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秋审或朝审的案件,分为()。
第1题:
清朝经过“秋审”、“朝审”,将所有人犯分为()
A.情实
B.缓决
C.可矜
D.留养承祀
E.发遣
第2题:
A、情实
B、缓决
C、可矜
D、留养承祀
第3题:
每年霜降后10日进行的对刑部判决的案件或京师附近的轨监侯、绞监侯重审的程序叫做什么?( )
A.秋审
B.朝审
C.热审
D.冬审
朝审是明朝的一种审判制度,在秋后处决犯人之前,召集朝廷大臣共同复审死罪囚犯。这实际上是一种会审复核制度,表示对人生命的重视。
这种制度开始于天顺三年(公元1459年)——明英宗时期,他认为人命至关重要,一旦处死就无法复生,后果难以挽回。所以英宗规定,在每年的霜降以后,对于将要处决的重案囚犯进行重新复审,参加的大臣除了三法司(即刑部、大理寺、都察院),还有公侯、伯爵,在吏部尚书(或户部尚书)的主持下进行会审。 注意:朝审并不是九卿会审(又称“圆审”) 朝审的地点在承天门外,仪式由吏部尚书亲自主持,如果死囚犯人喊冤,或者有的官员认为案件可疑、可矜(即值得怜悯),就要认真复审,然后报请皇帝裁决。 一般朝审的死刑犯都是普通的死罪犯人,重犯都已经遵照“决不待时”(即不等到秋冬季节就执行死刑)的原则在平时被处决了。因此,在秋后处决的死罪犯都是一般的杀人犯、严重的盗窃犯。 朝审到了清朝发展为两种:秋审和朝审,分别审理各省上报和刑部在押的死刑犯。
第4题:
第5题:
简述清代的朝审与秋审。
朝审、秋审是由明代的朝审发展而来。
秋审始于顺治年间,完善于雍正年间。秋审为中央各部院长官会同复审各省上报的斩、绞监候的审判制度。秋审前各省督抚先行复审,并提出情实、缓决、可矜、可疑、留养承祀五种意见。8月间中央各部院长官会审复审,经皇帝批准情实者则于霜降后,冬至前处死;缓决者关押,等待下一年秋审,若经三次秋审定为缓决则可免死;可矜者减等发落;可疑者驳回原省复审;留养承祀即对独生子或祖父母、父母无人奉养的死刑犯,免死改为重杖一顿,枷号示众3个月。
朝审是由中央各部院长官会同复审刑部的在押斩、绞监候罪犯。朝审开始的时间晚于秋审,经朝审后拟定情实、缓决、可矜、留养承祀四种处理意见,报皇帝批准。
对大部分斩、绞监候罪犯,秋审、朝审一般会作出缓决以下的处理。
第6题:
A、情实
B、缓决
C、可矜
D、留养承祀
第7题:
清朝案件经过秋审或朝审复审程序后,不属于缓决情况下的处理结果是( ).
A.减为流三千里
B.减发烟瘴极边充军
C.徒三年
D.再押监候办
第8题:
以下对于会审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九卿会审,是由六部尚书及通政使司的通政使、都察院左都御史、大理寺卿九人会审皇帝交付的案件或者已经判决但囚犯仍翻供不服之案
B.清代会审制度形成了秋审、朝审、热审等比较规范的会审体制
C.清代秋审是最重要的死刑复审制度
D.在清朝,案件经过秋审或者朝审复审程序后,分四种情况处理:情实、缓决、可矜、留养承嗣
第9题:
第10题:
以下对于会审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