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四川成都市青白江区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考聘用编外人员强化练习题(带答案)

某市第一实验小学小学生甲和乙在校园内发生口角打斗,在场老师王某未予制止。小学生甲踢中乙腹部,致其脾脏破裂。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陈某未尽职责义务,应由陈某承担赔偿责任

B小杰父母的监护责任已转移到学校,应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C学校存在过错,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D学校和小杰父母均有过错,应由学校和小杰父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参考答案:C


就甲某与乙某借款纠纷一案,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作出判决,甲某应当向乙某支付所欠的5万元钱。判决生效后,甲某拒绝履行义务,乙某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执行程序中,甲某与乙某经过协商,达成甲某向乙某归还4万元钱的和解协议。但甲某还乙某3万元钱后,剩余的1万元一直拖欠不还。关于本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甲某与乙某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B.甲某与乙某达成和解协议,撤销了原生效法律文书

C.甲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剩余的一万元

D.甲某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对原判决的执行,但已经履行的三万元应当扣除


正确答案:D


甲乙两国都是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缔约国。王某为乙国派驻甲国的外交秘书。在甲国任职期间,王某遇到的下列哪些争议可以由甲国法院管辖?

A.王某在甲国的叔叔去世,其遗嘱言明将一栋位于甲国的楼房由王某继承,但其叔叔之子对此有异议而诉诸法院

B.王某以使馆的名义,向甲国某公司购买一栋房屋,因欠款而被售房公司起诉

C.王某工作之余,为甲国一学生教授外语并收取酬金,但其未能如约按时辅导该学生,该学生诉诸法院,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D.王某与使馆的另一位参赞张某,因国内债务问题发生纠纷,张某试图将此纠纷诉诸甲国法院解决


正确答案:AC
[考点]外交人员的民事管辖豁免
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规定,外交秘书同使馆的馆长、武官、秘书、随员都属于外交人员的范畴,在接受国享有民事管辖豁免,但有如下例外:(1)外交人员在接受国境内的私有不动产物权的诉讼,但外交人员若代表派遣国为使馆用途而置有的不动产引起的诉讼仍享有豁免;(2)外交人员以私人身份作为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继承和或受赠人引起的继承诉讼;(3)外交人员在接受国内的公务范围以外所从事之专业或商业活动的诉讼;(4)外交人员主动起诉而引起的与该诉讼直接有关的反诉。根据上述规则,B项属于外交官在接受国境内代表派遣国而置有的不动产,应享有豁免;A项属于外交人员在接受国境内以私人身份作为遗产继承人引发的诉讼,不享有豁免;C项属于外交人员在公务范围以外从事的专业或商务活动引发的诉讼,不能享有豁免;D项两个外交官在其派遣国的债务纠纷,不属于上面四种例外的范畴,因此,仍然享有豁免,接受国法院对此无管辖权。故A、C项当选。


甲乙两国都是《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缔结国。孙某是甲国派驻乙国的随员。在乙国任职期间,孙某遇到的下列哪些争议可以由乙国法院管辖?( )

A.孙某在乙国的姑母去世,其遗嘱言明将一栋位于乙国的别墅由孙某继承,但其姑母之女对此有异议,而诉诸法院

B.孙某以使馆的名义,向乙国某公司购买一栋房屋,因欠款而被售房公司起诉

C.孙某工作之余,为乙国一学生教授外语并收取酬金,但其未能按合同规定按时辅导学生,该学生诉诸法院,要求其承担责任

D.孙某与使馆的一位参赞张某,因国内债务发生纠纷,张某试图将此纠纷诉诸乙国法院解决


正确答案:AC

【考点】外交代表的管辖豁免
【解析】外交代表享有的管辖权豁免包括刑事、民事和行政管辖豁免。外交代表的民事和行政豁免有三种例外情形:(1)外交代表在接受国境内私有不动产之物权诉讼,但其代表派遣国为使馆用途置有的不动产不在此列;(2)外交代表以私人身份并不代表派遣国为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或受赠人之继承事项的诉讼;(3)关于外交代表在接受国内在公务范围以外所从事的专业或商业活动的诉讼。因此,答案应该是AC。


张某住在甲市,驾车出游过程中,在丙市撞到了住所地在乙市的王某,王某被送到离出事地点最近的丁市医院。不久后乙因救治无效而在丁市医院死亡。试问:王某的妻子以张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下列法院中没有管辖权的是?
A.甲市法院 B.乙市法院
C.丙市法院 D.丁市法院


答案:B
解析:
【 解析】B。本题考查侵权行为地的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28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意见》第28条规定,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本题中,甲市是被告住所地,丙市是侵权行为发生地,丁市是侵权结果发生地,这些地方所在的法院都有管辖权。而乙市是原告住所地,其所在地法院没有管辖权。


2021年四川成都市青白江区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考聘用编外人员强化练习题(一)1、单选题  常用的矫正偏差的手段有经济手段、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和_。A: 计划手段B: 战略手段C: 财务手段D: 文化手段 2、单选题  学生甲和学生乙刚参加完一次民事案件庭审的旁听,回来的路上,二人边走边谈,学生甲说: 王某违约不向张某交付货物就应该承担不交付货物的法律责任;王某不交付货物,就要由张某对其进行法律制裁。学生乙说:法院判王某不仅交付货物,而且要赔偿张某的经济损失,让王某尝一下承担法律责任的滋味;王某如果不履行法院的判决,法院就要强制执行,对其实行法律制裁。二者的谈话中,正确的说法有_。A: 学生甲学生乙B: 学生甲与学生乙C: 学生甲学生乙D: 学生甲学生乙 3、单选题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这一著名论断出自毛泽东的_。 A: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B: 井冈山的斗争C: 反对本本主义D: 实践论 4、判断题  鲁迅称赞诗经是“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_ 5、单选题  以下对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五中全会的重要议题表述不恰当的一项是_。 A: 我国要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B: 目前我们仍然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快经济建设步伐C: 较十六届五中全会而言,我国将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D: 我国将全力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6、单选题  阅读以下文字,完成5660题。 人,是一种有着无穷欲望和好奇心的特殊“动物”,于是,便有了永无休止的“发现”和“发现”后的兴奋与满足。一次次的“发现”,人类对自然与社会的认识随之逐步深化。每一次“发现”,都给人类带来了诸多难以尽述的益处。但是“发现”并非只有正面效应.有的也隐含着负面的因子。一百多年来,藏羚羊的繁殖地究竟在哪里?一直是困扰动物学家的谜。近年来,多位动物学家、探险者及一些科考队相继破解了这一谜团,藏羚羊摄影展更直观、形象地告诉了人们,位于远离藏羚羊南方栖息地一千多公里的青海可可西里湖和卓乃湖畔,即是母藏羚羊每年6月从南方北上,长途跋涉、历经千难万险要到达的繁殖地。诚然,这些“发现”对研究藏羚羊的迁徙、繁殖及其他生活习性有着重要的科学价值,但一丝隐忧也悄然袭上我的心头。在人类“发现”这一隐秘之前,数千只藏羚羊妈妈可以无忧无虑地生儿育女,繁衍它们已经为数不多的种群。如今,由于人类足迹的闯人,打破了藏羚羊繁殖地昔日的安谧和宁静。如果让疯狂的偷猎者得知了这一“发现”蜂拥而至的话,步履瞒跚的藏羚羊妈妈和它们幼小孱弱的孩子们将会面临怎样的腫运,我不敢再往下想了此时,我蓦然忆起一则服装史话。17、18世纪时,为了束腰凸胸,穿着撑起的、状似鸟笼的裙子,成为欧洲女士们的一种时尚。但这一审美趣味却苦煞了服装制造商,用什么来做裙子的支撑物呢?钢丝结实,却笨重;木条虽轻,却易折。就在服装设计师们走投无路之际,忽然传来了一条好消息,有人发现了鲸须的妙用,既有弹性,可以用它来支撑起裙子,又具韧性,任你卧坐屈伸,都不会折断。于是,鲸须成了制衣业的一大支柱,用量剧增,价格飙升。结果,几十万头鲸鱼为此一命呜呼!当今社会,我们越来越强调和重视保护人的隐私权。有时我想,自然界中的野生动物,是否也应有自己的隐私权。我们为什么非要穷究一切呢?人类似乎应有所选择和克制,不必过多地去探索、“发现”、“窥视”、干预它们的生活。也许,给藏羚羊等野生动物们留下一些已经少得可怜的隐秘空间,使人类对这些可爱的生命保存些神秘感,可能对我们彼此,都是善莫大焉之事。对文中第1段“发现”的理解,最准确的一项是_。A: 指对他人隐私无道德地窥探B: 指人们已找到了藏羚羊的繁殖地C: 指人们对野生动物生活习性、功用等过多的探究、窥视D: 指人们知道了鲸须可以用来做裙子的支撑物 7、多选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行政事实行为的是_。 A: 某交警大队将发生事故的车辆拖走B: 某县人保局举行歌咏比赛C: 某市税务局为建办公大楼与某建筑公司签订工程承揽合同D: 某区公路局对主要干道进行养护 8、单选题  下表是19131937年苏联工业总产值及重要工业产品在欧洲和世界的排名(1913年数字是按1939年9月17日以前的疆界计算的)。对此表解读正确的有_。 600)makesmallpic(this,600,1800);' id="aimg_cxHrg" src="http:/www.91exam.org/91files/2016062410/wrldcjffmug.gif" />计划经济取得伟大成就“斯大林模式”具有优越性重工业发展速度快农轻重工业比例严重失调A: B: C: D: 9、单选题  第一次明确提出彻底反帝反封建革命纲领,为全国人民革命斗争指明了正确奋斗目标的会议是_。 A: 中共一大B: 中共二大C: 中共三大D: 中共四大 10、多选题  下面属于公文必备的基本组成部分有_。 A: 发文机关B: 主送机关C: 标题D: 成文日期 11、单选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各部、委、局可依法制定_。 A: 基本法律B: 行政法规C: 行政规章D: 自治条例 12、单选题  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根本出发点是_。 A: 解放和发展生产力B: 巩固社会主义制度C: 提高人民生活水平D: 增强综合国力 13、多选题  下列关于公务员职业道德的观点,正确的有_ A: 慎独自律是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修养的重要方法B: 提高行政效率是公务员职业道德修养的终极目标C: 形成高尚的道德人格是公务员职业道德修养的重要目标D: 公共行政权力的特殊性决定了公务员职业道德的特殊性 14、多选题  我国资源总量丰富,但人均占有量少,总体质量不高,分布不均,开发程度和利用率低,主要体现在_。 A: 资源危机B: 废弃物不断增加C: 非可再生资源逐渐减少D: 因使用不当造成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15、单选题  下列关于“函”的表述错误的是_。 A: 函是一种正式文种,行文时要采用正式文件的标印格式B: 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既可以用函也可以用请示C: 函是平行公文,用于不相隶属或平行机关之间的行文D: 、份函只宜写一件事 16、单选题  社会保障是指国家对社会成员在年老、残疾、伤残、失业、遭受灾害、生活困难等情况时,给予物质帮助的制度。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是_。 A: 社会保险B: 社会救济C: 社会福利D: 优抚安置 17、单选题  下列选项中,人民法院可以对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变更判决的是_ A: 主要证据不足B: 超越职权C: 违反法定程序D: 行政处罚显失公正 18、多选题  蔡某饲养的一条宠物狗将小区内名正在玩耍的小孩咬伤小孩家长找到蔡某要求赔偿。关于小孩被狗咬伤的责任承担,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_ A: 蔡某要承担责任,因蔡某是狗的饲养人B: 小区物管应该承担定责任,因物管人员疏于管理C: 小孩家长应承担一定责任,

蓝天中学的保安甲因学生乙(17岁)出校门时骑车未下车违反规定而发生争执,因学生乙血气方刚,辱骂保安甲,保安甲将学生乙打伤,乙为此花费医药费1万元。经查,甲保安上岗前未经培训。对于乙学生所花的医药费,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应由保安甲承担,蓝天中学承担补充责任
B.应由蓝天中学和保安甲负连带责任
C.应由保安甲承担,保安公司负补充责任
D.对于乙学生所花的医药费的赔偿可适当减少

答案:A,B,C
解析:
本题中,蓝天中学与保安甲之间是劳务派遣关系,同时,保安公司存在过错。因此,对于甲致人损害应由蓝天中学承担责任,保安公司承担与其过错程度相适应的补充责任。此外,学生乙违反校规,表明其存在过错,辱骂保安甲,表明其存在故意的过错。因此,对于学生乙所受损害,根据过错相抵原则应适当减少赔偿。


王某是甲公司的销售员,由于侵吞货款被甲公司开除,但是王某拒不交回盖有甲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甲公司将王某被开除的消息通知了几家大的有业务关系的单位。王某持空白合同书以甲公司的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供货合同。乙公司原来曾经与甲公司签订过供货合同,知道王某曾经是甲公司的销售员,但是不知道王某被开除的事实,乙公司与王某签合同时也没有再查看王某的工作证,没有要王某出示介绍信,也没有与甲公司进行其他联系。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不承担王某与乙公司签订的供货合同的义务
B:甲公司享有追认王某与乙公司签订的供货合同的权利
C:乙公司享有撤销王某与自己签订的供货合同的权利
D:甲公司应承担王某与乙公司签订的供货合同的义务

答案:C,D
解析:
本题中王某持有盖有甲公司的空白合同书,曾作为甲公司的代理人与乙公司签订过合同,并且甲公司没有通知乙公司王某被开除的事实,因此乙公司有足够的理由相信王某有甲公司的代理权,因此王某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代理行为有效,甲公司应承担王某与乙公司签订的合同的义务,所以AB项不正确,D项正确。表见代理制度主要是为了保护第三人利益,第三人可以选择适用表见代理制度,要求被代理人承担合同责任,也可以选择适用无权代理制度,享有撤销合同的权利。因此本题中乙公司享有撤销供货合同的权利,所以C选项正确。


学生甲和学生乙刚参加完一次民事案件庭审的旁听,回来的路上,二人边走边谈,学生甲说:①王某违约不向张某交付货物就应该承担交付货物的法律责任;②王某不交付货物,就要由张某对其进行法律制裁。学生乙说:①法院判王某不仅交付货物,而且要赔偿张某的经济损失,让王某尝一下承担法律责任的滋味;②王某如果不履行法院的判决,法院就要强制执行,对其实行法律制裁。二者的谈话中,正确的说法有()。

A.学生甲①②学生乙①②
B.学生甲①与学生乙②
C.学生甲②学生乙①
D.学生甲①学生乙①②

答案:B
解析:
二者之间的关系是,法律责任是前提,法律制裁是结果或体现;有法律责任不等于有法律制裁;法律制裁是承担法律责任的重要方式;法律责任可以主动承担,而法律制裁必须由司法机关通过诉讼程序进行。本题中学生甲的论点①和学生乙的论点②正确地反映了这种关系,所以应选B。学生甲的论点②的错误在于进行法律制裁的主体不应是张某,而应是法院;学生乙的论点①混淆了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的概念。


甲、乙、丙、丁四个同学猜测他们之中谁被评为三好学生。甲说:如果我被评上,那么乙也被评上。”乙说:“如果我被评上,那么丙也被评上”丙说:“如果丁设评上,那么我也没评上。”实际上他们之中至少有两人没被评上三好学生,并且甲、乙、丙说的都是正确的。下列说法除哪项外一定为真?

A.甲没有被评上三好学生。
B.乙没有评上三好学生。
C.丙没有评上三好学生。
D.不知道丙是否被评上三好学生。
E.不知道丁是否被评上三好学生。

答案:C
解析:


★ 甲乙两国都是《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締约国。赵某为甲国派驻乙国的商务参赞。在乙国任职期间,赵某进到的下列哪些争议可以由乙国法院管辖?()
A.赵某以使馆的名义,向乙国某公司购买一栋房屋,因欠款而被售房公司起诉
B.赵某在乙国的叔叔去世,其遗嘱言明将一栋位于乙国的楼房由赵某继承,但其叔叔之子对此持有异议,而诉诸法院
C.赵某工作之余,为乙国一学生教授外语并收取酬金,但其未能如约按时辅导该学生,该学生诉诸法院,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D.赵某与使馆的另一位参赞李某,因国内债务问题发生纠纷,李某试图将此纠纷诉诸乙国法院解决


答案:B,C
解析:
。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参赞同使馆馆长、武官、秘书、随员都属于外交人员范畴,在接受国享有民事管辖豁免,但也有例外:(1)外交人员在接受国境内私有不动产物权的诉讼,但其代表派遣国为使馆用途置有的不动产不在此列;(2)外交人员以私人身份并不代表派遣国而作为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或受赠人之继承事项的诉讼;(3)外交人员在接受国内在公务范围以外所从事的专业或商务活动的诉讼;(4)外交人员主动起诉而引起的与该诉讼直接有关的反诉。BC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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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题 甲、乙两国都是《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缔约国。赵某为甲国派驻乙国的商务参赞。在乙国任职期间,赵某遇到的下列哪些争议可以由乙国法院管辖?()A、赵某以使馆的名义,向乙国某公司购买一栋房屋,因欠款而被售房公司起诉B、赵某在乙国的叔叔去世,其遗嘱言明将一栋位于乙国的楼房由赵某继承,但其叔叔之子对此持有异议,而诉诸法院C、赵某工作之余,为乙国一学生教授外语并收取酬金,但其未能如约按时辅导该学生,该学生诉诸法院,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D、赵某与使馆的另一位参赞李某,因国内债务问题发生纠纷,李某试图将此纠纷诉诸乙国法院解决正确答案:B,C

考题 在某中学历史探究课上,学生从“如何遏制学生上自习乱说话现象”的角度表达他们对诸子百家思想的理解。甲生说:“这是品德问题,应该以德教化。”乙生说:“这是违纪行为,应该严格惩罚。”丙生说:“这是无意识的,要让学生自我觉悟。”他们的描述所对应的思想是()A、甲——儒,乙——法,丙——道B、甲——儒,乙——道,丙——墨C、甲——墨,乙——法,丙——道D、甲——道,乙——墨,丙——儒正确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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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题 单选题某高校的外国留学生甲将同室居住的留学生乙打成轻伤,有权对甲进行一审的人民法院是()。A 基层人民法院B 中级人民法院C 高级人民法院D 最高人民法院正确答案:B解析: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