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矿建公司通过招投标方式承担立井井筒的施工任务,工期为18个月。为了在18个月内完成施工任务,该矿建公司应( )。

题目
某矿建公司通过招投标方式承担立井井筒的施工任务,工期为18个月。为了在18个月内完成施工任务,该矿建公司应( )。

A.增加大型施工设备
B.大量增加工作面的施工人员
C.狠抓关键工程的施工
D.狠抓所有工程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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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某矿建施工单位承建了一立井井筒施工任务,该井筒净直径4.5m,深度860m,为固定总价合同。因地质资料不完备,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收集调研附近30公里处一矿井的地质资料作参照,合同约定井筒最大涌水量为15m3/h,建设工期11个月。施工中遇到了突发性的50m3/h的涌水,经过施工单位的努力,最后强行通过,但是由于涌水大,费用增多、工期拖延。事件发生以后.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采用增加施工设备投入和工作人员等措施加快施工进度,并承诺如果按原合同工期完成将给予奖励。6个月后,建设单位却因未办妥采矿许可证,被有关部门勒令停工。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因为没有施工许可证而同时被罚。
问题:
1.根据背景条件,本项目是否适合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说明理由。
2.井筒突发性大量涌水造成的损失施工单位应如何处理
3.建设单位的“要求”能否加快井筒的施工进度 为什么
4.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被处罚是否合理 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本项目不适合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因地质资料不完备,工作量难以确定,对各方所带来的潜在风险均较大。

通过本案例分析,可以了解矿山工程项目管理特点的几个内容。本工程尽管工期不长,但是由于提供的地质资料不完备,地下地质条件的变化比较大,工程量难以确定,因而,项目的风险比较大。因此一般不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否则,应提出明确的变更条款以避免风险导致的损失。
2、本工程由于建设单位提供的地质资料不完备,施工中遇到突发性涌水,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建设单位承担,施工单位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
地质条件是矿山井下施工的重要影响因素。目前地层的地质和水文条件还难以精确量化描述,地质勘察水平不能全部满足生产、施工所需的详尽的、具有足够精度的地质资料,因此矿山开发和生产会有很多可变因素。为预防地下水的不确定性影响,所以安全规程提出了“有疑必探”的原则。本案例施工单位由于地质资料不完备,施工中遇到突发性涌水,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建设单位承担,可以向建设单位进行索赔。在矿山工程中,因地质条件的重大改变施工单位要求索赔的事项是频频发生的,这也是矿山工程项目的特点。在矿山施工中,不仅要对这种情况有充分的估计和应对准备,还要充分利用管理、技术、经济和法律知识与经验,充分做好预案,避免利益的损失。
3、建设单位的“要求”不能加快井筒的施工进度。
井筒直径仅为4.5m的立井,施工空间非常有限.一味采用增加人员、设备等类似于地面工程的方法,不仅不能提高进度,反而会增大投资,增加安全隐患。
对于井筒直径仅为4.5m的立井,其施工空间非常有限,一味采用增加人员、设备等类似于地面工程的方法,在井下有限的空间里是行不通的,可能不仅不会有效,反而会引起负面作用,能否实现尚要详细分析。因此建设单位要求采用(增加)大型设备施工直径4.5m的井筒是不合理的,必须制定详细的工序衔接措施,在确保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加快工期进度。
4、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被处罚是合理的。
因为按照我国现行相关规定,施工许可证是工程开工的必要条件。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没有施工许可证时被罚是应该的。背景反映,没有施工许可的原因主要是建设方没有获得采矿许可。采矿许可是矿山开采的一个必要条件,因为资源属于国家,国家对资源开采有严格的审批制度,包括地点、矿产类别、规模大小以及企业性质及其为获得采矿权所必须支付的采矿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等费用。

第2题:

1.背景
某矿井开拓系统如案例图2G320030-1所示。一施工单位承担了该矿井的施工任务,施工方案采用对头掘进。主井先开工,计划主、副井同时到底后短路贯通,然后主井临时改绞、副井永久装备,副井交付使用后主井进行永久装备。井下施工不间断向采区方向推进。风井方向施工在到底后也进行改绞,然后掘进采区巷道。主副井与风井贯通后,立即开展采区顺槽和切眼的施工,同时平行进行采区设备的安装和试运转。



2.问题
(1)该矿井的施工方案选择是否正确?矿井施工井巷工程关键线路由哪些工序组成?
(2)主、副井与风井在何处贯通比较合适?为什么?
(3)若主井井筒施工工期出现延误,是否耽误建井工期?
(4)若运输上山施工工期出现延误,是否耽误建井工期?


答案:
解析:
(1)该矿井的施工方案选择正确。由于本矿井风井与主副井不在一起,具备对头掘进的条件,组织对头掘进有利于缩短建井工期,因此应采用对头掘进施工方案。矿井施工井巷工程关键线路工序包括:主井井筒、主井重车线、主要石门、运输大巷、采区下部车场、采区轨道上山、采区上部车场、回风大巷、风井井筒、采区轨道顺槽、切眼等。
(2)主、副井与风井在采区下部车场贯通比较合适。因为贯通点应考虑对头掘进两个方向的施工队伍施工项目工程量基本相同,同时又有利于加快施工速度,如果贯通点选择在运输大巷内,会给风井侧施工带来提升运输等方面的困难,不利于加快施工速度;如果贯通点选择在轨道上山内,风井侧工程量偏少,风井开工时间太晚,同时主、副井侧上山掘进困难。

(3)若主井井筒施工工期出现延误,由于主井井筒施工工序为关键线路上的工序,因此会耽误建井工期。

(4)若运输上山施工工期出现延误,考虑到运输上山不是关键线路上的工序,因此在出现延误时间较短(总时差范围内)时,不会耽误建井工期,但如果延误时间太长而影响采区工程的正常进行,也有可能会耽误建井工期。

第3题:

某矿建施工企业通过招标投标方式承担立井井筒的施工任务,工期为15个月。为了按期交工,该施工企业应()。

A.增加大型施工设备

B.增加工作面施工人员

C.严控关键工程施工

D.严控所有工程施工


答案:C

第4题:

某矿建公司通过招投标方式承担了立井井筒的施工任务,因工期紧,建设单位 在进场道路尚未全面完成的情况下即要求该矿建公司进场施工。该矿建公司为了进场 方便,在建设单位的指令下支出30万元完善了进场道路,矿建公司支出的30万元应由 ( )承担。

A.矿建公司
B.建设单位
C.当地政府
D.矿建公司和建设单位共同

答案:B
解析:

第5题:

对于矿建公司所编制的立井井筒施工组织设计,应吸收建设单位、( )参加。

A.监理单位
B.设计单位
C.质监站
D.安监站

答案:B
解析:
P104-108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负责编制,吸收建设单位、设计部门参加,由编制单位报上一级领导机关审批。

第6题:

某新建矿井共有主井、副井和中央风井三个井筒,预计主井井筒施工准备时间20个 月,矿井建设关键线路是:主井井筒工程(18)—主井重车线(2)——水平运输大巷(10)— 采区下部车场⑵―采区巷道(12)—工作面准备巷道⑵―工作面设备安装⑵—矿井试运 转(2)—矿井投产移交。以上括号内数字为工程的施工工期,单位:月。
问题
(1)该矿井建设总工期可以采用什么方法进行推算?
(2)该矿井建井工期和总工期分别是多少?
(3)若副井比主井提前结束到底,请预测一下该矿井的建井工期。


答案:
解析:
(1)该矿井建设总工期可以采用关键线路来进行推算,具体可根据井巷工程、土建和 机电安装工程或主要生产设备定货、到货和安装时间来进行推算。
(2)该矿井的建井工期是:
18+2+10+2+12+2+2+2 = 50 月
矿井建设总工期是:
20+50=70月
(3)若副井比主井提前结束到底,这时可能出现的情况较多:
1)主井施工进度正常,矿井建设的关键线路不变,这时矿井建设的工期不会发生变 化。副井提前到底可提前进行主副井贯通工程施工工作,可加快井底车场巷道与硐室施工 进度。
2)主井施工进度拖延,矿井建设的关键线路不变,这时矿井建设的工期会发生拖延。 副井到底不会耽误井底车场巷道与硐室的施工进度,可提前进行安排部分工程施工。
3)副井比计划工期提前较多,如果考虑在完成主、副井贯通工程施工后主井仍没有 到底时,这时可提前安排原关键线路上主井重车线等工程施工,这种安排有可能使进度提 前,即有可能缩短矿井建设工期。

第7题:

背景资料:
某矿建施工单位承担了一立井井筒的施工任务,并与建设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中约定了工期奖惩措施,总工期每提前1个月奖励10万元,总工期每滞后1个月处罚10万元。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地质资料,表土无流沙,厚度不到30m,基岩部分最大涌水量不到30m3/h。因此,施工单位决定采用普通井圈背板施工法进行表土施工,基岩采用钻眼爆破法施工,采用吊泵进行排水。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一:在井筒表土施工时,施工单位发现有3.5m厚的流沙层,采用普通井圈背板施工法施工0.5个月后难以通过。施工单位提出工程变更,采用化学注浆的方法通过,造成总工期延误1个月,费用增加120万元。
事件二:井筒基岩施工中,井筒实际涌水量约50m3/h,施工单位报请建设单位同意后,采用工作面预注浆法堵水,造成工程延误2个月,费用增加200万元。
事件三:井筒施工结束进行验收时,发现井筒总的涌水量为15m3/h,验收未通过。
建设单位要求进行壁后注浆堵水,施工单位为此增加费用130万元,致使总工期延长2个月。然后,顺利通过验收。
问题:
1.在事件一中,施工单位的变更是否合理?所产生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能否索赔成功?索赔的工期是多少?
2.在事件二中。施工单位应如何进行索赔?
3.在事件三中,工程未通过验收是否合理?为什么?壁后注浆堵水产生的费用和工期损失能否得到补偿?壁后注浆最终的经济损失是多少?


答案:
解析:
问题1【参考答案】 施工单位的变更合理。所产生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能索赔成功。索赔的工期是1个月。
【考点解析】
本题主要考察合同变更的具体情况,以及由于变更产生的索赔问题。
本项目的变更是由于地质条件变化导致的,因而,施工单位的变更是合理的,由此产生的损失应由建设单位承担。
施工单位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进行工程的变更:
1)合同中任何工作工程量的改变;
2)工作质量或其他特性的变更;
3)工程任何部分标高、位置和尺寸的改变;
4)删减任何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5)进行永久工程所必需的任何附加工作、永久设备、材料供应或其他服务的变更;
6)改变原定的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
7)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8)其他变更,如暂停施工、工期延长、不可抗力发生等也可进行变更。
问题2【参考答案】
施工单位应该首先向业主(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然后提交索赔报告和有关证明资料,业主在对索赔报告进行评审后确定合理的补偿额。可申请索赔工期2个月,费用200万元。
【考点解析】
针对本井筒的施工实际情况,施工单位可针对工程条件发生变化而导致的工程变更进行索赔,具体程序是:首先向业主(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然后提交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业主在对索赔报告进行评审后确定合理的补偿额。事件二中基岩采用工作面预注浆所发生的工期延长及费用增加均可进行索赔。
问题3【参考答案】
工程未通过验收是合理的。
因为井筒施工结束进行验收时,发现井筒总的涌水量为15m3/h,超过规范要求。壁后注浆堵水产生的费用和工期损失不能得到补偿。
因为这是施工单位井壁施工质量欠佳造成渗漏水严重的后果,是施工单位自己的责任。
壁后注浆最终的经济损失是150万元(130+2×10=150万元)。因为需要承担因总工期延误带来的建设单位的罚款。
【考点解析】
熟悉井筒验收时对涌水量的要求。对井筒验收的涌水量超过规范规定进行壁后注浆不可以进行索赔,因为这是施工单位井壁施工质量欠佳造成渗漏水严重的后果,是施工单位自己的责任。同时,应履行合同中的相关约定。本项目的施工合同中约定了工期奖惩措施,总工期每提前1个月奖励10万元,总工期每滞后1个月处罚10万元。这个损失施工单位应考虑。

第8题:

某建设单位针对煤炭能源紧缺、经济效益可观的现状,将一储备煤炭资源进行开发, 在尚未进行煤炭精查的情况下,邀请一建设工程总公司承担矿井的建设工作。该建设工程总公司具有矿建、土建和安装工程施工资质,通过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后,开始了矿 井的施工工作,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下列几起事件:
(1)由于匆忙施工,井筒检查钻孔参考临近矿井井筒地质和水文资料,施工中发 现有较大差异,部分地段涌水量太大,必须进行注浆,耽误了施工工期,增加了施 工成本;
(2)井底车场水平位置根据实际揭露的岩层情况进行了调整,使得井筒深度比设计深 度加深25m。
(3)采区巷道揭露煤层时,发现煤层厚度较薄,必须改变原设计的采煤方法,重新进 行采区巷道布置和施工,耽误工期6个月。
(4)由于匆忙施工,施工单位的部分施工队伍尚未完成其他工程项目,在进行该矿井 的施工安排时,矿建、土建和安装配套不好,经常发生脱节而导致进度拖延。
问题
(1)根据本矿井施工的情况,说明矿业工程建设项目的主要特点?
(2)针对发生的事件,分别说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存在的过失?
(3)本矿井建设存在哪些违规的地方?所发生的事件责任由谁承担?


答案:
解析:
(1)根据本矿井的施工情况,可以看出矿业工程建设项目的主要特点包括:
1)矿业工程项目进行资源的开发,必须根据国家对能源的需求情况进行认真的规划。 由于资源在地下,必须经过详细的勘查,未经批准的勘探报告,不得作为矿山建设的依 据,且必须进行地质精查工作才能进行矿井的设计和施工。
2)矿业工程是大型综合性建设项目,涉及勘探、设计、建设、施工、材料设备提供 等方面的共同工作,同时还要求矿建、土建和安装进行综合组织、协调施工。
3)矿业工程的施工条件十分复杂,由于施工空间在地下,要求地质资料必须准确可 靠,才能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4)矿业工程建设涉及内容多,主要包括生产、提升、运输、通风、排水、供电、压 风、通信、安全管理等。另外,井下巷道的掘进方向对施工安排影响很大,限制了施工进 度的提高。
5)矿业工程项目施工必须考虑到与生产的关系,施工中一方面要根据探明的地质条 件不断修改设计,另一方面还要与生产设施进行协调,最大限度的利用生产设施,以降低施工成本。
(2)针对发生的事件,建设单位存在的主要过失是:
1)没有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项目建设必须在进行地质精查的基础上才能进行; 由于地质资料不准确,造成设计失误、施工方案失当,建设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建设单位的主管部门没有按照规定办事,在相关资料不完整的基础上,不应批准 本项目的建设和开工。
施工单位存在的主要过失包括:
1)业主地质资料不准确的情况下,施工单位不能签订施工合同,不能进行工程的开 工建设,另外矿井开工的相关文件也必须齐全。
2)施工中应有应对各种矿并事故的应急预案,保证施工安全。
3)矿井建设项目繁多,涉及专业面广,施工单位应进行认真组织,匆忙开工或准备 不好,造成施工混乱,施工单位应承担管理责任和相应的赔偿。
(3)本矿井建设的违规之处是没有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事件(1)、(2)、(3)应 当由建设单位承担;事件(4)应当由施工单位承担。

第9题:

背景资料
某新建矿井共有主井、副井和中央风井三个井筒,预计主井井筒施工准备时间20个月,矿井建设关键线路是:主井井筒工程(18)-主井重车线(2)-水平运输大巷(10)-采区下部车场 (2)-采区巷道(12)-工作面准备巷道(2)-工作面设备安装(2)-矿井试运转(2)-矿井投产移交。(以上括号内数字为工程的施工工期,单位:月。)
问题:
(1)该矿井建设总工期可以采用什么方法进行推算?
(2)该矿井建井工期和总工期分别是多少?
(3)若副井比主井提前结束到底,请预测一下该矿井的建井工期。


答案:
解析:
(1)该矿井建设总工期可以釆用关键线路来进行推算,具体可根据井巷工程、土建和机电安装工程或主要生产设备定货、到货和安装时间来进行推算。
(2)该矿井的建井工期是:
18+ 2 +10+ 2+12+ 2+ 2+ 2= 50 (月)
矿井建设总工期是:
20 + 50 = 70 (月)
(3)若副井比主井提前结束到底,这时可能出现的情况较多:
①主井施工进度正常,矿井建设的关键线路不变,这时矿井建设的工期不会发生变化。副井提前到底可提前进行主副井贯通工程施工工作,可加快井底车场巷道与硐室施工进度。
②主井施工进度拖延,矿井建设的关键线路不变,这时矿井建设的工期会发生拖延。副井到底不会耽误井底车场巷道与硐室的施工进度,可提前进行安排部分工程施工。
③副井比计划工期提前较多,如果考虑在完成主、副井贯通工程施工后主井仍没有到底时,这时可提前安.排原关键线路上主井重车线等工程施工,这种安排有可能使进度提前,即有可能缩短矿井建设工期。

第10题:

建井总工期是以下()的工期之和。

A.施工准备期
B.矿井投产工期
C.矿井竣工工期
D.巷道施工期
E.井筒施工工期

答案:A,C
解析:
2020版教材页码P173-174
矿井施工准备工期与矿井竣工工期之和构成矿井建设总工期(或称建井总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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