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财务负责人提出疑问的会计事项,请分别判断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题目
问答题
对于财务负责人提出疑问的会计事项,请分别判断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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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董事会作出对外报送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3)董事会作出对外报送财务会计报告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该公司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诗报告仅由公司财务总监签字、盖章后报出不符合法律规定.

第2题:

该企业聘用一名应届会计专业毕业生担任会计主管人员的做法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6.【参考答案】该企业聘用一名应届会计专业毕业生担任会计主管人员的做法不正确,违反了《会计法》对会计主管人员任职条件的规定,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第3题:

针对(1)、(2)、(3)事项,请分别判断注册会计师的审核工作或审核结论是否正确,如果不正确,请简单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事项(1)不正确。2×11年被审核单位前7个月应当发生350万元租金费用。考虑到2×11年8—12月发生的折旧费用,被审核单位2×11年销售费用预计下降250万元是不正确的,销售费用即使下降,也会小于250万元的。 事项(2)不正确。市场占有率分别为5%、10%和15%时乙公司的净利润水平进行测算属于推测性假设,不属于最佳估计假设。 事项(3)是正确的。

第4题:

该企业将会计主管小刘调离会计工作岗位的做法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该企业负责人以工作需要为由,将会计主管小刘调离会计工作岗位的做法不正确,违反了《会计法》关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的规定。

第5题:

单位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及会计人员因执行公务发生的财务事项,本人不得审批。 (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第6题:

该企业将会计主管刘某调离会计工作岗位的做法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5.【参考答案】该企业负责人以工作需要为由,将会计主管刘某调离会计工作岗位的做法不正确,违反了《会计法》关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的规定.

第7题:

公司关于“公司今后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均由孙某签字、盖章后正式报送”的决定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4.【参考答案】公司关于“公司以后凡是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均由孙某签字、盖章后正式报送”的决定不正确.根据《会计法》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因此,只由财务科科长签名是不合法的.

第8题:

高级财务会计对特殊会计事项处理的原则和方法与中缓财务会计对一般会计事项的处理原则和方法存在着很小的差别,这种差别源于一般会计事项对会计假设的背离。()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

第9题:

要求: 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 49~53 问题:

第 49 题 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指出丙会计师事务所与本案是否存在利害关系?并说明理由。丙会计师事务所拟派出的注册会计师张某与本案是否存在利害关系?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①丙会计师事务所与本案不存在利害关系。根据规定,现在担任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与本案存在利害关系。在本题中,丙会汁师事务所担任乙公司财务顾问的时间距离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的时间已经超过了3年。②注册会计师张某与本案存在利害关系。根据规定,社会中介机构的派出人员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与本案存在利害关系。

第10题:

2002年2月,某市财政部门派出检查组对国有大型企业甲的会计工作进行检查。检查中了解到以下情况:

(1)2001年1月,该厂会计人员A脱产学习1个月,会计机构负责人B指定出纳C临时兼管A的会计档案保管工作,未办理会计工作的交接手续。

(2)2001年2月,会计人员D调离该厂,在会计机构负责人B的监交下,D将自己负责的会计账簿移交给会计人员E,但E的交接中因疏忽未发现所接会计资料在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方面的问题。

(3)2001年4月,会计机构负责人B调离该厂,该厂厂长张某任命自己的直系亲属F为会计机构负责人,F又任命自己的直系亲属G在该厂的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并由G兼管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4)2001年5月,张某根据职工代表大会的建议,解聘了总会计师H,并任命会计人员I担任该厂的总会计师。

问题:

(1)会计人员A脱产学习1个月,是否需要办理会计工作的交接手续?并说明理由。

(2)出纳C临时兼管A的会计档案保管工作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3)会计人员D对于所移交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能否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脱责任?并说明理由。

(4)接替人员E因疏忽未发现所接会计资料在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方面的问题,是否对该会计资料负法律责任?并说明理由。

(5)张某任命自己的直系亲属F为会计机构负责人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6)F任命自己的直系亲属G在该厂的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并由G兼管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7)张某解聘总会计师H、并任命会计人员I担任该厂总会计师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需要办理会计工作的交接手续。根据《会计工作规范》的规定,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者因其他原因暂时不能工作的,都要办理交接手续。 
(2)出纳C临时兼管A的会计档案保管工作不符合规定。根据《会计工作规范》的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3)会计人员D不能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脱责任。根据《会计工作规范》的规定,移交人员对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即使接替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没有发现所接会计资料在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方面存在的问题,如事后发现,仍应由原移交人员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脱责任。 
(4)接替人员E不对该会计资料负法律责任。根据《会计工作规范》的规定,接替人员不对移交过来会计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法律上的责任。 
(5)张某任命自己的直系亲属F为会计机构负责人不符合规定。根据《会计工作规范》的规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6)F任命自己的直系亲属G在该厂的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并由G兼管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不符合规定。根据《会计工作规范》的规定,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的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此外,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7)张某解聘总会计师H、并任命会计人员I担任该厂总会计师不符合规定。根据《总会计师条例》的规定,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总会计师,由本单位主要行政领导提名,政府主管部门任命、聘任或者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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