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无法交付的行李、包裹应如何处理?
第1题:
对无法交付的物品应如何处理?
第2题:
无法交付物品在保管期间发生丢失、损坏时,可参照行李、包裹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3题:
无法投递的包裹应如何处理?
第4题:
行李包裹在运输中发生火灾、被盗、丢失、损坏、误交付时,应做为事故立案处理。
第5题:
无法交付物品是指没有标签的行李、包裹。
第6题: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规定,无法交付物品是指没有标签的行李、包裹。
第7题: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规定,对无法交付的行李、包裹或旅客的遗失物品、暂存物品,承运人应(),妥善保管,不得动用。
第8题:
承运人发现行李、包裹品名不符时,应如何处理?
第9题:
线路中断对行李、包裹应如何安排?
第10题:
线路中断,对已装运在途被阻的行李包裹应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