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照相器材商店购进一批新型相机,每部定价为2998元。售货员在制作标价牌时,误将2998元标为1998元。某日,顾客A入

题目
问答题
某照相器材商店购进一批新型相机,每部定价为2998元。售货员在制作标价牌时,误将2998元标为1998元。某日,顾客A入店,发现在别处卖近3000元的相机在这里只卖1998元,遂一下买了两部。事后,当售货员再次去库房取货时,才发现每部少收了1000元。商店经多方查找,终于找到A,要求退货或补足差价。A称,自己买回两部相机是付了钱的,买卖已成交,岂有退货之理;再说,其中一部相机已以2600元卖给了同事B,还要看B是否愿意退货。商店按A所指找到B,B也拒绝了商店的要求。商店遂以A、B为被告起诉到法院,要求退货或补足差价。试分析:商店与A之间民事行为的性质及法律后果如何?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商店与A之间的民事行为属于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所谓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是指行为人对于民事行为的重要内容产生错误的理解,并基于这种错误理解而为的民事行为。
根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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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下列行为不是代理的有:( )

A.商店售货员王某在柜台内向顾客销售商品

B.张某用朋友的名字在宾馆登记住宿

C.林某为念幼儿园的女儿购买钢琴

D.艾某受室友李某委托,请求父亲为室友李某购买相机一台


正确答案:BCD
「考点」代理的概念和特征;代理的法律要件
「解析」B项中依据张某的意思是要自己承受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C项林某的行为是赠与;D项属于传达。

第2题:

某摄影用品公司经营照相机、摄影器材、冲洗药品等,其中照相机就是一个产品线,在相机这类产品中,尼康D80相机就是一个产品项目。()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

第3题:

某个照相机的标准镜头的焦距为80mm,这个相机属于()。

A、单反照相机

B、大型照相机

C、135相机

D、120照相机


参考答案:D

第4题:

小华(13)是摄影爱好者,在省里举办的少年儿童摄影大赛上得了一等奖。爸爸奖励他4000元钱买架高级照相机。小华独自一人到商场,看中了一架3800元的照相机。根据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售货员()。

  • A、不能把照相机卖给小华
  • B、可以卖给小华照相机
  • C、必须请示商店领导

正确答案:A

第5题:

李某系一待业青年,某日李某在商场闲逛时,看到一珠宝商店内人比较多,顿时心生歹念想浑水摸鱼,于是李某到珠宝店柜台处佯装买首饰,让售货员拿出几款钻石戒指假装挑选。因为客户较多,李某趁售货员接待其他顾客的时候,趁机将一枚价值为13000元的钻戒拿到手中,转身便走。售货员察觉李某行为可疑,再来查看戒指时发现少了一枚,立即报告保安人员。刚走至珠宝店大门的李某见状迅速将钻戒扔回店内转身逃离。


正确答案:
李某构成盗窃罪既遂。
(1)盗窃罪既遂的标准。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就成立既遂。在认定盗窃罪的既遂、未遂时,还要综合考虑财物的性质、形状、体积大小、被害人对财物的占有状态、行为人的窃取样态等进行判断。如在商店内行窃,对体积很小的财物而言,只要行为人将该财物放入口袋,藏入怀中等隐匿地方就是既遂。本案中李某从柜台上拿出一枚戒指握入手中就构成盗窃罪的既遂。
(2)一个具体犯罪的停止形态只能有一个,而且是不可逆转的。既然李某的行为已经成立既遂,就不能再构成犯罪中止。李某将钻戒扔回珠宝店内的行为只是犯罪既遂后返还财物的行为。

第6题:

某手表专卖店购进一批进口高级手表,每只定价为19990元。售货员在制作标价牌时,误将19990元标为9990元。某日,顾客甲入店,发现在别处卖近20000元的手表在这里只卖9990元,遂一下买了两只。事后,当售货员再次去库房取货时,才发现每只少收了10000元,商店经多方查找,终于找到甲,要求退货或补足差价。甲称,自己买回两只手表是付了钱的,买卖已成交,岂有退货之理;再说,其中一只手表已以12600元卖给了同事乙,还要看乙是否愿意退货,商店按甲所指找到乙,乙也拒绝了商店的要求。商店遂以甲、乙为被告诉至法院,要求退货或补足差价。

试分析:

(1)商店与甲之间民事行为的性质及法律后果如何?

(2)商店对甲、乙的诉讼请求能否成立?为什么?


参考答案:(1)商店与甲之间的民事行为的性质属于不当得利之债。根据《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的规定:“没有合法依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所以甲的行为的法律后果就是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商店。
  (2)商店对甲的诉讼请求可以成立,因为根据《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的规定:”没有合法依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甲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
  商店对乙的诉讼请求不能成立,因为乙是善意第三人,乙购入手表属于动产的善意取得。

第7题:

某商场营业员误把一架2000元的照相机标成200元卖给了顾客。此属重大误解行为。()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正确答案:√

第8题:

某照相器材商店购进一批新型相机,每部定价为2998元。售货员在制作标价牌时,误将2998元标为1998元。某日,顾客A入店,发现在别处卖近3000元的相机在这里只卖1998元,遂买了两部。事后,当售货员再次去库房取货时。才发现每部少收了1000元。商店经多方查找,终于找到A要求其退货或补足差价。A称,自己买回两部相机是付了钱的,买卖已成交,岂有退货之理;再说,其中一部相机已以2600元卖给了同事B,还要看B是否愿意退货。商店按A所指找到B。B也拒绝了商店的要求。商店遂以A、B为被告诉到法院,要求二人退货或补足差价。

(1)商店与A之间民事行为的性质及法律后果如何?

(2)商店对A、B的诉讼请求能否成立?为什么?


正确答案:
答:(1)商店与A之间的民事行为属于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所谓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是指行为人对于民事行为的重要内容产生错误的理解,并基于这种错误理解而为的民事行为。根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
(2)商店对A的诉讼请求成立。因为《民法通则》和《合同法》都规定,因重大误解而为的民事行为,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变更;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撤销,民事行为一旦撤销,自行为开始无效。无效的法律后果就是返还财产赔偿损失。所以商店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请求A退货或者通过行使变更权请求A补足价款。商店对B的请求不能成立。因为B与商店之间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合同的撤销或变更发生作用的对象只能是订立合同的主体。B可以通过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该相机的所有权。

第9题:

某摄影用品公司经营照相机、摄影器材、冲洗药品等,其中照相机就是一个产品线,在相机这类产品中,尼康D80相机就是一个产品项目。

A

B



第10题:

怀特·D·蒂古为柯达照相器材公司设计的大众性照相机受到了什么风格的影响?


正确答案: 受到了装饰艺术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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