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消防部队大队、大队部、中队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中的报告工作制度,是指支部委员会每半年或按工作阶段,向支部党员大会作()。
第1题:
大队、大队部、中队党支部()报告一次,机关党支部()报告一次。
第2题:
大队、大队部、中队党支部,党员汇报()至少一次;机关党支部,党员汇报()至少一次。
第3题:
公安消防部队应当按照要求,严格战备值班制度,保证不间断值班,大队、中队值班首长由大队、中队()轮流担任。
第4题:
公安消防部队辖中队的大队设立()。
第5题:
公安消防部队大队部、中队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
第6题:
大队党的基层委员会(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大队部、中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所在()批准。
第7题:
公安消防部队大队部党支部()落实党日制度。
第8题:
公安消防部队大队大队部、中队党支部,党员()应向党支部或党小组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
第9题:
公安消防部队大队、大队部和中队党支部委员会()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进行交心通气,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第10题:
公安消防部队大队、大队部、中队党支部,党员应()向党支部或党小组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遇有重要问题或外出时应及时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