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间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干部,按本人离休前标准工资,每年增发两个月的工资,作为生活补贴?
第1题:
国发【1982】62号文件规定,1937年7月7日至1942年12月31日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每年增发()的本人原标准工作资作为生活补贴;1943年1月1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每年增发()的本人原标准工作资作为生活补贴。
第2题:
中组发【1982】13号文件规定,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未担任县(处)级职务的行政十八级以上老干部离休后,一般可享受什么级别政治、生活待遇?
第3题:
按其本人离休前标准工资,每年增发1个月的工资作为生活补贴,是指哪个时间段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
第4题: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干部,现在是工人的,符合办理离休条件的,离休证中“原职务”怎样填写?
第5题: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干部分哪几个时期?具体时间规定是什么?
第6题:
建国前干部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是指什么时间?
第7题: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未担任司局(地专)级职务的行政十四级以上老干部离休后,一般可享受()级的政治、生活待遇。
第8题:
据《关于发布老干部离职休养制度的几项规定的通知》,可以享受离休待遇的老干部仅限于新中国成立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军队的,在解放区参加革命工作并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
第9题:
什么时间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干部,按本人离休前标准工资,每年增发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生活补贴?
第10题:
按其本人离休前标准工资,每年增发2个月的工资作为生活补贴,是指参加哪个时间段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