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以来,被告人罗某某在明知系假冒伪劣卷烟的情况下,为刘某某为首的假烟生产团伙生产假冒伪劣卷烟提供生产场所。经公安机关查实,刘某某为首的团伙先后非法生产假冒伪劣卷烟2万余件,价值人民币280万元。罗某某的行为如何定性?说明理由?

题目

2010年6月以来,被告人罗某某在明知系假冒伪劣卷烟的情况下,为刘某某为首的假烟生产团伙生产假冒伪劣卷烟提供生产场所。经公安机关查实,刘某某为首的团伙先后非法生产假冒伪劣卷烟2万余件,价值人民币280万元。罗某某的行为如何定性?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罗某某明知他人实施生产假冒伪劣卷烟的行为,仍然为其提供生产场所,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共犯,应按照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处理。
根据两高司法解释(法释【2010】7号)第6条之规定,明知他人实施本解释第1条所列犯罪,而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或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运输、仓储、保管、邮寄、代理进出口等便利条件,或者提供生产技术、卷烟配方的,应当按照共犯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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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2010年3月至6月期间,被告人文某某在某市一租赁房屋内,雇佣了6名工人无证生产卷烟,他们将“天下秀”等卷烟的烟嘴、烟盒拆掉,接上“玉溪”牌卷烟烟嘴,再利用“玉溪”的商标进行包装后进行销售,以牟取高额的非法利润。2010年6月,文某某该生产地点被公安机关查处,据查实,被告人在此期间已组织制售假烟1万余条,非法经营数额达140万元。文某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正确答案:文某某未经“玉溪”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卷烟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依据《刑法》第213条规定,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定罪。

第2题:

2010年6月以来,被告人罗某某在明知系假冒伪劣卷烟的情况下,为刘某某为首的假烟生产团伙生产假冒伪劣卷烟提供生产场所。经公安机关查实,刘某某为首的团伙先后非法生产假冒伪劣卷烟2万余件,价值人民币280万元。在共同犯罪中,各共同犯罪人对其生产、销售的金额如何承担?


正确答案:在共同犯罪中,各共同犯罪人应当对其共同犯罪范围内的销售金额负责,不仅仅只就自己直接销售的金额负责。

第3题:

私企老板钟某,在中秋、春节分2次各送了5万元红包给某区住建局副局长高某某,高某某收下后为钟某提供了验收工程、工程结款等方面的便利。三年后,高某某觉得收下红包风险太大,分别回赠了钟某2幅山水画和2块和田玉挂件。经鉴定,2幅山水画价值约为5万元,2块和田玉挂件价值约为5万元。高某某的行为如何定性? ()

A、高某某在接受老板刘某的红包后,回赠了同等价值礼品,两人属于正常的人情往来。

B、高某某合计收受老板刘某10万元后,利用职权提供便利,属于受贿行为。

C、高某某收受老板刘某所送红包,但回赠了贵重礼品,不应责令其退回红包,但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D.如果高某某知道回赠礼品的真实价值,高某某就不违法违纪。


参考答案:B

第4题:

私企老板刘某,在中秋、春节分2次各送了5万元红包给某区住建局副局长高某某,高某某分别回赠了刘某4幅山水画和3块和田玉挂件,并在平时工作中为刘某提供了验收工程、工程结款等方面的便利。经鉴定,4幅山水画价值约为9000元,3块和田玉挂件价值约为1.2万元。高某某的行为如何定性()

  • A、高某某在接受老板刘某的红包后,回赠了礼品,两人属于正常的人情往来。
  • B、高某某合计收受老板刘某10万元后,利用职权提供便利,属于受贿行为。
  • C、高某某收受老板刘某所送红包,但回赠了贵重礼品,应责令其退回红包与礼品的差价,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正确答案:B

第5题:

2010年6月5日,被告人张某将标值90000余元的“熊猫”牌卷烟100条,软“中华”牌卷烟20条,雇佣李某将卷烟运往某县,在某县一地点进行销售时被该县公安机关查获,查获时张某已销售51800元。同月6日,在被告人张某住处查获“中华”、“熊猫”、“利群”等品牌卷烟800余条,价值人民币285000元。经鉴定,所查获的张某的所有卷烟均为假冒伪劣卷烟,假冒伪劣卷烟标值54000元,同时查实李某在运输前已经知道所运输的物品为假冒卷烟,但李某认为自己所运的卷烟数量并不算很大,不构成犯罪。本案中,张某的行为如何定性?


正确答案:被告人张某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销售假冒伪劣卷烟,销售金额超过5万元,其行为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

第6题:

2009年11月8日,廖某某雇佣刘某驾车无证运输烟叶150件从云南A地出发,欲运往广州市,于同月9日在B地高速公路路口被联合执法的当地烟草和公安人员查获。同月23日,当地烟草部门会同公安部门在C地一仓库内查获廖某某非法收购的劣质烟叶300件,查获廖某某收购烟叶记账本一份,记录显示被告人廖某某自2009年9月20日以来,已收购烟叶600余件,支付烟叶款人民币19万元(包括在路上被查获的150件烟叶以及C地仓库内查获的300件烟叶)。廖某某非法收购的烟叶应如何计算价格,假如不能查清实际购买价格,应该如何认定价格?


正确答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能够查清销售或者购买价格的,按照其销售或者购买的价格计算非法经营数额,根据案情廖某某非法经营数额达19万元。如果不能查清销售或者购买价格的,则查获的复烤烟叶、烟叶的价格按照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烤烟调拨平均基准价格计算。

第7题:

2010年8月至2011年3月期间,被告人刘某某先后购进假冒“芙蓉王”、“双喜”、“万宝路”等各类品牌卷烟共计5000余条并予以销售,截止2011年3月12日,刘某某已销售上述假冒卷烟1000余条,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4万元,其他尚未销售的被查扣的4000余条假冒卷烟,标值达12万元。刘某某的行为如何定性处理?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两高司法解释(法释【2010】7号)第2条规定,伪劣烟草专卖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达到15万元以上,或者销售金额未达到5万元,但与未销售货值金额合计达到15万元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刘某某的行为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

第8题:

2009年11月8日,廖某某雇佣刘某驾车无证运输烟叶150件从云南A地出发,欲运往广州市,于同月9日在B地高速公路路口被联合执法的当地烟草和公安人员查获。同月23日,当地烟草部门会同公安部门在C地一仓库内查获廖某某非法收购的劣质烟叶300件,查获廖某某收购烟叶记账本一份,记录显示被告人廖某某自2009年9月20日以来,已收购烟叶600余件,支付烟叶款人民币19万元(包括在路上被查获的150件烟叶以及C地仓库内查获的300件烟叶)。廖某某的行为应该如何定性?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廖某某的行为为非法经营罪。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从案件中看廖某某非法经营的数额远超5万元,属于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之情形。

第9题:

2010年6月5日,被告人张某将标值90000余元的“熊猫”牌卷烟100条,软“中华”牌卷烟20条,雇佣李某将卷烟运往某县,在某县一地点进行销售时被该县公安机关查获,查获时张某已销售51800元。同月6日,在被告人张某住处查获“中华”、“熊猫”、“利群”等品牌卷烟800余条,价值人民币285000元。经鉴定,所查获的张某的所有卷烟均为假冒伪劣卷烟,假冒伪劣卷烟标值54000元,同时查实李某在运输前已经知道所运输的物品为假冒卷烟,但李某认为自己所运的卷烟数量并不算很大,不构成犯罪。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中,销售金额如何计算?货值金额如何计算?


正确答案: 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中:
销售金额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出售伪劣产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
货值金额的计算方法是:查获的未销售的伪劣卷烟、雪茄烟,能够查清销售价格的,按照实际销售价格计算。无法查清实际销售价格,有品牌的,按照该品牌卷烟、雪茄烟的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零售价格计算;无品牌的,按照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卷烟平均零售价格计算。

第10题:

2013年10月某日,某高校学生杨某与曹某某因口角发生纠纷,双方还拉扯了几下,但当即被周围的学生劝开。曹某某回到宿舍后,越想越气愤,就想上杨某宿舍讨个说法,其同宿舍的刘某某一听便陪同曹某某一起去了杨某宿舍。曹某某与杨某争执了几句后,刘某某抄起一张板凳就向杨某的头上砸去,还连砸两下,杨某当场满脸是血。后被送往医院治疗。经法医鉴定,杨某头部被砸开两道口子,构成轻伤。曹某某、刘某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经公安机关调解,由曹某某、刘某某一次性赔偿杨某人民币13.8万元。公安机关为曹某某、刘某某办理了取保候审。本案中,杨某和卢某的行为应处以什么处罚()

  • A、曹某某、刘某某涉嫌故意伤害,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B、曹某某、刘某某涉嫌故意殴打他人,应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 C、刘某某涉嫌故意伤害,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曹某某则不受处罚
  • D、刘某某涉嫌故意殴打他人,应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曹某某不受处罚

正确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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