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们因地震大为骚动,但现在正逐渐恢复平常的宁静。(settle down)

题目
问答题
村民们因地震大为骚动,但现在正逐渐恢复平常的宁静。(settle down)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The villagers were very much excited by the earthquake, but are now setting down to usual quietness.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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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①风停了,雨住了,西湖的水面又恢复了( )。

②上课铃响了,校园( )下来了。

A.安静 平静

B.宁静 恬静

C.平静 安静

D.平静 宁静


正确答案:C
“安静”,①没有声音;没有吵闹和喧哗;②安稳平静。“平静”,没有不安和动荡。“宁静”,(环境、心情)安静。“恬静”指安静;宁静。很显然,本题应当选C。

第2题:

(2018年) 某村拟举行村民委员会选举,该村村民老赵与其数名在县城打工的亲戚均登记参加选举。亲戚们因工作繁忙无法回村投票,委托老赵代为投票。根据《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老赵最多可以接受( )名近亲属委托代为投票。

A.1
B.2
C.3
D.4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委托投票。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每一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接受委托投票不得超过3人。

第3题:

Do you use American dollars or Chinese RMB to ________.

A.balance the account

B.open an account

C.settle the dispute

D.settle the account


正确答案:D

第4题:

Many English boys go to boarding school at the age of seven.They usually ( )quickly and are very happy.

A.get along
B.carry on
C.bring up
D.settle down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察固定搭配,题目意为“许多英国男孩七岁就上寄宿学校,他们通常很快安顿下来,非常快乐。”A选项意为“进展”,B选项意为“从事,继续下去”,C选项意为“抚养,培养”,D选项意为“安顿下来”。根据句意,应该选择D选项。
  

第5题:

Once man began to raise his own animals,he did not have to go out and hunt for his meat.And,since he did not have to move from one place to another hunting for food,man was able to( )down and live in one place.

A.calm
B.get
C.come
D.settle

答案:D
解析:
settle down“定居下来”。

第6题:

Gasoline fumes tend to ______.

A.Settle near the bottom of the bilge

B.Settle near the top of the bilge

C.Settle evenly throughout all levels of the bilge by mixing with air

D.Disperse to atmosphere


正确答案:A

第7题:

某村拟举行村民委员会选举,该村村民老赵与其数名在县城打工的亲戚均登记参加选举。亲戚们因工作繁忙无法回村投票,委托老赵代为投票。根据《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老赵最多可以接受( )名近亲属委托代为投票。

A.1
B.2
C.3
D.4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委托投票。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每一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接受委托投票不得超过3人。(考点:委托投票)

第8题:

The boy will soon settle down once he ()to know the others in the class.

A. will get

B. is getting

C. got

D. gets


参考答案:D

第9题:

共用题干

某村委会主任吴某在竞选时承诺1年内修桥,但1年多了,仍未见效。村民们认为吴某不守信用,拟撤换村委会主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村民们可请求乡镇政府撤换村委会主任
B、该村1/5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可以提出对吴某的罢免要求
C、通过对吴某的罢免,应当由该村全体有选举权的村民的过半数通过
D、若吴某因交通事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村委会主任职务自行终止

答案:B,D
解析:
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30条第3款规定:“前款规定事项中,一般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财务收支情况应当每月公布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公布。”据此,选项A“每季度公布一次”表述错误,应当“每月公布一次”。《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32条规定:“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村务监督机构成员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可以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根据该条,村务监督机构的成员在村民中推选产生,故B项错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33条第1款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以及由村民或者村集体承担误工补贴的聘用人员,应当接受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对其履行职责情况的民主评议。民主评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由村务监督机构主持。”据此,民主评议,除了针对村委会成员外,还针对“由村民或者村集体承担误工补贴的聘用人员”,故C项错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35条第2款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部门、财政部门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审计结果应当公布,其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应当在下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之前公布。”据此,对村委会成员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由县级农业部门、财政部门或者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审计局并无组织权限,故D项错误。


《选举法》第5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向选举他的人民代表大会的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辞职。常务委员会接受辞职,须经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接受辞职的决议,须报送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公告。故选A、C、D。


根据《选举法》第29条第2款规定,选民或者代表,10人以上联名,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故A选项正确。根据《全国人大组织法》第15条规定,全国人大三个以上的代表团或者1/10以上的代表,可以提出对全国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国家主席、副主席、国务院组成人员、中央军委的组成人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邓某等337名代表,超过了全国代表2971名的1/10,所以他们有权提出对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罢免案,故B选项正确。根据《全国人大组织法》第16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一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的代表联名,有权书面提出对国务院和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故C项正确。《选举法》第47条第1款规定:对于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选区选民50人以上联名,对于乡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选区选民3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县人大书面提出罢免要求,故D项错误。


《选举法》第56条规定,主持选举的机构发现有破坏选举的行为或者收到对破坏选举行为的举报,应当及时依法调查处理;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及时移送有关机关予以处理。破坏选举应当由公安机关处理,故B和D正确。


《选举法》第26条规定: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每次选举前对上次选民登记以后新满18周岁的、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选民,予以登记。对选民经登记后迁出原选区的,列入新迁入的选区的选民名单;对死亡的和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从选民名单上除名。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该法第27条规定: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的20日以前公布,实行凭选民证参加投票选举的.并应当发给选民证。该法第28条规定:对于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c选举委员会对申诉意见,应在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申诉人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选举日的5日以前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人民法院的判决为最后决定。


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1条第1款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据此,乡镇人民政府并无撤换村委会成员的权限,故A项错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6条第1款规定:“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说明要求罢免的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据此,B项表述正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6条第2款规定:“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并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据此,罢免案,只要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同意即可通过,而非经全体有选举权的村民的过半数同意而通过,故C项表述错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8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丧失行为能力或者被判处刑罚的,其职务自行终止。”据此,D项表述正确。


根据我国《宪法》第117条之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确实有地方财政自主权,但是其财政收入,依照国家财政体制规定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才由自治机关自主安排使用,故A项错。另外,根据《宪法》第116条的规定,自治地方的人大常委会不能制定自治条例,自治条例必须由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才能制定,所以B项错。C项中自治区高级法院不属于自治机关,所以院长也不一定必须是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D项中“我国实行民族自治”的提法是不对的,我国应该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答案选择A、B、C、D项。


请注意澳门与香港基本法的比较。《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7条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7条不同,表述为:澳门特别行政区境内的土地和资源,除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前已依法确认的私有土地外,属于国家所有……香港特别行政区境内的土地和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在任职期内不得具有外国居留权(《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44条、《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49条)。香港立法机关制定的任何法律均不得同基本法相抵触,不包括法令、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1条,《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1条)。行政长官任期二者相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46条、《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48条)。


A项中,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院都享有终审权,这是特区高度自治内容的一部分。B项中,澳门特区的法律制度是大陆法系的法律制度,在司法体制上,有专门的行政法院,这是香港特区所没有的。在刑事检控职能方面,香港特区受英美法系的影响,由行政部门的律政司承担这一工作,而在澳门,这一工作由专门的检察院承担,而且,检察院亦被认为是司法机关的一部分,所以,C、D两项也正确。


根据我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12条第2款,民族自治地方内其他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建立相应的自治地方或者民族乡。据此,选项A说法错误。根据《宪法》第112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并非自治机关,不享有自治权。故选项B错误。根据《宪法》第120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国家的军事制度和当地的实际需要,经国务院批准,可以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特别注意批准机关必须是国务院,故选项C错误。

第10题:

围绕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我国召开主席会议进行专题协商,就(  )开展研究讨论。
A.《国家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部署》
B.《国家四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
C.《国家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
D.《国家5.1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


答案:C
解析:
围绕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我国召开主席会议进行专题协商,就《国家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开展研究讨论,组织委员深入灾区调研视察,提出许多很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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