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6月,我国某外贸进出口公司与美国一船运公司签订一份运输合同,租用美国船运公司的一条货轮,将我国某外贸进出口公司从美国购买的面粉运至中国。合同规定,发生争议适用美国法律。轮船航行途中遇风暴,海水灌进船舱使货物受损。双方就损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中方向广州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过程中美方提供若干美国司法判例请求广州海事作为划分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在我国,判例不能作为判案依据,所以,我国法院不应把美国法院的判例作为划分当事人权利义务的依据。

题目

1989年6月,我国某外贸进出口公司与美国一船运公司签订一份运输合同,租用美国船运公司的一条货轮,将我国某外贸进出口公司从美国购买的面粉运至中国。合同规定,发生争议适用美国法律。轮船航行途中遇风暴,海水灌进船舱使货物受损。双方就损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中方向广州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过程中美方提供若干美国司法判例请求广州海事作为划分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在我国,判例不能作为判案依据,所以,我国法院不应把美国法院的判例作为划分当事人权利义务的依据。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错误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美国甲公司与我国乙公司签订合同,在我国共同投资合作开发我国某地区石油资源。如果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就此合同发生争议,提起诉讼,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下列表述中哪项说法Ⅱ确( )

A.可以在美国诉讼

B.必须在中国诉讼

C.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选择英国管辖.我国法院就没有管辖权

D.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选择第三国管辖,我国法院就没有管辖权


正确答案:B
【考点】我国涉外民事诉讼管辖
【解析】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4条规定:“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管辖。”因此,美国甲公司与我国乙公司之间就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发生的争议必须由中国法院管辖,所以,B项正确。

第2题:

德国商人斯特劳与南昌市某国企签订了一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后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经协商,双方约定到美国某州法院进行诉讼。依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该诉讼应当由谁管辖()

A.国际法院管辖

B.中国法院管辖

C.美国某州法院管辖

D.德国商人斯特劳居住地所在州的法院管辖


参考答案:B

第3题:

中国甲公司与美国B公司在上海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中有关法律适用的条文规定适用美国法律。如果双方因该合同发生纠纷而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则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

A.本案应适用中国法

B.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因此可以选择美国法作为处理争议的法律

C.合同适用的美国法律只能是实体法,不包括冲突法

D.合同适用的美国法律既包括实体法,也包括冲突法


正确答案:BC
《民法通则》第145条第l款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合同法》第l26条第l款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故A项错谟,B项正确。《民通意见》第l78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关系的案件时,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第八章的规定来确定应适用的实体法。”因此,我国法院在处理涉外民事案件时,只应按照民法通则第八章中的冲突规范确定应适用的外国实体法,而不包括外国的冲突规范。故D项错误,C项正确。

第4题:

德国某汽车公司与中国某公司合资在武汉设立汽车生产企业,双方约定,双方在履行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发生的争议适用美国法。后发生纠纷,并在中国法院进行诉讼,中国法院:( ) A.只能适用美国法 B.只能适用中国法 C.中国法和美国法都可能适用 D.可能适用德国法


正确答案:B
《合同法》第126条第2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这几种适用专属管辖的合同,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外国法律的合同条款无效。

第5题:

美国甲公司以CIF价格向新加坡乙公司出口一批电缆,甲公司租用韩国货轮“Han- jin”轮承运,后货物在驶往新加坡途中,在我国领海发生触礁,乙公司与承运人协商后决定到中国广州海事法院诉讼解决该运输合同争端。根据我国现有规定,选项正确的是:

A.由于当事人各方均与中国没有实际联系,因此我国法院没有管辖权

B.若乙公司在中国法院起诉承运人,我国法院可以基于当事人的协议管辖约定行使管辖权

C.若我国广州海事法院拟受理该案,则在受理之前须报广东省高院,广东省高院认为可以受理,则应报最高院,最高院答复前暂不得受理

D.我国法院受理后,在处理该纠纷时,应适用我国实体法


正确答案:B
[考点]涉外诉讼协议管辖
[答案及解析] B。根据《海事诉讼法》第8条的规定,海事纠纷的当事人都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者组织,当事人书面协议选择中国海事
法院管辖的,即使与纠纷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不在申国领域内,中国海事法院对该纠纷也具有管辖权。A、C项错误,B项正确。本案中涉及的是运输合同纠纷,关于运输合同纠纷,当事人也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本题并没有指明当事人在运输合同中是否选择了法律,因此D项说法过于绝对,错误。

第6题:

中国远洋粮油公司和美国某进出口公司因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发生纠纷,远洋公司向中国某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在诉讼过程中,因为被告美国进出口公司中国境内无住所,该公司便委托了一名在中国开办律师事务所的美国律师史密斯先生和一位中国律师黄先生作为代理人。此外,被告进出口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约翰先生向法院提出因为自己语言不通,请求法院使用英语进行审理或者为其提供翻译,以保证其诉讼权利的顺利行使。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史密斯先生不能作为进出口公司的诉讼代理人

B.黄先生可以以律师身份作为进出口公司诉讼代理人

C.法院如果有条件可应被告的要求使用英语进行审理

D.法院可以为约翰先生免费提供英语翻译


正确答案:B
本题考查涉外民事诉讼中委托诉讼代理人和使用语言文字的问题。《民事诉讼法》第239条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在本案中,被告美国进_出口公司委托了一名美国律师史密斯先生作为诉讼代理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史密斯不能以律师的身份在我国法院代理诉讼,但并不是他就不能作为美国公司的诉讼代理人。他可以以外国的自然人的身份证为该公司的代理人,被告美国公司委托的中国律师黄先生则当然可以以律师的身份作该公司的诉讼代理人以加诉讼。关于诉讼中使用的语言,《民事诉讼法》第23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应当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当事人要求提供翻译的可以提供,费用当事人承担。因此,选项C和D都是错误的。A项是错误的。

第7题:

居住在美国的商人史密斯与我国某市齿轮厂签订了一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后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经协商,双方约定到日本国某县法院进行诉讼。依我国民事诉讼法,该诉讼应当由()管辖

A、美国商人史密斯居住地所在州的法院

B、中国法院

C、日本国某县法院

D、国际法院


参考答案:B

第8题:

中国某公司与美国某公司签订了向中国进口货物的买卖合同,并订有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的仲裁条款。在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美国公司于是在美国向某美国法院提起以中国公司为被告的诉讼,对此中国公司提出了异议。关于此案,下列选项哪项是不正确的( )

A.美国公司不应向美国法院提起对中国公司的诉讼,因为其有不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义务

B.美国法院应终止诉讼程序,因为仲裁协议具有排除法院管辖权的效力

C.美国公司可以向美国法院提起对中国公司的诉讼

D.有关争议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正确答案:C
【考点】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
【解析】A选项正确,当事人签订了仲裁协议后即承担了不向法院起诉的义务。B选项正确,因为仲裁协议具有排除法院管辖权的效力。C选项不正确,由于本题是否定命题,因此是本题的答案。D选项正确,因为中国国际经济贸仲裁委员会是双方选择的仲裁机构。

第9题:

美国恩狮公司与我国南苑公司合同纠纷案件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 法院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经人民法院同意,当事人可以协商选择适用美国的民事诉讼法

B.当事人必须通过协议选择适用我国的民事诉讼法

C.美国恩狮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适用美国的民事诉讼法

D.当事人不得协商选择适用美国的民事诉讼法


参考答案:D

第10题:

:美国贝利公司与我国华丽公司签订合同在我国共同投资建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如果两公司之间就该合同发生争议,提起诉讼,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选择美国管辖,我国法院就没有管辖权

B.可以在第三国诉讼

C.应当在中国诉讼

D.应当在美国诉讼


正确答案:C
《民事诉讼法》第246条规定:“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本案应属专属管辖,不能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自由协商约定,所以本题选C。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