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2019年7月销售化工产品取得含税收入793.26万元,为销售货物收取的包装物押金1521万元。

题目
单选题
某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2019年7月销售化工产品取得含税收入793.26万元,为销售货物收取的包装物押金1521万元。约定了3个月内返还,当日没收逾期未返还的包装物押金1.3万元,增值税销售额(  )
A

692.11

B

794.56

C

703.15

D

69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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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某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6月销售收入为321.7万元(含税)。当月发出包装物收取押金5.9万元,当期逾期未归还包装物押金为15.82万元。计算该企业当月销项税额( )万元。

A.25.69

B.35.26

C.37.60

D.47.60


正确答案:D
本题考核包装物押金的政策规定。除黄酒、啤酒包装物押金在逾期未归还时,计入销售额计征增值税,其他酒的包装物押金应在销售时并入销售额计征增值税。当月销项税额=(321.7+5.9)?(1+17%)?17%=47.6(万元)

第2题:

某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7月销售化工产品取得含税销售额99.45万元,为销售货物出借包装物收取押金18.21万元,约定3个月内返还;当月没收逾期未退还包装物的押金3.51万元。该企业2011年7月上述业务计税销售额为( )万元。

A.88

B.85

C.102.96

D.103.56


正确答案:A
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的,时间在1年内,又未过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逾期未收回不再退还的包装物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纳税。计税销售额=(99.45+3.51)÷(1+17%)=88(万元)

第3题:

某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7月销售化工产品取得含税销售额793.26万元,为销售货物出借包装物收取押金15.21万元,约定3个月内返还;当月没收逾期未退还包装物的押金1.3万元。该企业2008年7月上述业务计税销售额为( )万元。

A.679.11

B.691

C.692.11

D.794.56


正确答案:A

第4题:

某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产品取得含税价款169.5万元,另收取包装物押金5万元,并分别在账务记录中反映,其应税销售额为( )万元。

A.169.5
B.150
C.174.5
D.155.5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包装物押金的增值税处理。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单独核算的,不计入销售额。应税销售额=169.5/(1+13%)=150(万元)。

第5题:

某生产白酒的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5月取得含税销售收入64.35万元,当期发出包装物收取押金1.17万元,当期逾期未扣除的包装货物押金为3.51万元,该企业当月应计提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万元。

A.9.35
B.9.52
C.9.86
D.10.33

答案:B
解析:
(64.35+1.17)/(1+17%)×17%=9.52(万元)。

第6题:

某生产果酒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月销售收入为140.4万元(含税),当期发出包装物收取押金为4.68万元,当期逾期未归还包装物押金为2.34万元。该企业本期应申报的销项税额为( )万元。

A.20.4

B.20.74

C.21.08

D.20.7978


正确答案:C
解析:除黄酒与啤酒包装物押金在逾期未归还时,计入销售额计征增值税,其他酒的包装物押金应在销售时并入销售额计征增值税。[(140.4+4.68)/(1+17%)×17%]万元=21.08万元

第7题:

某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3月销售化工产品取得含税销售额793.26万元,为销售货物出借包装物,收取押金15.21万元,约定3个月内返还;当月没收逾期未退还包装物的押金1.3万元。该企业2019年3月上述业务的增值税计税销售额为( )万元。


A.703.15

B.691

C.600.15

D.794.56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增值税的计算。

逾期未退还包装物而没收的押金应价税分离计入销售额。

当月计税销售额=(793.26+1.3)÷(1+13%)=703.15(万元)。

第8题:

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8月销售红酒取得收入100万元,销售啤酒取得收入200万元,销售黄酒取得收入50万元,在销售时同时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分别为5.85万元、11.7万元,23.4万元。则该企业当月增值税销项税为( )万元。

A.59.5

B.63.5

C.60.35

D.69.5


正确答案:C
解析:酒类销售增值税销项税=(100+200+50)×17%=59.5(万元),红酒包装物押金应当在发出时计入销售额计算销项税=5.85÷(1+17%)×17%=0.85(万元),黄酒、啤酒包装物押金应当在逾期未收回时计入销售额计算增值税销项税,收取时不计税。该企业当期增值税销项税=59.5+0.85=60.35(万元)。

第9题:

某生产白酒的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取得含税销售收入128.7万元,当期发出包装物收取押金2.34万元,当期逾期未扣除的包装货物押金为7.02万元,该企业当月应计提的增值说销项税额为( )万元。

A.18.70
B. 19.04
C.19.72
D.20.66

答案:D
解析:
(128.7+2.34+7.02)/(1+17%)×17%=20.06万元。

第10题:

某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11月销售化工产品取得含税销售额793.26万元,为销售货物出借包装物取得包装物押金15.21万元,约定3个月后返还;当月没收逾期未退还包装物押金1.3万元。该企业2018年11月上述业务的增值税计税销售额为( )万元。

A.684.97
B.691 
C.692.11 
D.794.56

答案:A
解析:
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而没收的包装物押金应价税分离计入销售额。该企业2018年11月上述业务的增值税计税销售额=(793.26+1.3)÷(1+16%)=684.9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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