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五保(三无)供养?

题目

如何申请五保(三无)供养?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1)由居民本人向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居)民小组或者其他村(居)民代为提出申请。经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对符合条件的在本村(居)范围内进行公示;无异议的填写《苏州市相城区五保“三无”审批表》,并将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供养协议书一并报送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开发区、度假区管委会审核。
(2)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开发区、度假区管委会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3)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自收到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对批准给予农村五保(三无)供养待遇的,发给《农村五保供养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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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农业集体化以来,针对农村“三无”群众生活困难问题。国家对农村“三无”人员实施了五保供养政策。计划体制下,村集体承担对五保的供养责任;农村土地承包后,五保供养资金采取三提五统的形式从农民手中筹集;在农村税费改革后改用农业税附加的形式筹集;在免除农业税以后,五保供养资金由地方财政解决。这说明( )。

A.社会政策可以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而调整
B.社会政策实施过程中的偏差会导致政策调整
C.社会政策决策失误需及时调整
D.社会需求的变化影响社会政策

答案:A
解析:
社会政策调整的原因主要有:①政策本身的原因;②政府方面的原因,即政府自身的变化;③社会方面的原因,社会公众对社会政策支持或反对的态度。本题中,自农业集体化以来,我国五保供养政策的调整说明外部环境的变化和政府组织机构的变化影响社会政策的调整。故选A。

第2题:

申请农村五保供养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正确答案: 提供本人申请书、《农村五保对象调查表》和《农村五保对象审批表》各一式两份、1寸免冠照片三张、户口本、身份证及残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等。

第3题: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定:农村五保供养分为( )两种形式。

A.家庭供养与公共供养

B.集中供养与分散供养

C.村级供养与乡级供养

D.机构供养与委托供养


正确答案:B
农村五保供养分为集中供养与分散供养两种形式。

第4题: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都是由当地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


正确答案:错误

第5题:

哪些情况下,应停止五保供养待遇,核销《农村五保供养证书》?


正确答案: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五保供养待遇,核销《农村五保供养证书》:
(1)有了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且义务人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
(2)年满16周岁,已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习,且具有劳动能力的;
(3)重新获得稳定生活来源的;
(4)五保供养对象死亡,丧葬事宜办理完毕的。

第6题:

以下属于空巢老人的有:()。

  • A、五保分散供养老人
  • B、城镇“三无”老人
  • C、五保集中供养老人
  • D、到子女家居住的老人

正确答案:A,B

第7题: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申请、审批程序是什么?


正确答案:本人自愿申请——村委会民主评议——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第8题:

关于农村五保供养的形式,《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定(  )。

A.农村五保供养分为集中供养与分散供养两种形式
B.由村民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选择供养形式
C.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由农村村民委员会提供供养服务
D.分散供养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可以由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提供有关供养服务
E.分散供养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村民委员会可以委托村民对其提供照料

答案:A,D,E
解析: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定,农村五保供养分为集中供养与分散供养两种形式。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可以自行选择供养形式。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由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提供供养服务;分散供养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可以由村民委员会提供照料,也可以由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提供有关供养服务。

第9题:

五保、“三无”对象的供养方式有哪几种?


正确答案: 五保、“三无”供养对象可以在当地的五保、“三无”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福利院)集中供养,也可以在家分散供养。供养对象可以自行选择供养形式。
集中供养的五保、“三无”对象,由供养服务机构提供供养服务;分散供养的五保、“三无”对象,可以由社区、村(居)委提供照料,也可以由供养服务机构提供有关供养服务。

第10题:

如何申请五保、“三无”供养?


正确答案: 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应当由村民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在本村范围内公告;无重大异议的,由村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评议意见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对批准给予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发给《农村五保供养证书》;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申请人的家庭状况和经济条件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进行复核。申请人、有关组织或者个人应当配合、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三无”对象供养手续参照“五保”供养手续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