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简述汉初立法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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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简述汉初立法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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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汉初黄老学派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
汉初黄老学派法律思想的基本内容,具有不同于初期黄老的明显特点,特别是在吸收先秦儒家法律思想方面所表现的若干特点: 一、文武并用,德刑相济。
二、明具法令,进退循法。
三、约法省禁,务在安民。
四、刑不厌轻,罚不患薄。
到了汉初,经过改造的黄老之学则既强调无为的道,力求“胜”而“反于无为”,又在重视法的作用的同时,反复强调礼或德的功用,在德刑关系问题上提出了一套完整的主张。

第2题:

简述汉初的社会救济分类。


正确答案: (1)为恢复残破的社会经济状况而采取的宏观社会救济措施。
(2)针对百姓个体的社会救济措施包括招抚流亡、.轻徭薄赋、尊老、恤鳏寡孤、复除即免除徭役税收等。

第3题:

简述汉初黄老思想


参考答案:

汉初,黄老思想成为西汉统治者的政治指导思想,对于恢复社会经济。重振西汉王朝的国力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黄老思想的社会背景是建立在秦末的政治经济严重破坏,内忧外患的基础上。主要内容有:①无为而治,与民休息,通过“清静无为”的政治指导思想恢复经济和实现社会稳定的政治期盼。②文武并用,德刑相济。“无为”是要改变秦王朝的暴政,继承了道家黄老学派和法家的“无为”的同时也主张用儒、法等德教的治国思想,以便有效的治理国家,主张文武并用。③罚不轻薄,约法省刑,相对秦朝的暴政,包含着去苛从宽,删繁就简,实行罪罚相适应的理论。④轻徭薄赋,以农为本。通过减轻农民的徭役,大力发展农业生产,促进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这一思想奠定了“文景之治”盛世的到来。󰀀


第4题:

汉初黄老学派法律思想有哪些主要内容?


正确答案: “黄老学派”是先秦道家的一个派别,以传说中的黄帝、老子为祖师而得名。据《汉书•艺文志》介绍,这个学派喜用历史上“成败、存亡、祸福”的道理,阐发老子“我无为,而民自正”的所谓“君人南面之术”。这一学说,正适合汉初经济凋敝,君臣上下要求安定,发展生产,渡过难关的想法。汉初统治者将这种学说运用实践中,收到达了显著成效。其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是:
(1)“无为而治”,“与民休息”。汉初社会经济凋敝,人民生计艰难,“黎民得离战国之苦,君臣俱欲休息乎无为”。汉初君臣都从总结秦朝骤亡的教训出发,严历批判了“专任刑罚”的法家思想,主张“无为而治,”“与民休息”。陆贾的《新语》为汉初黄老无为之治提供了一套比较完整的治国理论。他认为“无道莫大于无为,行莫大于敬谨”。并建议汉高祖实行轻徭、薄赋、缓刑的政策。《汉书•刑法志》颂扬萧何、曹参时说:“萧、曹为相,填以无为,从民之欲,而不扰乱”。文帝、景帝在位期间,继续实行“无为而治”的方针,“轻徭薄赋”,“平狱缓刑”,移风易俗,以致“政宽人和”,天下“富实”。由此可见,“无为而治”是汉初统治者在战乱之后,为了缓和农民的反抗,巩固封建统治而采取的一种方针策略。(
2)文武并用,德刑相济。汉初统治者在崇尚黄老“无为而治”的同时,也重视儒家德刑相济的思想。陆贾向高祖说:“汤、武逆取而以顺守之,文武并用长久之术也”。所谓文武并用,也就是德刑兼施,二者相济为用。特别是在秦朝恃武尚力、严刑峻法之后,更应当以德治为本、刑罚为末,即所罚“积礼义”而不“积刑罚”。文帝在位期间,“专务以德化民,”“兴于礼义”,同时也重视发挥法律的作用。可见汉初统治者看到了儒家仁义德教的作用,认识到只有运用文武两手的统治方法,才能有效地维护自己的统治。这与秦朝的“专任刑罚”相比,无疑要高明一些。汉初统治者主张“罚不患薄”,约法省刑,减轻对人们的压迫。刘邦入关时,“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余悉除去秦法”。陆贾劝告高祖:“设刑者不厌轻,行罚者不患薄”。惠帝、吕后时“除三族罪,妖言令”。特别是文帝,即位后废除连坐收孥法和诽谤妖言令,尤其是命令废除肉刑,常为后人所称颂。
(3)轻徭薄赋,“以粟为赏罚”。汉初实行轻徭薄赋的政策,减轻对农民的剥削。陆贾向高祖说:“国不兴无事之功,家不藏无用之器,所以稀力役而省贡献也”。惠帝、吕后时期,“民务稼穑,衣食滋殖”。贾谊向文帝建议,“轻赋少事,以佐百姓之急”。文帝重视发展农业生产,“劝趣农桑,减省租赋”。文帝的大臣晁错认为,以粟为赏可以促进农业的以展,“万今之务,莫若使民务农而已矣。欲民务农,在于贵粟;贵粟之道,在于使民以粟为赏罚。今募天下入粟县官(指官府)得以拜爵,得以除罪”。文帝接受了这个建议,并予以施行。

第5题:

试述宋初立法思想的主要内容。


正确答案:从宋初到仁宗末年这一时期的立法思想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
(1)“事为之防,曲为之制”,从法律上强化中央集权的专制制度。宋初的统治者,一方面从理论上总结五代十国以来君权旁落的历史教训,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法制在加强中央集权制中的作用;另一方面在立法上把厉行中央集权制的思想一一贯彻到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司法诸方面。具体而言,
①统治者改变了旧有的行政体制,在中央实行“两府三司制”,把宰相统一行使的权力予以分割,分别由中书门下行事最高行政权,由枢密院行事最高军政权,由盐铁、户部、度支三司行使最高财政管理权。
②将官员的官衔和实际职务予以分离,规定了官、差遣、职的区分。居官者只有官衔、官阶和相应的俸禄,但是不再行事与官相应的职权。差遣则是官员担任的实际职务,其有权却没有相应的官衔、官阶。职,一般指倌阁中的官职,大学士、学士等,是授予高级官员的荣誉头衔,不负有实际的权责。
③对宦官、女后、外戚、宗室采取种种限制,不允许参与国事或禁止担任某些官职,防止他们专权。
(2)面对五代以来刑罚苛酷、宋初社会动荡的局面,统治者为收拾人心、树立新政形象,提出了“临下以简,务必哀衿”的立法思想,即立法要简要,对待臣民要有哀怜之心。具体而言,
①轻刑薄赋,宽简待民。统治者不仅多次下诏要求减轻各地赋税、徭役,还制定了“折杖之法”以改变刑罚苛酷的弊端。
②恤狱慎刑,务存仁恕。选拔儒臣主管州郡司法;删除五代以来法律中的严酷条文;改善监狱管理制度,善待囚徒。
③“立法不贵太重,而贵力行”,就是立法不崇尚严刑峻罚,而贵在能贯彻执行。
(3)重惩贪墨。因为官吏贪赃枉法既侵害了公私财产权,又侵害了封建统治秩序;所以统治者把官吏的贪污腐败、徇私枉法作为重点打击对象。

第6题:

简述汉初黄老学派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1、主张"无为而治","与民休息"的治国策略;
2、文武并用,"德刑相济"的法律思想;
3、"罚不患薄",约法省刑的施行方针;
4、"轻徭薄赋","以粟为赏罚"的经济政策。

第7题:

简述汉代民事立法和经济立法的主要内容。


正确答案:(1)行为能力的规定;
(2)确认所有权,包括土地、财物、遗失物等;
(3)确认契约关系,包括买卖、债务等契约;
(4)赋税立法等。

第8题:

简述汉初黄老学派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
①无为而治,"与民休息"。
②文武并用,"德刑相济"。
③"罚不患薄"约法省刑。
④"轻徭薄","以粟为赏罚",把法律的作用同发展农业生产联系起来,倡导"以农为本",以促进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第9题:

简述汉初的立法指导思想。


正确答案:汉初至文景时期以黄老思想为主,并辅以法家思想为法治的指导思想。
汉初,由于秦朝的苛政和连年战争,社会生产遭到严重破坏,统治者需要有一个相对稳定的局面,使人民得以休息生养,恢复和发展生产,以巩固刚刚建立的封建政权。这时,刘邦总结秦亡的教训,作为借鉴。刘邦手下陆贾根据黄老思想,结合当时的社会情况,提出“道莫大于无为”。当时统治阶级从皇帝到丞相无不尊崇黄老思想。文景时期尤为显著。无为而治的思想反映在立法指导思想上就是“轻徭薄赋”、“约法省刑”。结果,出现了生产发展、人民生活改善的繁荣景象。

第10题:

问答题
简述汉代民事立法和经济立法的主要内容。

正确答案: (1)行为能力的规定;
(2)确认所有权,包括土地、财物、遗失物等;
(3)确认契约关系,包括买卖、债务等契约;
(4)赋税立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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