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种情形成立立功或重大立功?( )A.甲向G行贿10万元,甲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行贿10万元的事实,

题目

下列哪种情形成立立功或重大立功?( )A.甲向G行贿10万元,甲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行贿10万元的事实,并检举出受贿人是GB.乙挪用单位100万元巨款后,携款潜逃后藏匿在H家数月之久,H明知乙是侵吞公款的犯罪分子,但为贪利一直将其隐藏在自己家中。乙后来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且检举H窝藏自己的罪行C.丙与丁共同抢劫杀人,丙被抓获归案后交代出丁藏匿在某工地打工,公安机关根据丙交代的地点将丁抓获D.甲与乙共同盗窃一辆汽车,甲被抓获归案后交代出乙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情况,公安人员到乙家将乙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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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下列关于自首、立功的说法,错误的一项是:

A.单位集体决定或者单位负责人决定而自动投案,如实交代犯罪事实的,或者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动投案,如实交代犯罪事实的,认定为单位犯罪的自首
B.甲向国家工作人员李某行贿后,主动投案,向检察机关交代了自己的行贿事实与李某受贿的事实,甲的行为同时成立自首与立功,应认定其中最有利于甲的情节
C.乙因受贿被羁押,羁押期间,主动交代因受贿而滥用职权的事实,对乙可以认定为自首
D.丙是海关的缉毒警察,因受贿被羁押。羁押期间,丙将自己查办犯罪职务活动中掌握的他人犯罪线索予以检举揭发的,不认定为立功

答案:C
解析:
A项是正确的。理由在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联合颁布实施的《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02)第二十一条规定,“在办理单位走私犯罪案件中,对单位集体决定自首的或者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首应当认定为单位自首。”可以看出,单位集体决定或单位的主管人员只要符合“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的,即可以成立单位犯罪的自首。 B项是正确的。理由在于,甲“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的行为,成立自首。与此同时,甲的供述行为又揭发了他人的受贿事实,成立立功。因此,应认定其中最有利于甲的情节。 C项是错误的。理由在于,首先,特别自首的成立条件是行为人先被羁押,然后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罪行;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二)第三条的规定,虽然如实供述的其他罪行的罪名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犯罪的罪名不同,但如实供述的其他犯罪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犯罪属选择性罪名或者在法律、事实上密切关联,应认定为同种罪行。因此,乙不成立自首。 D项是正确的。理由在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二)第四条的规定,犯罪分子将本人以往查办犯罪职务活动中掌握的,或者从负有查办犯罪、监管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处获取的他人犯罪线索予以检举揭发的,不能认定为有立功表现。因此,丙不成立立功。

第2题:

下列关于自首、立功的说法,错误的一项是:

A、单位集体决定或者单位负责人决定而自动投案,如实交代犯罪事实的,或者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动投案,如实交代犯罪事实的,认定为单位犯罪的自首
B、甲向国家工作人员李某行贿后,主动投案,向检察机关交代了自己的行贿事实与李某受贿的事实,甲的行为同时成立自首与立功,应认定其中最有利于甲的情节
C、乙因受贿被羁押,羁押期间,主动交代因受贿而滥用职权的事实,对乙可以认定为自首
D、丙是海关的缉毒警察,因受贿被羁押。羁押期间,丙将自己查办犯罪职务活动中掌握的他人犯罪线索予以检举揭发的,不认定为立功

答案:C
解析:
A项是正确的。理由在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联合颁布实施的《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02)第二十一条规定,“在办理单位走私犯罪案件中,对单位集体决定自首的或者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首应当认定为单位自首。”可以看出,单位集体决定或单位的主管人员只要符合“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的,即可以成立单位犯罪的自首。
B项是正确的。理由在于,甲“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的行为,成立自首。与此同时,甲的供述行为又揭发了他人的受贿事实,成立立功。因此,应认定其中最有利于甲的情节。
C项是错误的。理由在于,首先,特别自首的成立条件是行为人先被羁押,然后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罪行;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二)第三条的规定,虽然如实供述的其他罪行的罪名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犯罪的罪名不同,但如实供述的其他犯罪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犯罪属选择性罪名或者在法律、事实上密切关联,应认定为同种罪行。因此,乙不成立自首。
D项是正确的。理由在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二)第四条的规定,犯罪分子将本人以往查办犯罪职务活动中掌握的,或者从负有查办犯罪、监管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处获取的他人犯罪线索予以检举揭发的,不能认定为有立功表现。因此,丙不成立立功。

第3题:

甲(民营企业销售经理)因合同诈骗罪被捕。在侦查期间,甲主动供述曾向国家工作人员乙行贿9万元.司法机关遂对乙进行追诉。后查明,甲的行为属于单位行贿,行贿数额尚未达到单位行贿罪的定罪标准。甲的主动供述构成下列哪一量刑情节?

A:坦白
B:立功
C:自首
D:准自首

答案:B
解析:
题干中甲供述的行为因行贿数额未达法定标准不构成犯罪,因此甲不构成自首、准自首或坦白。故ACD错误。甲陈述的向乙行贿的事实同时也是乙受贿的事实,虽然甲所在单位的行贿行为不构成犯罪,但乙的受贿行为已达到数额标准,构成受贿罪。甲揭发乙受贿的行为构成立功。故B正确。应选B。

第4题:

甲(民营企业销售经理)因合同诈骗罪被捕。在侦查期间,甲主动供述曾向国家工作人员乙行贿9万元,司法机关遂对乙进行追诉。后查明,甲的行为属于单位行贿,行贿数额尚未达到单位行贿罪的定罪标准。甲的主动供述构成下列哪一量刑情节?( )

A.坦白
B.立功
C.自首
D.准自首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自首、立功、坦白的区分。 A项,坦白,是指犯罪分子被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这里如实供述的是自己所被指控的犯罪事实。本题中,甲主动供述的是自己被调查罪行以外的其他犯罪,不属于坦白。故A项错误。
B项,虽然甲如实交代并不构成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但是甲的交代行为却使司法机关能够追诉乙的受贿罪,属于犯罪分子归案后向司法机关检举揭发他人犯罪并经查证属实的情形,成立立功。故B项正确。
CD项,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成立一般自首。犯罪分子被捕后,如实交代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成立特别自首。在本题中,就合同诈骗罪而言,甲是被动归案的,不成立一般自首。就行贿行为而言,甲的行为属于单位行贿,行贿数额尚未达到单位行贿罪的定罪标准,不构成犯罪。因此,就甲交代的行贿行为而言,甲不成立特别自首。故CD项错误。

第5题:

甲(民营企业销售经理)因合同诈骗罪被捕。在侦查期间,甲主动供述曾向国家工作人员乙行贿9万元,司法机关遂对乙进行追诉。后查明,甲的行为属于单位行贿,行贿数额尚未达到单位行贿罪的定罪标准。甲的主动供述构成下列哪一量刑情节?( )(2014年)

A.坦白
B.立功
C.自首
D.准自首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自首、立功、坦白的区分。 A项,坦白,是指犯罪分子被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这里如实供述的是自己所被指控的犯罪事实。本题中,甲主动供述的是自己被调查罪行以外的其他犯罪,不属于坦白。故A项错误。
B项,虽然甲如实交代并不构成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但是甲的交代行为却使司法机关能够追诉乙的受贿罪,属于犯罪分子归案后向司法机关检举揭发他人犯罪并经查证属实的情形,成立立功。故B项正确。
CD项,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成立一般自首。犯罪分子被捕后,如实交代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成立特别自首。在本题中,就合同诈骗罪而言,甲是被动归案的,不成立一般自首。就行贿行为而言,甲的行为属于单位行贿,行贿数额尚未达到单位行贿罪的定罪标准,不构成犯罪。因此,就甲交代的行贿行为而言,甲不成立特别自首。故CD项错误。

第6题:

甲因诈骗罪被捕。在侦查期间,甲主动供述乙曾向国家工作人员丙行贿十万元,经查证属实。甲的行为属于( )。

A.坦白

B.立功

C.自首

D.准自首


参考答案:B

第7题:

第 57 题 关于甲投案以及乙归案后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被迫投案,不应认定为自首

B.甲提供线索致使乙被抓获的行为属于立功

C.乙对贩卖毒品罪成立自首

D.乙对行贿罪不成立自首


正确答案:BCD
[考点] 自首和立功
[答案及解析] BCD。一般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自首和立功的解释》第l条规定:“(一)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犯有数罪的犯罪嫌疑人仅如实供述所犯数罪中部分犯罪的,只对如实供述部分犯罪的行为,认定为自首。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还应当供述所知的同案犯,主犯则应当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才能认定为自首。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第5条规定:“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刑法》第67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第68条第l款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甲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被迫投案时,其犯罪事实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虽被发觉,但其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因此甲的投案为自动投案。甲投案后,如实向司法机关供述自己的罪行,应认定为自首。故A项错误。甲提供线索协助司法机关将乙捉拿归案的行为,属于“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的行为,故应认定为立功。B项正确。乙被抓获后,主动交代了行贿和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由于其行贿行为已为司法机关所掌握,乙对行贿罪不成立自首。D项正确。而其贩卖毒品的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掌握,乙主动供述的,属于特殊自首,故乙对贩卖毒品罪成立自首,C项正确。

第8题:

关于甲投案以及乙归案后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被迫投案,不应认定为自首

B.甲提供线索致使乙被抓获的行为属于立功

C.乙对贩卖毒品罪成立自首

D.乙对行贿罪不成立自首


正确答案:BCD

第9题:

关于甲投案以及乙归案后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被迫投案,不应认定为自首

B.甲提供线索致使乙被抓获的行为属于立功

C.乙对贩卖毒品罪成立自首

D.乙对行贿罪不成立自首


正确答案:BCD
【考点】自首;立功
【解析】《刑法》第67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甲在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直接向司法机关投案并交代了借公款给乙、接受乙贿赂和携款潜逃的事实,成立自首。至于甲投案自首出于何种动机在所不问。因此A项错误。《刑法》第68条 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是立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的规定,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甲投案后提供线索协助司法机关将乙捉拿归案符合立功的构成要件,成立立功,B项正确。乙归案后主动交待的行贿,属于司法机关已经掌握的罪行,乙的交待构成坦白而不是自首。但对于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司法机关尚未掌握,乙对此交待应当成立自首。因此正确答案应为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