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与个体运输司机蒋某签订了一份运输合同,合同约定蒋某将货物运到某市后,某公司将依约支付全部运费。结果,蒋某按约定将某

题目
多选题
某公司与个体运输司机蒋某签订了一份运输合同,合同约定蒋某将货物运到某市后,某公司将依约支付全部运费。结果,蒋某按约定将某公司包装好的难以分割的价值10万元的货物运到某市后要求支付合同约定的运费6000元时,某公司没有满足蒋某的要求,仅支付了3000元。蒋某遂将这车货物留置。对此,以下表述正确的有(  )。
A

蒋某无权将整车货物留置,因为货物的价值远超过其享有的债权额

B

蒋某有权留置整车货物,因为其合法占有某公司交给其运输的货物,并且这批货物与其债权的发生有牵连关系,又为不可分物

C

若货物在运输途中,蒋某要求支付运费,某公司没有满足其要求,蒋某无权留置货物

D

若蒋某催告某公司在一个月内支付剩余的3000元运费,某公司未履行的,蒋某有权直接变价处分留置物,并以取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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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有冻死骨张某与红日公司订立了一个买卖合同,约定由张某代办托运将合同标的货物以铁路运输到红日公司所在地。合同履行期限到来时,张某与远健运输公司订立合同,由远健运输公司以铁路运输的方式将货物运至红日公司所在地,并约定货到以后付运费。在运输车辆快到红日公司所在地时,突然路面坍塌导致车辆和货物翻毁,幸未造成人员伤亡。远健运输公司应向谁要求支付运费?( )

A.无权请求谁支付运费

B.张某

C.张某或者红日公司

D.红日公司


正确答案:A
「考点」运输合同中货物毁灭责任承担
「解析」合同法第311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牧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合同法第314条规定,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本题中。路面坍塌属于不可抗力,此造成所运货物毁损、灭失,承运人远健运输公司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因此正确答案是A。

第2题:

蒋某酒后叫代驾陈某开车送其回家,到小区后蒋某让陈某帮忙将后备箱存放的水果搬回家,陈某将水果搬入蒋某家中,见其皮包里放着大量现金,遂将蒋某按倒在地,打了蒋某几拳,让蒋某躺在地上别动后将皮包拿走。陈某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入户抢劫。


参考答案:错

第3题:

蒋某与某造纸厂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该合同书中规定了试用期为1年,在试用期内蒋某不得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蒋某要求解除合同时,需提前60天通知厂方,并须征得厂方的同意,否则厂方不负责转移档案关系。对于该合同的规定,你认为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合同规定1年的试用期符合劳动法的规定,该厂做法是合法的

B.合同规定蒋某在试用期内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反劳动法规定的

C.合同规定试用期满后,蒋某要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60天通知厂方是符合劳动法规定的

D.合同规定试用期满后,蒋某辞职必须得到厂方的同意,否则厂房不负责转移档案关系是违反劳动法规定的。


正确答案:AC

第4题:

居住在A市甲区的蒋某在A市乙区某住宅楼拥有住房一套。为了能够顺利出租,蒋某雇佣住在A市丙区的杨某进行保洁处理。在工作过程中,杨某不慎将窗户上的玻璃撞破,其中的一块碎玻璃掉下来,将从住宅楼下经过的张某(女)的脸严重划伤。张某被送到医院紧急治疗后,与蒋某以及杨某进行交涉,但是因双方分歧较大,未取得任何结果。张某于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本案中,张某应当以谁作为被告提起诉讼才是正确的?

A.应以蒋某作为被告

B.应以杨某作为被告

C.应以蒋某和杨某作为共同被告

D.可以蒋某或杨某作为被告

答案:A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 56 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该法人或其组织为当事人。因此,张某应当起诉雇主蒋某,A 项正确。

第5题:

王某借给周某10万元,由李某和蒋某提供保证担保,王某与李某、蒋某约定,李某和蒋某各保证5万元的清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若周某不能按时还款,李某和蒋某对周某的债务承担按份责任
B.若李某和蒋某之间关于保证份额的约定并未取得王某的同意,则李某和蒋某对周某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C.若李某和蒋某约定各承担50%的保证份额约定并没有得到王某的同意,这个约定只能在李某和蒋某之间有效
D.若周某不能按时还款,王某只能向李某或蒋某中的一人主张权利

答案:A,B,C
解析:
按份责任与连带责任是对共同责任的区分。连带责任是共同责任人对全部债务的承担具有连带关系的责任。按份责任又被称为分割责任,是共同责任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各自承担一定份额的责任。对于按份责任,债权人只能按照份额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所以D项的说法是错误的。因此,本题选ABC。

第6题:

甲公司与个体运输司机乙某签订了一份运输合同,合同约定乙某将货物运到S市后,甲公司将依约支付全部运费。结果,乙某按约定将甲公司包装好的难以分割的价值100万元的货物运到S市后要求支付合同约定的运费7000元时,甲公司没有满足乙某的要求,仅支付了3000元。乙某遂将这车货物留置。对此,以下表述正确的有哪几项?( )

A.乙某有权留置整车货物,因为其合法占有甲公司交给其运输的货物,并且这批货物与其债权的发生有牵连关系,又为不可分物

B.若乙某催告甲公司在一个月内支付剩余的4000元运费,甲公司未履行的,乙某有权直接变价处分留置物,并以取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C.乙某无权将整车货物留置,因为货物的价值远超过其享有的债权额

D.若货物在运输途中,乙某要求支付运费,甲公司没有满足其要求,乙某无权留置货物


正确答案:AD
「考点」留置权的行使
「解析」《物权法》第230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第231条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乙某基于运输合同关系占有甲公司的货物,在依约定运抵S市后甲公司拒付余款4000元,由此乙某对该批货物产生留置权;《物权法》第233条规定,"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反面推知,留置财产为不可分物时可以留置全部标的物,因此乙某可以留置该批全部货物,所以A正确,C错误,同时D中由于货物尚在运输途中,甲公司尚未到支付运费时期,即乙某的债权未到期,所以乙某无权要求甲公司支付运费,也无留置权,故D正确。另外,《物权法》第236条规定,"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两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B选项中乙某在未约定的情况下单方指定了一个月的履行期间,不符合法律规定,所以B错误。综上,本题应选项为AD。

第7题:

某公司与个体运输司机蒋某签订了一份运输合同,合同约定蒋某将货物运到某市后,某公司将依约支付全部运费。结果,蒋某按约定将某公司包装好的难以分割的价值10万元的货物运到某市后要求支付合同约定的运费6000元时,某公司没有满足蒋某的要求,仅支付了3000元。蒋某遂将这车货物留置。对此,以下表述正确的有( )。

A.蒋某无权将整车货物留置,因为货物的价值远超过其享有的债权额

B.蒋某有权留置整车货物,因为其合法占有某公司交给其运输的货物,并且这批货物与其债权的发生有牵连关系,又为不可分物

C.若货物在运输途中,蒋某要求支付运费,某公司没有满足其要求,蒋某无权留置货物

D.若蒋某催告某公司在一个月内支付剩余的3000元运费,某公司未履行的,蒋某有权直接变价处分留置物,并以取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正确答案:BC
BC。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留置权的行使,《担保法解释》第110条:留置权人在债权未受全部清偿前,留置物为不可分物的,留置权人可以就其留置物的全部行使留置权。A项错误,B项正确,《担保法解释》第111条:债权人行使留置权与其承担的义务或者合同的特殊约定相抵触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C项正确,《物权法》第236条: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两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D项错误,答案为BC。

第8题:

冯某系养鸡专业户,为改建鸡舍和引进良种鸡需资金20万元。冯某向陈某借款10万元,以自己的一套价值10万元的音响设备抵押,双方立有抵押字据,但未办理登记。冯某又向朱某借款10万元,以该音响设备质押,双方立有质押字据,并将音响设备交付朱某占有。冯某得款后,改造了鸡舍,且与县良种站签订了良种鸡引进合同。

合同约定良种鸡款共计2万元,冯某预付定金4000元,违约金按合同总额的10%计算,冯某以销售肉鸡的款项偿还良种站的货款,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后县良种站将良种鸡送交冯某,要求支付运费,冯拒绝。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冯某预计的收入落空,冯因不能及时偿还借款和支付货款而与陈某、朱某及县良种站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后,法院查证上述事实后又查明:朱某在占有该设备期间,不慎将该设备损坏,送蒋某修理。朱无力交付蒋的修理费1万元,该设备现已被蒋留置。

根据上述材料,请回答以下问题:

(1)冯与陈之间的抵押关系是否有效?为什么?

(2)冯与朱之间的质押关系是否有效?为什么?

(3)对该音响设备陈某要求行使抵押权,朱某要求行使质押权,蒋某要求行使留置权,应由谁优先行使其权利?为什么?


正确答案:
「考点」抵押权的设立;动产质权的设立;留置权的取得;担保物权的竞合;
「答案及解析」
(1)冯某与陈某之间的抵押关系有效。根据《物权法》第180、187、188条的规定可知,当事人以第180条第1款第(七)项“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进行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成立生效时设立。本题中音响设备不属于法定应当登记的抵押物范围,故当事人可以办理登记,也可不办理登记,登记与否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
(2)冯某与朱某之间质押关系有效。根据民法学原理,虽然冯某已就该音响设备设立了抵押权,但不妨碍冯某就其再设立其他担保物权。《物权法》第210条第1款规定,“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质权合同“,第212条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本题中。冯某与朱某立有质押字据,并把音响设备交付朱某占有,所以二人的质押关系有效。
(3)对该设备,应由蒋某优先行使其权利。
《担保法解释》第79条规定:”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同一财产抵押权与留置权并存时,留置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

第9题:

张某与红日公司订立了一个买卖合同,约定由张某代办托运将合同标的货物以铁路运输到红日公司所在地。合同履行期到来时,张某与远见运输公司订立合同,由远见运输公司以铁路运输的方式将货物运至红日公司所在地,并约定货到以后付运费。在运输车辆快到红日公司所在地时,突然路面坍塌导致车辆和货物翻毁,幸未造成人员伤亡。关于远见公司要求支付运费的说法,正确的是:

A.无权请求谁支付运费
B.张某
C.张某或者红日公司
D.红日公司

答案:A
解析:
《合同法》第311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合同法第314条规定,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远见运输公司未收取运费,且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导致货物灭失,所以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故A正确。

第10题:

甲公司与个体运输司机乙某签订了一份运输合同,合同约定乙某将货物运到S市后,甲公司将依约支付全部运费。结果,乙某按约定将甲公司包装好的难以分割的价值100万元的货物运到S市后要求支付合同约定的运费7000元时,甲公司没有满足乙某的要求,仅支付了3000元。乙某遂将这车货物留置。对此,以下表述正确的有哪几项?()

A:乙某无权将整车货物留置,因为货物的价值远超过其享有的债权额
B:乙某有权留置整车货物,因为其合法占有甲公司交给其运输的货物,并且这批货物与其债权的发生有牵连关系,又为不可分物
C:若货物在运输途中,乙某要求支付运费,甲公司没有满足其要求,乙某无权留置货物
D:若乙某催告甲公司在1个月内支付剩余的4000元运费,甲公司未履行的,乙某有权直接变价处分留置物,并以取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答案:B,C
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230条、第232条的规定,乙某基于运输合同关系产生的债权与其合法占有的动产(这车货物)有牵连关系,债权已届清偿期,且这批货物难以分割,债权人乙某有权留置这批货物,故A项错误,B项正确;货物还在运输途中,债权人的债权还没有到期,乙某请求支付运费,甲公司没有义务满足其要求,此时乙某无权留置货物,故C项正确;根据我国《物权法》第236条规定,债权人乙某应当确定2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履行,故D项错误。同样,《物权法》第233条规定: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言下之意,当留置物为不可分物时,可以留置整个标的物。《物权法》第236条规定: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2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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