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税务师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时,发现企业当年度允许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金额为12万元,而企业实际发生并计入“管理费用—职工教育经费”的金额为18万元。对此项账务处理,税务师应( )。

题目
(2016年)税务师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时,发现企业当年度允许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金额为12万元,而企业实际发生并计入“管理费用—职工教育经费”的金额为18万元。对此项账务处理,税务师应( )。

A.仅作纳税调整增加,不作账务调整
B.作纳税调整增加,并按红字冲销法调整账务
C.作纳税调整增加,并按补充登记法调整账务
D.作纳税调整增加,并按综合账务调整法调整账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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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注册税务师事务所对某企业2009年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进行鉴证时,发现企业销售收入5000万元,在管理费用中列支的业务招待费100万元,企业自行纳税调增40万元。按相关规定注册税务师审核时应调增的所得额为( )万元。

A.0

B.35

C.75

D.40


正确答案:B
解析:销售收入×5%o=5000×5‰=25(万元),实际发生数×60%=100×60%=60(万元),企业应当按较小者扣除。应当纳税调增的所得额=100-25=75(万元),由于企业已经调整了40万元,所以,注册税务师审核时应调增的所得额=75-40=35(万元)

第2题:

注册税务师事务所对某居民企业2009年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进行鉴证时,企业资料如下,职工200人,2009年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总额为50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10万元(取得工会拨缴款专用收据),支出职工福利费8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5万元,该企业2009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在税前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合计为( )万元。

A.610

B.5484

C.594.84

D.592.5


正确答案:D
解析: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
福利费扣除限额为500×14%=70(万元),实际发生85万元,准予扣除70万元
工会经费扣除限额=500×2%=10万元),实际发生10万元,可以据实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500×2.5%=12.5(万元),实际发生15万元,准予扣除12.5万元
税前准予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合计=500+70+10+12.5=592.5(万元)

第3题:

2000年初,某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1999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表中填报的产品销售收入为66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为80万元,减除成本费用、税金后,利润总额为-2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也为-20万元。主管税务机关通知该企业委托某税务师事务所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查账鉴证,出具查账鉴证报告,否则税务机关将对其进行税务稽查。该企业于是委托某税务师事务所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注册税务师经审核发现如下问题:

(1)企业全年平均职工人数100人,全年实发工资总额为81万元,该企业按有关规定计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660元;

(2)企业按实发工资计提职工福利费11.34万元,职工工会经费1.62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215万元;

(3)企业“管理费用”账户中全年反映业务招待费10万元,反映过节慰问病号买营养费0.5万元;

(4)企业“财务费用”中列支本期以债券集资的利息18万元,本年度共集资100万元,期限1年,银行利息率为12%;

(5)企业“营业外支出”中列支消防部门罚款6万元;

(6)企业“营业外支出”中列支企业领导子女的高中学杂费3万元;

(7)企业“营业外支出”中列支对外赞助支出费20万元,其中广告性赞助15万元;

(8)企业1999年12月融资租入设备1台,在“制造费用”中反映金额15万元,其中含2万元的手续费,企业12月份生产的产品尚未对外销售;

(9)企业在填报申报表时,将2万元国库券利息收入作为“投资收益”处理,并入应纳税所得额。

要求:依据现行税法对企业1999年度所得税纳税情况进行审核分析,扼要指出影响纳税的问题,并简述有关税法规定,正确计算企业1999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额。


正确答案:影响纳税的问题: ①工资费用超标准多抵减应纳税所得额。 允许列支的工资总额=100×660×12=79.2(万元) 企业实发工资81万元 超标准列支工资81-79.2=1.8(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②职工福利费超标多抵减应纳税所得额。 允许列支的职工福利费=79.2×14%=11.088(万元) 企业实列职工福利费11.34万元 超标准列支职工的福利费11.34-11.088=0.252(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③职工工会经费超标列支多抵应纳税所得额。 允许列支工会经费=79.2×2%=1.584(万元) 企业实际列支1.62万元 超标准列支工会经费1.62-1.584=0.036(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④职工教育经费超标列支多抵应纳税所得额。 允许列支职工教育经费=79.2×1.5%=1.188(万元) 企业实际列支1.215万元 超标准列支职工教育经费=1.215-1.188=0.027(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⑤业务招待费超标多抵应纳税所得额。 允许税前列支的业务招待费=(660+80)×5‰=3.7(万元) 企业在管理费用中实际列支10万元 超标准列支业务招待费10-3.7=6.3(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⑥利息支出超标准多抵减应纳税所得额。 允许列支利息支出=100×12%=12(万元) 企业实际列支18万元 超标准列支18-12=6(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⑦消防部门罚款属于违法经营的罚款不得在税前列支企业多抵减应纳税所得额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万元。 ⑧企业支付领导子女的学杂费属于与企业无关的其他支出故不得通过“营业外支出”科目抵减应纳税所得额。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 ⑨企业支付的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5万元不得在税前列支。企业向经过工商管理部门批准专门从事广告业的部门赞助的广告性支出允许在税前扣除故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万元。 ⑩企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手续费可直接抵减收入额。企业错用科目虚增应纳税所得额2万元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万元。 ⑾国库券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企业并入应纳税所得额多缴所得税故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2)正确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20+1.8+0.252+0.036+0.027+6.3+6+6+3+5-2-2 =4.415(万元) 应纳所得税额=4.415×27%=1.1921(万元)
影响纳税的问题: ①工资费用超标准,多抵减应纳税所得额。 允许列支的工资总额=100×660×12=79.2(万元) 企业实发工资81万元 超标准列支工资81-79.2=1.8(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②职工福利费超标,多抵减应纳税所得额。 允许列支的职工福利费=79.2×14%=11.088(万元) 企业实列职工福利费11.34万元 超标准列支职工的福利费11.34-11.088=0.252(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③职工工会经费超标列支,多抵应纳税所得额。 允许列支工会经费=79.2×2%=1.584(万元) 企业实际列支1.62万元 超标准列支工会经费1.62-1.584=0.036(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④职工教育经费超标列支,多抵应纳税所得额。 允许列支职工教育经费=79.2×1.5%=1.188(万元) 企业实际列支1.215万元 超标准列支职工教育经费=1.215-1.188=0.027(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⑤业务招待费超标,多抵应纳税所得额。 允许税前列支的业务招待费=(660+80)×5‰=3.7(万元) 企业在管理费用中实际列支10万元 超标准列支业务招待费10-3.7=6.3(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⑥利息支出超标准,多抵减应纳税所得额。 允许列支利息支出=100×12%=12(万元) 企业实际列支18万元 超标准列支18-12=6(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⑦消防部门罚款属于违法经营的罚款,不得在税前列支,企业多抵减应纳税所得额,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万元。 ⑧企业支付领导子女的学杂费属于与企业无关的其他支出,故不得通过“营业外支出”科目,抵减应纳税所得额。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 ⑨企业支付的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5万元不得在税前列支。企业向经过工商管理部门批准专门从事广告业的部门赞助的广告性支出允许在税前扣除,故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万元。 ⑩企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手续费可直接抵减收入额。企业错用科目,虚增应纳税所得额2万元,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万元。 ⑾国库券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企业并入应纳税所得额,多缴所得税,故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2)正确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20+1.8+0.252+0.036+0.027+6.3+6+6+3+5-2-2 =4.415(万元) 应纳所得税额=4.415×27%=1.1921(万元)

第4题:

某高新技术企业2017年实际支付合理的工资薪金总额为600万元,实际发生职工福利费12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40万元。另外,企业为全体员工购买补充养老保险支付100万元,购买补充医疗保险支付40万元。
该企业2017年度允许税前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金额为( )万元。

A.4.5
B.6
C.15
D.20

答案:C
解析: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则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600×2.5%=15(万元),小于20万元。因此,该企业2017年度允许税前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金额为15万元。

第5题:

注册税务师事务所对某居民企业2008年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进行鉴证时,企业资料如下,职工200人,2008年汁人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总额为50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10万元(取得工会拨缴款专用收据),支出职工福利费8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l5万元,该企业2008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在税前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合计为 ( )万元。

A.610

B.549.84

C.594.84

D.592.5


正确答案:D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
福利费扣除限额为500×14%=70(万元),实际发生85万元,准予扣除70万元工会经费扣除限额=500×2%=10万元),实际发生l0万元,可以据实扣除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500%2.5%=12.5(万元),实际发生l5万元,准予扣除l2.5万元税前准予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合计=500+70+10+12.5=592.5(万元)

第6题:

甲企业2018年实际发生工资薪金总额69.5万元,发生职工教育经费6万元,则下列关于甲企业说法中正确的是()。

A、2018年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为1.74万元

B、2018年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为5.56万元

C、2018年职工教育经费超过扣除限额的部分,可结转2019年扣除

D、2018年职工教育经费超过扣除限额的部分,不可结转2019年扣除


答案:BC

第7题:

某市一服务企业于2009年4月成立,职工共65人,企业的资产总额为600万元,企业2009年销售收入500万元,出租收入20万元,销售成本和税金370万元,财务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共计130万元,企业自行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0万元,在汇算清缴时经税务师事务所审核,发现以下事项未进行纳税调整:

(1)已计入成本费用中实际支付的合理工资为72万元,并计提但未上缴工会经费1.44万元,实际发生职工福利费15.16万元,实际发生职工教育经费1.08万元;

(2)管理费用中列支的业务招待费10万元

计算2009年工资及三项费用纳税调整金额为 ( )万元。

A.6.52

B.10.52

C.6.78

D.10.78


正确答案:A
解析:实际支付的工资72万元,可据实扣除。工会经费1.44万元未上缴,纳税调增1.44万元。
  职工福利费纳税调增=15.16-72×14%=5.08(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限额=72×2.5%=1.8(万元),由于企业实际使用1.08万元,不需要纳税调整。
  工资及三项费用调增金额=5.08+1.44=6.52(万元)

第8题:

某企业2013年发生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800万元,职工福利费12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30万元,拨缴工会经费20万元;2014年发生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1000万元,职工福利费12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6万元,拨缴工会经费25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该企业2014年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职工福利费为120万元

B.该企业2014年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工会经费为20万元

C.该企业2014年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为16万元

D.该企业2014年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为25万元


参考答案:A, B, D

(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1000×14%=140(万元),实际发生120万元,未超过扣除限额,准予据实扣除,选项A正确;
(2)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工会经费扣除限额=1000×2%=20(万元),实际拨缴25万元,所以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工会经费20万元,选项B正确;
(3)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2013年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800×2.5%=20(万元),实际发生30万元,超过限额的10万元准予结转以后年度扣除;2014年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1000×2.5%=25(万元),实际发生16万元,准予据实扣除,另外,上年未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10万元中,有9万元准予在2014年扣除,剩余1万元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因此2014年准予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为25万元,选项C不正确,选项D正确。

第9题:

某企业2003年度会计报表上的利润总额为48万元,已累计预缴企业所得税33万元。2004年3月,企业会计部门进行纳税调整,汇算清缴2003年度企业所得税,该企业2003年度其他有关情况如下: (1)2003年度支付职工工资、补贴、津贴和奖金累计120万元,已列入当期费用。税务机关根据当地计税工资标准和企业职工人数核定该企业计税工资总额为96万元。 (2)2003年度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21万元,已列入当期费用。 (3)支付在建办公楼工程款20万元,已列入当期费用。 (4)直接向某足球队捐款15万元,已列入当期费用。 (5)支付诉讼费2.3万元,已列入当期费用。 (6)支付违反交通法规罚款0.8万元,已列入当期费用。 已知:该企业适用所得税税率为33%;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2%、14%、1.5%计算扣除。

要求:

(1)计算该企业2003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该企业2003年度应纳所得税税额。

(3)计算该企业2003年度应汇算清缴的所得税税额。(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正确答案:

(1)超过计税工资总额的部分,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0-96=24万元  
超过计税工资总额提取的职工工会经费、福利费、教育经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1-(96×2%+96×14%+96×1.5%)=4.2万元  
在建办公楼工程款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  
向某足球队捐款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5万元  
该企业2003年度应纳税所得额=48+24+4.2+20+15+0.8=112(万元)  
(2)该企业2003年度应纳所得税税额=112×33%=36.96(万元)  
(3)该企业2003年度应汇算清缴的所得税税额的所得税税额=36.96-33=3.96(万元) 

第10题:

一家在北京设立的高新技术企业,上年度实际支付合理的工资薪金总额300万元,实际发生职工福利费6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20万元。另外,企业为全体员工购买补充养老保险支付50万元,购买补充医疗保险支付20万元。
该企业上年度允许税前扣除职工教育经费()万元。

A.4.5
B.6
C.7.5
D.20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职工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扣除限额=300×8%=24(万元),实际支出20万元,准予扣除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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