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库经收处不按规定设置“待结算财政款项”科目核算其经收税款的,视情节轻重,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
第1题:
国库经收处将税款转入“待结算财政款项”以外其他科目或账户的,视同挪用预算收入处理,并视情节轻重,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
第2题:
凡代理国库业务和办理国库经收业务的商业银行、信用社均应设立()一级科目。
第3题:
国库经收处收纳的预算收入,一律使用“待结算财政款项”科目下的“( )”专户进行核算,不得转入其他科目。
A、待结算财政款项
B、待报解预算收入
C、国库结算款项
第4题:
国库经收处将经收税款转入“待结算财政款项”科目按什么标准处罚?
第5题:
办理待缴库税款收缴,国库在“国库待结算款项”(代理国库在“待结算财政款项”)科目下统一设置“待结算财政款项”专户,用于核算待缴库税款。
第6题:
由国库经收处代收的各项预算收入款项使用下列哪个会计科目()。
第7题:
国库经收处不按规定设置“待结算财政款项”科目核算其经收税款的,视情节轻重,处()的罚款。
第8题:
国库经收处拒收纳税人缴纳的现金税款或纳税人存款账户余额充足而拒绝划转税款的,视情节轻重,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
第9题:
国库经收处不按规定设置“待结算财政款项”科目核算其经收税款的,视情节轻重,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
第10题:
国库经收处不按规定设置“待结算财政款项”科目核算其经收税款的,视情节轻重,处1000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