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某食品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年底进行存货盘点时发现部分食品因管理不善变质。问题:(1)该食品厂在计算企业

题目
问答题
(二)某食品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年底进行存货盘点时发现部分食品因管理不善变质。问题:(1)该食品厂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因食品变质所产生的损失金额应如何确认?(2)对于该项损失,该食品厂应以何种方式申报扣除,应留存哪些证据材料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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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某副食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各类食品,2005年11月发生如下涉税业务:

(1)本月销售食品共取得不含税收入300000元。

(2)本月收回上月委托外单位加工的食品一批,应支付加工费6000元(不含税),加工食品已验收入库,并收到受托方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本月未申请认证。

(3)从某粮油经营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面粉一批,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认证)上注明的销售额为120000元,税额为15600元。另外支付装卸费800元。

(4)因仓库管理不善,部分库存面粉霉烂,经盘点损失面粉10965元。其中含运费465元,保险费500元。

(5)因管理不善,部分产成品被盗,经盘点损失食品10000元,该食品的原材料为面粉,经查,该企业生产成本明细账中的有关数据,测算出生产成本中料工费的比例为:4:3:3。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经盘点损失的面粉应转出进项税额为多少?

(2)经盘点损失的食品应转出进项税额为多少?

(3)本月收回上月委托外单位加工的食品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多少?

(4)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多少?


正确答案:
(1)盘点损失的面粉应转出进项税额=(10965–465–500)× 13% + 465÷(1–7%)×7%= 1335 元  
(2)盘点损失的食品应转出进项税额= 10000 × 40% × 13% = 520元  
(3)本月收回上月委托外单位加工的食品未申请认证,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0;   
(4)当月应纳增值税=51000-(15600-1335-520)=37255元  

第2题:

某食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营食品生产、食品技术培训、食品设备维修等业务。

2009年10月有关资料如下:

(1)接受某集团企业委托,定制特种中秋月饼,向集团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190000元;食品厂自某商场购买花生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额140000元;

(2)接受某协会委托,加工一批高档点心,协会自行采购大米、植物油等,成本为280000元;收取加工费和代垫辅料款,向某协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200000元;

(3)接受某面点学校委托给其

该食品厂当月应纳营业税为( )元。

A.1740

B.1500

C.5000

D.2500


正确答案:B

第3题:

某食品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各类食品,2003年9月发生如下涉税业务:

(1)本月销售食品共取得不含税收入300000元。

(2)本月收回上月委托外单位加工的食品一批,应支付加工费4000元(不含税),加工食品已验收入库,并收到受托方开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加工费尚未支付。

(3)从某粮油经营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面粉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为120000元,税额为20400元,面粉已验收入库,另以付装卸费800元。

(4)因仓库管理不善,部分库存面粉霉烂,经盘点损失面粉10965元。其中含运费465元,保险费500元。

(5)因管理不善,部分产成品被盗,经盘点损失食品20000元。经查,该企业生产成本明细账中的有关数据,测算出生产成本中料工费的比例为:4:3:3。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经盘点损失的面粉应转出进项税额为( )元。

A.1430

B.1300

C.1335

D.1332.55


正确答案:C

第4题:

某食品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年底进行存货盘点时发现部分食品因管理不善变质。
问题:
1.该食品厂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因食品变质所产生的损失金额应如何确认?
2.对于该项损失,该食品厂应以何种方式申报扣除,应将哪些证据材料留存备查?


答案:
解析:
1.存货变质损失税前准予扣除的金额,为其计税成本扣除残值及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其计税成本包括存货的账面价值和对应转出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2.该食品厂应以专项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该项损失应将以下证据材料留存备查:
(1)存货计税成本的确定依据;
(2)企业内部关于存货变质、残值情况说明及核销资料;
(3)涉及责任人赔偿的,应当有赔偿情况说明;
(4)该项损失数额较大的(指占企业该类资产计税成本10%以上,或减少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增加亏损10%以上),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

第5题:

某食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10月将以前月份外购的副食品用于集体福利,该批外购副食品在购进时已经抵扣了进项税额,账面成本为10000元(其中含运费2000元)。已知副食品的增值税税率为16%,运费的增值税税率为10%,则该食品厂2018年10月应转出进项税额为多少元?


答案:1480(万元)
解析:该食品厂10月应转出进项税额=(10000-2000)×16%+2000×10%=1480(元)。

第6题:

某食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各类食品,5月份发生如下涉税业务: (1)本月向大型商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食品取得不含税收入200 000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向个体经营者销售食品取得含税收入117 000元,开具普通发票。 (2)本月收回上月委托外单位加工的食品一批,支付加工费4 000元(不含税),加工食品已验收入库,并收到受托方开具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未申请认证。 (3)从某粮油经营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面粉一批,取得粮油经营部开具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为l20 000元,税额为20 400元,面粉已验收入库,另支付装卸费800元。发票已于当月申请并通过认证。 (4)因仓库管理不善,部分库存面粉霉烂,经盘点损失面粉10 965元。其中含运费465元、保险费500元。 (5)因管理不善,部分产成品被盗,经盘点损失食品20 000元。经查该厂生产成本明细账中的有关数据,测算出生产成本中料工费的比例为4:3:3。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序号回答下列问题,如有计算,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经盘点损失的面粉和食品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2)计算该企业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3)计算该企业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


正确答案:
(1)计算经盘点损失的面粉和食品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①经盘点损失的面粉,买价和运费应计算转出进项税额,保险费不得计算转出进项税额。盘点损失的面粉应转出的进项税额=(10 965—465—500)×13%+465/(1—7%)×7%=1 335(元)
⑦被盗的食品生产成本中的料工费能够准确划分,因此计算应转出进项税额的依据包括材料成本费用,但不能包括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盘点损失的食品应转出的进项税额=20 000 ×40%×l3%=1 040(元)经盘点损失的面粉和食品应转出的进项税额合计=1 335+1 040=2 375(元)
(2)计算该企业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委托加工食品收到的受托方开具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未申请认证,当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购进面粉取得的粮油经营部开具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为l20 000元,‘税额为20 400元,面粉的适用税率为l3%,税额与销售额不符,属于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发票, 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支付的装卸费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因此.该企业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为0。
(3)计算该企业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 当期销项税额:[200 000+117 000÷(1+17%)]× 17%=51 000(元)该企业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51 000一(0—2 375)=53 375(元)

第7题:

某食品厂既从事农产品初级加工销售,又有成品食品的销售,二者不分开核算,该厂在计算应纳增值税时应按成食品适用税率计算。()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正确

第8题:

某甲食品厂进行了一系列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而这些不正当竞争行为给被侵害的某乙食品厂造成了损失,但是由于市场变化莫测,所遭受的损失难以计算,被侵害的某乙食品厂可以请求的赔偿包括:( )

A.某甲食品厂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无法计算的,赔偿50万元以下损失

B.某乙食品厂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某乙食品厂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C.某乙食品厂的损失难以计算,无法计算的,赔偿50万元以下损失

D.某甲食品厂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的2倍,并应当承担某乙食品厂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正确答案:B
【考点】损害赔偿责任
【解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上述法条B项正确。

第9题:

(三)某制药厂2010年底存货盘点时发现部分药品因管理不善变质。

问题:

1.该厂存货因变质所产生损失的金额应如何确认?

2.该厂在报税务机关审批存货损失时,应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正确答案:
[答案]:
[答案]
1. 存货报废、毁损和变质损失金额为:其账面价值扣除残值及保险赔偿或责任赔偿后的余额部分。
2. 报税务机关审批这部分损失,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单项或批量金额较小(占企业同类存货10%以下,或减少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增加亏损10%以下,或10万元以下。下同)的存货,由企业内部有关技术部门出具技术鉴定证明。
(2)单项或批量金额超过上述规定标准的较大存货,应取得专业技术鉴定部门的鉴定报告或者具有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经济鉴定证明。
(3)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公司理赔情况说明。
(4)企业内部关于存货报废、毁损、变质情况说明及审批文件。
(5)残值情况说明。
(6)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赔偿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

第10题:

河北省承德市某食品厂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0年4月购进一批模具,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含税金额4000元;以赊销方式销售一批饼干,货已发出,开具了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税金额200000元,截至当月底收到150000元的含税货款。该食品厂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当月该食品厂应纳增值税( )元。

A.4248.93
B.5705.24
C.1980.20
D.5825.24

答案:C
解析:
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应纳增值税=200000÷(1+1%)×1%=1980.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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