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元代的行政监察制度?

题目

试述元代的行政监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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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简述元代行省制度。


参考答案:

行省的初义,即将中书省的职权临时在某处行使的意思。行省是中书省的派出机构,后来演变成为常设地方最高行政机构。个行省设丞相一员,平章政事一二员,右丞、左丞各一员,参知政事二员,贫瘠皆与中书省官相同。全国设十个行省(陕西、甘肃、辽阳、河南、四川、云南、湖广、江浙、江西、岭北)。
行省的权利很大。凡地方一切民政、财政、军事无所不统领。从政治上巩固了国家的统一,是中央集权在行政体制上得到了保证。在边疆设置行省,大大加强了对边疆地区的管理。


第2题:

简述元代的行省制度及其意义。


答案:
解析:
(1)元代的行省制度即中央政府的军、政统治机构,主要由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构成。中书省领六部,主持全国政务,枢密院执掌军事,御史台负责督察。地方行政机构,分别为行省、路、府、州、县。行省是朝廷委派重臣到各地署事,行使中书省职权的简称。以后行省由中央临时派出机构转为地方常设的最高行政机构。除中书省直辖的腹里(河北、山东、山西)和宣政院管理吐蕃以外,元朝在全国设有岭北、辽阳、河南、陕西、四川、云南、甘肃、江浙、江西、湖广等十个行省。行省握有很大权力,统辖路、府、州、县的政务、钱粮、兵甲、屯种、漕运、军事等等。元代行省制度是自秦汉以来中央集权制度的一个重大发展。
(2)行省制度的实施,既保证了中央有足够的力量统治全国,又能保障地方有适度的权力建设好地方,比较顺利地解决了唐宋之时的集权弊端,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自元以降,省制就一直沿袭下来,成为地方的最高行政机构,经过明清、民国直到今天。元行省制中央集权也发生了一些负面效应。如行省将路、府、州、县各项权力削夺大半,使其处理庶务的正常功能显著降低;行省区划面积过大,对区域经济文化的发展弊多利少等。这些也是不容忽视的。

第3题:

简述元代的监察制度。


正确答案:元朝以前,在地方宋建立过正规的监察机构。元朝则在地方建立了正规的监察机构,从中央到地方自成独立的监察系统。其监察机构有行御史台和诸道肃政廉访司。行御史台有二,一为江南诸道行御史台简称南行台或南台,二为陕西诸道行御史台简称西行台或西台。在至元十四年置江南诸道行御史台于扬州。归中央的御史台管领。至元二十七年规定,江南行台管江南的江浙、江西和湖广三个行中书省的监察,并总制江东、江西、浙东、浙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福建和海南十道提刑按察司.南台的“官秩如内台”,其监察御史初置10人,文宗天历元年公元1328年为24人,后定制为28人。成宗大德元年公元1297年,“移治陕西,号陕西诸道行御史台”,亦隶御史台管领,管陕西、甘肃、四川和云南四个行中书省的监察,并统制汉中、陇北、四川、云南四道提刑按察司。“官秩如南台”,其监察御史一直为20人。中书省的腹里之地,以及河南、辽阳等行省的监察,由中央御史台直接管领,并统制山东、山西、河北、河南、淮东、淮西、山南和辽东八道提刑按察司,肃政廉访司,在世祖至元六年建立时称提刑按察司.初为四道,至元十四年增为八道,后又不断增置,到至元二十八年改称肃政廉访司,至元三十年“遂定为二十二道”,即上述的南台所统十道,西台所统四道,以及内台所统的八道,这就把全国在地方的一百八十五路、分属二十二道肃政廉访司进行监察.各司视监察的需要,可以设立分司.每道肃政廉访司的官吏有法定的编制,规定每道设官8员,其中肃政廉访使、副使各2人,佥事4人,组成为领导核心.还有经历、知事、照磨兼管勾、书吏、泽吏、通事、奏嫠、典复等28人,各自履行法定的责职.因此,元朝从中央到地方所建立的严密的监察机构,从组织上保证了对各级官吏实行有效的监察。

第4题:

试述清朝的行政监察制度?


正确答案:(1)清朝监察系统基本承袭明代制度,以都察院为最高监察机关。都察院主要职责是监督政治得失、弹劾不法官吏和对各级行政机构的政务执行情况实施监督。除拥有上述权限外,都察院长官可参与议事,有决策参议权,又可参加重大案件的会审,故有司法权。
(2)清访明制制设置吏、户、礼、兵、刑、工六科,清初六科尚为独立机构。雍正元年六科并入都察院,成为督察院的下属机构。六科主要任务有二,一是掌发“科抄”,即每科每日派级事中一人到内阁接收题本,然后抄给有关部门分别承办;二是监察六部等职能机构执行政务,监察方式是注销各部文卷,以审查各部门处理政事有无违反有关规定。此外,六科还拥有封驳权,但已远较明代为小,它所封驳的仅是内阁发出的一般文件,对军机处发出的机密谕旨则无权封驳。
(3)都察院下设有十五道监察御史。监察御史职权范围非常广泛,除负责监察所辖省区外,还有监视中央各机构、弹劾京官之权。内阁、都察院、翰林院、詹事府、太医院、步军统领衙门和六科由十五道分别负责稽查,其余机构由六科和十五道双重稽查。中央各机构每月两次将文件送往相应科、首衙门进行注销,只有军机处不在监察机构的监察范围内。除注销文卷外,还有照刷文件的制度,即对各机构的财政情况实行检查。实施这种检查的是十五道中的河南道,主要是审察财务单中的各种违反规定之处,以有无侵挪款项为检查重点。
(4)清朝对地方的监察采取双轨制。一方面由十五道监察御史按道对地方政府实行监控,对各级地方官员执行监督。另一方面,清朝还有一系列地方监察系统。总督、巡抚例兼右都御史和右副都御史,对所辖地区地方政务有监察责任。各省按察司是专管一省的司法与监察机构,也有行使监察的职权。省、府间的道也有监察省内某一区政务或某一具体业务的权力,故又称道的长官道员为监司。
(5)清朝还设有两个特殊的监察机构,即宗室御史处和内务府御史处。宗室御史处专门负责监督宗人府,内务府御史处专门负责对内务府府的监察。
(6)从上述可以看出,清朝监察系统在机构设置上较前代更为严密和完整,在稽查制度上也更为详密。但清朝监察制度是专制皇权高度发展的产物,其弊端极其明显。清朝监察机构和作为专制皇权工具的职能表现特别突出,监察制度是皇权高度发展的产物,其弊端极其明显。清朝监察机构和作为专制皇权工具的职能表现特别突出,监察机构的维护封建法制、进行自我调节的职能效果甚微,皇帝控制下的决策机关军机处不在监察机构的监督范围内,科、道合一虽使监察系统减少了重迭和机构间的牵制,却使给事中对皇权有一定程度牵制的封驳权也基本被取消,监察官员的弹劾结果取决于皇帝的喜怒,为保住禄位而视腐败于不顾的监察员越来越多,致使监察机构的调节能力丧失殆尽,吏治日益腐败。

第5题:

简述秦汉中央政府的行政监察制度?


正确答案:(1)秦汉初年,御史大夫是中央最高监察官员,既掌管监察,又担任副丞相。这时的监察权和行政权胶着在一起,副丞相的身份使御史大夫也受丞相的统制,并未成为独立于行政之外的政治实体。御史大夫的属官分为两部分,一是以御史丞相为首,在御史府协助御史大夫处理政务,二是以御史中丞为首的设于宫内的部分官员。从职责分工来讲,御史丞侧重于协助处理御史大夫副丞相职务的事项及施政过程的行政监察,御史中丞则分管皇帝直接交办的监察工作。
(2)从西汉末年到东汉初年,宰相制度的变更也使监察组织发生变化。御史大夫改称大司空后,不再担任监察的任务。与此同时,专门设立了以御史中丞为首的御史台。御史台虽名义上仍隶属于少府,但实际已独立执行监察的职能,这标志着监察权开始同行政权相分离。御史中丞纠察百官主要通过三种途径,一是通过督部刺史纠察地方官员,二是通过侍御史、殿中执法纠察中央官员,三是通过公卿奏章,纠察百僚。

第6题:

试述康里巎巎对元代后期书法发展的影响。


参考答案:

康里巎巎的书法受赵孟頫的复古思想的影响,楷书由虞世南上溯到二王,一派初唐楷书的风范,其行草书成就非常高,书宗二王,旁及孙过庭、怀素,用笔一拓而下,绝少修饰,其草书的最大特点就是今草与章草杂糅。他不仅借鉴赵法来继承皇象,使古雅的书卷气中平添了豪迈爽利之气,保持了北方特有的刚毅的气质,展示了自己鲜明的特征。他的书法在赵氏书风笼罩下别有一番异趣,使元代后期的书坛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他在杭州等地活动,书法影响了当地书家,饶介、危素都是他的弟子,其书风通过这两位弟子影响到明代初期的三宋,甚至中期的文征明,并且为明代草书的复兴注入了一针催化剂,其意义不可低估。


第7题:

简述元代秘书的选拔制度
为了提高见习秘书的素质,元政府曾数度下令,考选贴书,写发。然而,由于官场腐败,考官作弊,考生营私,考选方法很难得以顺利实行。地方官衙中秘书吏员的来源之一是从民间直接选用德,才兼备者充任司,县吏,这对于提高吏员素质有积极作用,但是,这种选拔方法实行的时间不长。
中央政府的秘书吏员是通过选取儒士和现役路吏中的优秀者或七品以下流官得以实现的。从秘书吏员的来源来看,元朝秘书吏员的选拔制度是比较完整的,它不但是要求秘书吏员具备良好的品行,还着重要求一定的专业工龄,具有实践经验和业务能力,并建立起逐级升补的方法。
如果这些制度能严格执行,那么,秘书吏员的素质将得到保证,而且越是高级的官府,其秘书官吏的素质就高。但是,由于元朝的政治腐败,这些措施未能严格执行,尤其是对秘书吏员品行的要求,更未能按规定审查,以致元朝秘书吏员品行素质欠佳,舞弊现象比比皆是,成为官场黑暗的一大原因

第8题:

行政监察()是在行政监察系统内部划分监察对象和决定监察案件受理上的分工和权限的制度。

A、管理

B、管辖

C、权责

D、治理


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行政监察管辖是在行政监察系统内部划分监察对象和决定监察案件受理上的分工和权限的制度。

第9题:

元代地方监察制度的特点分析。


正确答案:元代对地方监察也有其特点,如同中书省有派出机构行中书省一样,元御史台也有派出机构"行御史台",也设御史大夫、御史中丞等官。不过行御史台只设在江南和陕西两地,行御史台的设立使中央御史台的总体监察权有所削弱,元还在全国设二十二道监察区,以监察御史为"肃政廉访使",长驻地方进行监察。

第10题:

试述行政监察机关的职权。


正确答案: 基本权力包括:
(1)检查权。检查权是指行政监察机关依法拥有的对国家行政机关在行政行为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的权力。
(2)调查权。调查权是指行政监察机关依法拥有的对行政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进行专门调查的权力。
(3)建议权。建议权是指行政监察机关在检查、调查的基础上.就一定的事项向被监督部门和人员提出处理建议的权力。
(4)行政处分权。行政处分权是指行政监察机关根据调查结果.对有违反行政纪律的监督对象依法予以行政制裁,给予行政处分的权力。
辅助职权包括:
(1)查询权。行政监察机关有权对行政监察机关管辖范围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就监督事项涉及的问题进行查询。
(2)请求协助权。行政监察机关在办理行政违法案件时,可以提请公安、审计、税务、海关、工商行政管理等机关予以协助。
(3)奖励权。行政监察机关有权对控告、检举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