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5日,中国居民李某准备投资一家小型公司。备选经营方向有二,一是商业贸易,二是小五金生产,李某想咨询我国对

题目
问答题
2015年5月15日,中国居民李某准备投资一家小型公司。备选经营方向有二,一是商业贸易,二是小五金生产,李某想咨询我国对小型微利企业在企业所得税优惠方面的政策。作为税务师。请您回答李某咨询的下列问题:  (1)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是什么?  (2)作为新办企业,能否在预缴时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如果可以,在汇算清缴时超过规定标准,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时,如何处理?  (3)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政策应经税务机关审批还是报税务机关备案,如何履行手续?[2015年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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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李某是某国有公司会计,与其朋友张某(个体经营者)想合伙做烟草买卖,由于没有资金,张某 唆使李某先挪用一下单位的公款。数日后,李某利用职务之便挪用了公款30万元。二人在未获得烟草专 卖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将30万元用于香烟买卖活动,案发后,李某携带这笔公款中的10万元逃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对李某的行为应定挪用公款罪和非法经营罪,两罪数罪并罚 B.李某、张某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的共犯 C.李某和张某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共犯 D.李某和张某不构成贪污罪的共犯


正确答案:BCD
根据《刑法》第225条的规定,李某和张某在未获得烟草专卖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烟草 买卖构成非法经营罪的共犯。根据《刑法》第384条第1款的规定,本题中,李某是国有公司的会计,属 于国家工作人员,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为个人进行非法活动,构成挪用公款罪。根据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张某唆使李某挪用公款,张某 可以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共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6条规定,李某携带一部分公款潜逃,构成贪污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 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第2款规定,对李莱的行为应以挪用公款罪、非法经营罪、贪污罪数罪并 罚.对张某的行为应以挪用公款罪和非法经营罪数罪并罚。

第2题:

共用题干
中国公民李某与孙某共同出资设立一家合伙企业,协议约定李某享有70%经营成果。同时李某也是甲上市公司的个人股东兼董事,但未在甲公司任职。2011年相关业务如下:(1)1月李某从甲公司借款10万元,年末未归还也未用于生产经营活动。(2)12月李某领取甲公司董事费12万元,从中拿出5万元通过经认证批准的非营利机构捐给受灾地区。(3)2011年李某和孙某每人从合伙企业各领取工资6万元。(4)2011年合伙企业会计利润50万元,其中包括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乙上市公司分得的股息10万元。请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2011年李某股息、红利性质的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万元。
A:1.63
B:1.7
C:2.4
D:2.63

答案:B
解析:
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分回利息或者股息、红利的,应按比例确定各个投资者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别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50-10+6*2-(0.35*4+0.2*8)*2=46(万元)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0*20%*50%+10*70%*20%*50%=1.7(万元)
未在该公司任职,取得的董事费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捐赠扣除限额=120000*(1-20%)*30%=288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20000*(1-20%)-288001]*40%-7000=19880(元)=1.99(万元)
生产经营活动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6*70%*35%-1.475)*4/12+(46*70%*35%-0.675)*8/12=10.33(万元)

第3题:

张某为一家生产甲醇的企业安全主管,王某为一家煤矿安全主管,李某为一家炼钢厂安全主管,赵某为一家建筑公司安全主管,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上述人员的任免,可不告知安全监管主管部门的是( )。

A.张某

B.王某

C.李某

D.赵某


正确答案:D

第4题:

张某承包了一家餐厅,餐厅每年支付张某报酬10万元,张某不参与分享餐厅经营成果;李某承包了一家国有招待所,承包合同规定每月支付李某工资4000元,同时李某每年要上缴承包费50万元,其余招待所经营成果归李某所有。则下列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张某取得的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B.张某取得的所得按照经营所得项目征税
C.李某取得的工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D.李某取得的工资和承包经营成果都按照经营所得项目征税

答案:A,D
解析:
张某不参与分享餐厅经营成果,其取得的报酬实质上属于岗位责任工资,所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李某参与分享承包招待所的经营成果,其从招待所取得的工资、薪金和承包经营成果都属于“经营所得”。

第5题:

共用题干
中国公民李某与孙某共同出资设立一家合伙企业,协议约定李某享有70%经营成果。同时李某也是甲上市公司的个人股东兼董事,但未在甲公司任职。2011年相关业务如下:(1)1月李某从甲公司借款10万元,年末未归还也未用于生产经营活动。(2)12月李某领取甲公司董事费12万元,从中拿出5万元通过经认证批准的非营利机构捐给受灾地区。(3)2011年李某和孙某每人从合伙企业各领取工资6万元。(4)2011年合伙企业会计利润50万元,其中包括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乙上市公司分得的股息10万元。请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2011年李某生产经营活动的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万元。
A:10.33
B:13.44
C:14.49
D:14.65

答案:A
解析:
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分回利息或者股息、红利的,应按比例确定各个投资者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别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50-10+6*2-(0.35*4+0.2*8)*2=46(万元)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0*20%*50%+10*70%*20%*50%=1.7(万元)
未在该公司任职,取得的董事费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捐赠扣除限额=120000*(1-20%)*30%=288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20000*(1-20%)-288001]*40%-7000=19880(元)=1.99(万元)
生产经营活动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6*70%*35%-1.475)*4/12+(46*70%*35%-0.675)*8/12=10.33(万元)

第6题:

(2017年)某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经理李某在一次朋友聚会上,听朋友陈某(陈某与A公司、B公司无任何关系)说A公司将要收购B公司,于是李某利用此消息进行了投资交易。?

基金经理李某听说该信息后,随机进行了投资交易,下列关于李某的行为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李某是听说陈某信息后进行投资交易的,李某的行为仍是属于内幕交易
B.李某听说陈某信息后和团队一起进行投资交易,李某还是比较专业审慎的
C.李某只是道听途说,消息并不可靠,故李某的行为属于合规行为
D.李某只是道听途说,消息并不可靠,李某的行为不属于内幕交易

答案:D
解析:
李某未经认真研究而仅依据道听途说的信息进行投资,不构成内幕交易。

第7题:

共用题干
中国公民李某与孙某共同出资设立一家合伙企业,协议约定李某享有70%经营成果。同时李某也是甲上市公司的个人股东兼董事,但未在甲公司任职。2011年相关业务如下:(1)1月李某从甲公司借款10万元,年末未归还也未用于生产经营活动。(2)12月李某领取甲公司董事费12万元,从中拿出5万元通过经认证批准的非营利机构捐给受灾地区。(3)2011年李某和孙某每人从合伙企业各领取工资6万元。(4)2011年合伙企业会计利润50万元,其中包括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乙上市公司分得的股息10万元。请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2011年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万元。
A:40
B:46
C:50
D:52

答案:B
解析:
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分回利息或者股息、红利的,应按比例确定各个投资者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别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50-10+6*2-(0.35*4+0.2*8)*2=46(万元)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0*20%*50%+10*70%*20%*50%=1.7(万元)
未在该公司任职,取得的董事费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捐赠扣除限额=120000*(1-20%)*30%=288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20000*(1-20%)-288001]*40%-7000=19880(元)=1.99(万元)
生产经营活动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6*70%*35%-1.475)*4/12+(46*70%*35%-0.675)*8/12=10.33(万元)

第8题:

李某是某化学药物制品有限公司的董事,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他的下列行为中合法的有:( )

A.李某自己还经营一家减肥茶生产企业

B.李某向甲银行借款50万元,用以开发化学药物制品有限公司的新产品,并以公司的资产作为担保

C.乙公司是该化学药物制品有限公司过去的联盟单位,李某将50万元暂偕给乙公司作周转资金用,乙公司1.个月后归还了该款

D.未经股东会同意,李某将减肥茶生产企业的一批紧缺药品以较低的价格出售给该化学药物制品有限公司


正确答案:AB
71.答案:A、B 考点:公司商管人员行为的禁止讲解:《公司法》第149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I)挪用公司资金;(2>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3)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4)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5)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6)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已有;(7)擅自披露公司秘密;(8)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C项中李某将50 万元暂借给乙公司作周转资金用是不合法的,违反了上述第(3)项的规定。B项中李某向甲银行借款50万元用以开发化学药物制品有限公司的新产品,并以公司的资产作为担保并不是为个人债务提供担保,因此该行为是合法的。A项中李某自己经营的减肥茶生产企业,并不是与其任职的公司同类的业务,因此是合法的。D项中未经股东会同意,李某虽将减肥茶生产企业的一批紧缺药品以较低价格卖给该化学药物制品有限公司,但该行为不合法,违反上述第(4)项规定,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B两项。

第9题:

李某经营一家餐厅,其购买了一张音乐人张某创作的流行音乐《暗香》的唱片,该唱片是某唱片公司录制。张某为了给食客营造一个舒适悠闲的就餐环境,在其餐厅播放了《暗香》。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认为李某的行为构成了对张某著作权的侵犯,将其诉至法院。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能否作为原告对李某提起诉讼?为什么?

答案:
解析:
能。著作权第八条规定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被授权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主张权利,并可以作为当事人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活动。

第10题:

李某2019年准备承包甲企业对外经营,李某有两种方案可供选择:
方案一:李某承包以后,工商登记仍为甲企业,李某约定每年上缴甲企业承包费10万元,剩余的经营成果归李某所有。
方案二:李某承包以后,工商登记变更为个体工商户,每年向甲企业支付10万元的承包费以后经营成果归李某所有。
问题:从整体税负上考虑李某应选择何种方式经营,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方案一:首先,个人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后,如果工商登记仍为企业的,不论其分配方式如何,被承包的企业均应先按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其次,承包、承租人按合同(协议)的规定只向发包方、出租方缴纳一定费用后,企业经营成果归其所有的,承包、承租人取得的所得,按“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5%至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方案二:企业实行个人承包、承租经营后,如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工商户的,承包人应依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适用5%至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不再征收企业所得税。
所以方案一不仅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方案二只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方案二从整体税负上考虑更节税,李某应选择方案二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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