一地方国资控制的国有企业,两个国资企业分属不同省份国资委控制,可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
Ⅳ.因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减资导致某股东的股权比例由不足30%变成31%,可适用简易程序免于发出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
Ⅴ.持股30%以上的投资者的股权,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可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

A、Ⅰ、Ⅱ
B、Ⅱ、Ⅲ、Ⅴ
C、Ⅰ、Ⅳ、Ⅴ
D、Ⅰ、Ⅲ、Ⅳ、Ⅴ

答案:C
解析:
《中国证监会上市部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第19条第②项规定,上市公司国有股在不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有企业之间,国务院国资委和地方国有企业之间进行转让时,视为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Ⅱ、Ⅲ两项,不符合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条件。

第6题:

上市公司收购行为完成后,下列情形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收购期限届满,被收购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由证券交易所依法终止上市交易
B.被收购公司不再具备股份有限公司条件的,应当解散
C.收购人应当在15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以公告
D.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18个月内不得转让

答案:A,C,D
解析:
收购行为完成后,被收购公司不再具备股份有限公司条件的,应当依法变更企业形式。

第7题:

下列关于上市公司收购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上市公司收购的投资者的目的在于获得对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B.收购人在要约收购期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C.上市公司收购可以采用依法可以转让的证券进行支付
D.上市公司收购必须采用现金支付

答案:A,B,C
解析:
上市公司收购可以采用现金、依法可以转让的证券、现金与证券相结合等合法方式支付收购上市公司的价款。所以选项D错误。

第8题:

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收购人可以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申请。

A.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转让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B.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取得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收购人承诺1年内不得转让其在公司所拥有的权益

C.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取得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收购人承诺3年内不得转让其在公司所拥有的权益

D.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收购人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收购人承诺3年内不转让其拥有权益的股份,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收购人免于发出要约

E.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收购人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0%,收购人承诺3年内不转让其拥有权益的股份,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收购人免于发出要约


正确答案:ACD

第9题:

关于上市公司收购,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A.原来的控股股东甲把股权协议转让给乙,乙成为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28%。乙无需向证监会提出免于发出要约收购的申请;
B.地方国资委控股的国有企业持有上市公司60%的股权,由于产业整合将其中40%无偿划拨给央企,可免予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
C.某地方国资控制的国有企业甲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56%股权协议转让给另一地方国资控制的国有企业,两个国资企业分属不同省份国资委控制,可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
D.因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减资导致某股东的股权比例由不足30%变成31%,可适用简易程序免于发出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
E.持股30%以上的投资者的股权,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可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

答案:A,D,E
解析:
A,持股28%协议转让,未达到强制要约收购的条件;B、C,上市公司国有股在不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有企业之间,国务院国资委和地方国有企业之间进行转让时,视为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符合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条件。

第10题:

下列关于被收购公司董事会义务的表述,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有( )。

Ⅰ.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对收购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及收购意图进行调查,对要约条件进行分析,对股东是否接受要约提出建议,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提出专业意见

Ⅱ.上市公司就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情况予以公告后,实际控制人仍未披露的,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向实际控制人和受其支配的股东查询,并聘请财务顾问进行查询,并将查询情况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Ⅲ.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向收购人协议转让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的,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前述情形及时予以披露,并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公司利益

Ⅳ.协议收购的收购人对收购条件做出重大变更的,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董事会及独立财务顾问就收购条件的变更情况所出具的补充意见,并予以报告、公告

Ⅴ.间接收购时,实际控制人存在不得收购上市公司情形的,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拒绝接受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向董事会提交的提案或者临时议案,并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告

A、Ⅲ,Ⅴ
B、Ⅰ,Ⅱ,Ⅲ
C、Ⅰ,Ⅲ,Ⅴ
D、Ⅰ,Ⅱ,Ⅳ,Ⅴ

答案:C
解析:
C
Ⅱ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上市公司就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情况予以公告后,实际控制人仍来披露的,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向实际控制人和受其支配的股东查询,必要时可以聘请财务顾问进行查询,并将查询情况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告。Ⅳ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要约收购的收购人对收购要约条件做出重大变更的,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董事会及独立财务顾问就要约条件的变更情况所出具的补充意见,并予以报告、公告。ⅠⅢⅤ三项参见《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五十三条和第六十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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