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简述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区别。
第2题:
简述用益物权的法律特征。
第3题:
简述担保物权的法律特征。
担保物权是指以确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于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或权利上所设定的物权。
担保物权具有如下特征:
(1)担保物权具有变价受偿性;
(2)担保物权具有从属性;
(3)担保物权具有不可分性;
(4)担保物权具有物上代位性。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简述物权的法律特征?
物权的特征是与债权相比较而显现出来的,其法律特征主要有:
(1)物权的权利主体总是特定的人,而义务主体则是不特定的人,也即物权是“对世权”。
(2)物权的客体是特定的独立之物,不包括行为与精神财富和精神利益。
(3)物权的内容是对物的直接管领和支配。
(4)物权具有独占性和排他性。
(5)物权具有追及效力和优先效力。
(6)物权的保护方法的广泛性。
第7题:
A.担保物权的实现
B.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C.主债权消灭
D.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第8题:
什么是担保物权?它有哪些法律特征?
担保物权,是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特定之物或权利上所设定的物权。
担保物权的法律特征是:
(1)是一种从物权。
(2)属于他物权。
(3)必须以特定物或权利为标的。
(4)担保物权人有排除他人干涉和追及权。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