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议”是指法律规定的八种人除犯十恶罪以外的死刑,皆可享受“议”

题目

“八议”是指法律规定的八种人除犯十恶罪以外的死刑,皆可享受“议”的特权;该制度自魏入律,至唐进一步完善,此后历代相沿,直至《()》。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大清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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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永徽四年(公元653年),唐高宗李治的妹夫房遗爱谋反案发犯“十恶”罪。依《永徽律疏》的规定,对房遗爱应作何处置?( )。

A.可适用“八议”免于死刑

B.应被判处死刑

C.可以赦免

D.不适用自首


正确答案:BD
【考点】唐律中“十恶”的处理
  【解析】唐律中规定,凡犯“十恶”者,不适用八议等规定,且为常赦所不原。故AC错误,正确答案为BD。

第2题:

《唐律》最主要的内容是五议、八刑、十恶。()


参考答案:错误。其最主要的内容是五刑、八议、十恶。

第3题:

“八议”制度是对封建特权人物犯罪后实行减免处罚的法律规定。它包括( )。

A.议亲

B.议故

C.议贤

D.议能


正确答案:ABCD
解析:“八议”制度是对封建特权人物犯罪后实行减免处罚的法律规定,即对亲、故、贤、能、功、贵、勤、宾八种人实行优待的政策。

第4题:

《唐律疏议·名例》中说:“诸八议者,犯死罪者,皆条所坐及应议之状,先奏请议,议定奏裁;流罪以下,减一等。……诸犯私罪者,以官当徒者,五品以上,一官当德二年;九品以上,一官当徒一年。若犯公罪者,各加一年当。”请就此予以分析。


答案:
解析:
(1)这段话说明的是唐代封建贵族官员在法律上“议”、“当”的特权。
(2)“议”即“八议”,也就是对八种特权人物犯罪实行优待的法律规定。但犯“十恶”大罪的,不用此律。“当”即“官当”,也就是允许以官爵当徒罪,一般公罪比私罪加当徒一年。
(3)“八议”、“官当”的刑罚原则源于儒家的“礼有等差”的思想,是儒家思想在传统法律中的集中体现。中国传统法律将传统伦理道德与法律相融合,实现礼与法的统一,“礼法合一”。
(4)表明中国传统法律制度具有身份法与伦理法的特征,对官僚贵族的特殊法律保护集中体现了法律中的等级身份性质。

第5题:

下列关于“十恶”的说法,哪项是错误的?( )A.“十恶”制度源于北齐律中的“重罪十条”B.“十恶”制度最早规定在《开皇律》C.凡犯十恶者,一般不适用八议D.“十恶”中的“大不敬”指殴打或谋杀祖父母、父母等尊亲属的行为


正确答案:D

“十恶”制度最早规定在隋朝的《开皇律》中,其制度渊源在于北齐律中的“重罪十条”,A、B正确。由于十恶犯罪被认为是封建社会中最严重的犯罪。一般不适用“八议”制度,C正确。“十恶”中的“大不敬”是指冒犯皇室尊严的犯罪。D错误。正确答案为D。

第6题:

唐律中的“八议”是有关皇亲、朝廷高官等八种人在犯罪后享有通过大臣集议、由皇帝裁决,从而减免刑罚的特权制度。但这一制度不.适用于()

A.盗徙封罪

B.十恶罪

C.非所宜言罪

D.匿户罪


参考答案:B

第7题:

关于唐朝刑罚适用原则的表述,正确的有( )。

A.公罪从重,私罪从轻

B.类推制度就是指“轻其所轻,重其所重”

C.犯“十恶”者,不适用“八议”

D.共同犯罪,刑不累加


正确答案:CD
解析:考查要点是唐朝的刑罚适用原则。唐律规定:“缘公事致罪,而无私曲者”的行为为公罪,即官吏囚公事而犯的罪。对“不缘公事,私自犯者”,或者“虽缘公事,意涉阿曲”的行为定为“私罪”,即官吏因私事或者假公济私而犯的罪。公罪从轻惩处,私罪从重惩处。可见,A项表述错误。《店律疏议.名例律》规定:“诸断罪而无正条者,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这就是有关类推制度的规定,该规定称为“轻重相举”或者“举轻以明重,举重以明轻”。“轻其所轻,重其所重”是指在有违伦常教化犯罪处刑上明显偏轻;而对于直接危害封建统治、封建君主的犯罪,处刑都普遍加重。这是明朝的刑罚适用原则。注意:不要把“举轻以明重,举重以明轻”混淆记忆成“轻其所轻,重其所重”,可见,B项表述错误。按照唐律规定,犯“十恶”者,不在议、请,减、赎之列,即“十恶”大罪不适用“八议”,因此,C项表述正确。唐朝对于共同犯罪,采取“以重者论”的原则,即采取重罪吸收轻罪、刑不累加的处断原则,因此,D项表述正确。

第8题:

正式确立“十恶”制度,犯十恶者,“为常赦所不原”。

A.《晋律》

B.《开皇律》

C.《唐律疏议》

D.《大明律》


正确答案:B

第9题:

请说明下面文字的基本含义,并从中国传统法律的固有特点的角度进行评析。
"诸八议者,犯死罪,皆条所坐及应议之状,先奏请议,议定奏裁;流罪以 下,减一等。诸犯私罪者,以官当徒者,五品以上,一官当徒二年;九品以上,一官当徒一年。若犯公罪者,各加一年当."


答案:
解析:
[详解]
八议是指封建贵族官僚中的八种人犯罪后,须“议其所犯”,对他们所犯罪行实行减 免刑罚的制度,表现出封建特权法律思想的鲜明特征。“八议”制度源于西周的“八 辟之议”的主张,曹魏时期“八议”正式人律,形成“八议之制”。根据《唐律疏 议?名例》中“八议”条的注疏,享有这一特权的人包括:(1)议亲,即皇亲国戚, 包括皇帝祖免以上亲,太皇太后、皇太后總麻以上亲,皇后小功以上亲。(2)议故, 即皇帝的亲密故旧。(3)议贤,即“德行”可供人效法的贤人君子。(4)议能,即具有杰出军事、政治才能的人。(5)议功,即对国家有卓越功勋的人。(6)议贵,即职事官三品以上、散官二品以上以及有一品爵位的人。(7)议勤,即为国家服务极其勤劳的人。(8)议宾,即承先代之后为国宾者。凡属以上这八种人,犯死罪时一般司法机关无权审理,必须将其犯罪事实及应享受特权的理由上报皇帝,由皇帝交朝臣“集 议”后,由皇帝作出裁决,一般均可免除死罪;若犯流以下的罪,则可直接减一等处罚。但是犯“十恶”者不得适用八议的规定。
官当,指凡议、请、减以下的官员,犯徒以下罪,若是私罪,五品以上,一官可抵徒 刑二年,五品以下九品以上,一官可抵徒刑一年;若是公罪,则各可多当徒刑一年。 唐律还规定,凡一人有多种官爵的,可以先以高者当,再以低者及历任官当。“若罪小官大,罪轻不尽其官,则可留官收赎;若罪大官小,官不尽其罪,余罪亦可收赎。” 因官当而免官者,一年以后仍可降一级任用。
由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唐律中规定的这一整套办法,已将各级官僚贵族的特权上升为 系统、规范而详密的法律制度,办法多种多样,使得不同等级的贵族官僚犯罪时,均 可通过适用相应的法律条文来逃脱或减轻法律对自己的制裁。这就是中国传统封建法制的“身份法”特点。其源于儒家所倡导的“礼有差等、贵贱不愆”的思想,是封建伦理道德与国家统治力量的结合。

第10题:

贵族、官员犯十恶罪,不准享受议、请、减等优待;虽遇大赦,官爵仍须革除。 (  )


答案:错
解析:
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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