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医疗事故罪的特征是什么?认定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题目
问答题
医疗事故罪的特征是什么?认定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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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什么是偷税罪?其主要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注意哪些问题?


正确答案:指纳税人或者或缴义务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数额较大,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行为。
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征管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税收法规,采取欺骗、隐瞒等各种虚假手段,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工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包括个人和单位。
4、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而且具有偷逃应纳税款的目的。
注意以下问题:
1、区分偷税与漏税的界限。
2、区分偷税与避税的界限。
3、区分偷税罪与一般偷税行为的界限。
4、根据2002年《解释》第2条第5款的规定,纳税人、税款扣缴义务人因同一偷税犯罪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又被移送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第2题:

问答题
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正确答案:
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1)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特征
客体是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国家的商标管理制度。
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③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④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而故意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一般具有营利的目的。
(2)对假冒注册商标罪认定时需注意的问题
罪与非罪的界限。不知道是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而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的行为,不能按犯罪处理。假冒商标,情节不严重的,也不能构成犯罪,属于一般违法行为。
一罪与数罪的界限。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又使用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以次充好,以劣充优的,按本罪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牵连犯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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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受贿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注意划清哪些界限?


正确答案: 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谋取利益的行为。
特征
1、客体是国家的廉政制度。
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只有国家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本罪。
界限:
1、受贿罪与非罪的界限。
2、受贿罪与贪污罪的界限。
3、受贿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
4、受贿罪与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界限。

第4题:

问答题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注意划清哪些界限?

正确答案: 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
特征:
1、客体是国家的保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泄露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主观是故意。
界限:
1、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区分:
一是从客观上看和教育界人的泄露行为是否严重。
二从主观上看行为人是否存在罪过。
2、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与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的界限。区别于行为人主观的罪过形式不同。前者是故意;后者是过失。
3、本罪与为境外窃取、刺控、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的界限。区别犯罪主体不同、对象有所不同、客观不同、主观方面不同、主体不同。
4、本罪与数罪的界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贿后故意向行贿人泄露国家秘密的,如果受贿行为构成犯罪,可以按照牵连犯的处理原则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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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问答题
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需要具备哪些特征?在认定该罪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正确答案: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
(1)信用卡诈骗罪的特征
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的所有权。犯罪的对象是信用卡。信用卡是指银行或专门的信用卡公司签发给资信可靠的单位或者个人进行购物、消费、提取现金的一种信用凭证。
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骗取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信用卡诈骗行为的表现方式有以下四种:
a.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即用不真实的信用卡进行消费、购物、提取现金等行为。
b.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即使用已超过有效使用期限的信用卡或使用已挂失而无效的信用卡等行为。
c.冒用他人信用卡,即非持卡人未经持卡人允许而以持卡人的名义使用持卡人的信用卡进行消费、购物、提取现金等行为。
d.恶意透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行为人具有上述四种行为方式之一,骗取数额较大的财物,成立信用卡诈骗罪。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诈骗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③主体是一般主体。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④主观方面是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2)对信用卡诈骗罪认定时需注意的问题
罪与非罪的界限。
a.划清本罪与误用他人信用卡、经持卡人允许使用信用卡的界限,后者所列行为因行为人不具有不法占有的目的,没有使用欺诈手段,故不是犯罪。也要区分恶意透支与善意透支。
b.划清本罪与使用信用卡骗取数额较少财物的界限。后者因未达数额较大而属一般违法行为,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②本罪与伪造信用卡、盗窃信用卡构成的犯罪的界限。伪造信用卡的行为构成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行为人若为使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而伪造信用卡的,应构成牵连犯,从一重处断,因两罪法定刑相同,按目的罪信用卡诈骗罪处断为宜。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以盗窃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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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问答题
受贿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注意划清哪些界限?

正确答案: 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谋取利益的行为。
特征
1、客体是国家的廉政制度。
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只有国家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本罪。
界限:
1、受贿罪与非罪的界限。
2、受贿罪与贪污罪的界限。
3、受贿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
4、受贿罪与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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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问答题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构成特征是什么?在认定该罪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正确答案: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故意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的行为。
(1)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构成特征
①本罪的客体是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
②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的行为。
③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可以由自然人构成,也可以由单位构成。
④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生产、销售的是伪劣产品而故意为之,且一般具有营利的目的。
(2)认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需注意的问题
罪与非罪的界限。不知是伪劣产品而予以销售者,由于其主观上不具有犯罪的故意,则不构成犯罪;销售金额未达到5万元以上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
②本罪与生产、销售特定伪劣产品犯罪的界限。刑法在规定本罪的同时,还将生产、销售特定的伪劣产品的行为规定为独立的犯罪。本罪与这些犯罪的关系是一种法条竞合的关系,对这种法条竞合犯的处理方法是:凡生产、销售特定伪劣产品,既构成其他犯罪,又构成本罪的,应以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但是,生产、销售特定伪劣产品,不能构成生产、销售特定伪劣产品犯罪,而销售金额达到5万元的,则按本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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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什么是偷税罪?其主要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


正确答案: 指纳税人或者或缴义务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数额较大,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行为。
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征管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税收法规,采取欺骗、隐瞒等各种虚假手段,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工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包括个人和单位。
4、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而且具有偷逃应纳税款的目的。
注意以下问题:
1、区分偷税与漏税的界限。
2、区分偷税与避税的界限。
3、区分偷税罪与一般偷税行为的界限。
4、根据2002年《解释》第2条第5款的规定,纳税人、税款扣缴义务人因同一偷税犯罪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又被移送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第9题:

问答题
什么是偷税罪?其主要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

正确答案: 指纳税人或者或缴义务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数额较大,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行为。
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征管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税收法规,采取欺骗、隐瞒等各种虚假手段,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工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包括个人和单位。
4、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而且具有偷逃应纳税款的目的。
注意以下问题:
1、区分偷税与漏税的界限。
2、区分偷税与避税的界限。
3、区分偷税罪与一般偷税行为的界限。
4、根据2002年《解释》第2条第5款的规定,纳税人、税款扣缴义务人因同一偷税犯罪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又被移送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解析: 暂无解析

第10题:

问答题
徇私枉法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注意划清哪些界限?

正确答案: 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
界限:
1、本罪非罪的界限。区别是看行主人主观上是否具有徇私枉法的故意。
2、本罪与窝藏、包庇罪的界限。
二者都是破坏司法活动的犯罪都可能使有罪的人不受追诉。主体不同、客观主面不同。
3、徇私枉法罪一罪与数罪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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