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不符合法律规定生育子女的,如何征收社会抚养费?

题目
问答题
流动人口不符合法律规定生育子女的,如何征收社会抚养费?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工作中如何维护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权益()

A管理与服务并重

B开展便民服务

C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

D杜绝乱收费、乱罚款


A,B

第2题:

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征收多少社会抚养费?
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自生育之日起六十日内补办结婚登记;逾期未补办的,按照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二分之一征收社会抚养费。
对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照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征收社会抚养费,并不再批准其生育第二个子女。

第3题:

不符合法律和《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怎样计征社会抚养费?


参考答案:

(1)不符合《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再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6倍至8倍征收;
(2)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3倍至4倍征收;符合婚姻登记条件,在生育后3个月内婚姻登记手续的,免征社会抚养费;
(3)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9倍至10倍征收。
(4)符合再生育的特定条件和间隔时间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1倍征收;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但未到间隔时间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2倍征收;
(5)不符合《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再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逐胎加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计征基数分别以子女出生上一年或者发现违法生育行为上一年农村人口所在县统计部门公布的人均纯收入或者城镇人口所在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收入超过当地平均水平的,超过部分按1倍至2倍征收。
不符合《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一方是村人口,另一方是城镇城镇人口的,以城镇人口所在市上一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计征社会抚养费。
不符合法律和《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除按以上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外,是国家工作人员,还应当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第4题:

违法生育第二个子女应如何缴纳社会抚养费?


正确答案: 分别按男方和女方户籍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个人实际收入高于所在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一倍以上的,按其实际收入的三倍计征社会抚养费。

第5题:

不符合法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书之日起几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

  • A、15日;
  • B、20日;
  • C、30日;
  • D、60日。

正确答案:C

第6题:

对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征收社会抚养费,并不再批准其生育第()个子女。

A1;

B2;

C3


B

第7题:

对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征收社会抚养费,并不再批准其生育第()个子女。

  • A、1;
  • B、2;
  • C、3

正确答案:B

第8题:

对违法生育的男女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方式是( )

A、合并征收社会抚养费;

B、共同征收社会抚养费;

C、按照男女双方各自的子女数分别计征社会抚养费。


参考答案:C

第9题: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施行后,()同时废止。

  • A、《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 B、《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
  • C、《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正确答案:B

第10题:

流动人口不符合法律规定生育子女的,如何征收社会抚养费?


正确答案: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5条规定,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住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2)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3)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均未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