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位于()。
第1题:
小刘和小张打算结婚,他们向市民政局申请领取结婚证,市民政局根据婚姻法及有关规定给小张和小刘颁发了结婚证。市民政局颁发结婚证的这一行为属于( )。
A.法的遵守
B.法的执行
C.法的适用
D.法律监督
第2题:
A.公安派出所
B.乡、镇人民政府
C.村民委员会
D.县民政局
第3题:
( )对于服务相当于婚姻对于( )。
A.咨询——关系
B.微笑——爱情
C.民政局——教堂
D.医疗——生育
第4题:
第5题:
A.自治区级
B.市级
C.县级
D.国家级
第6题: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有哪些?( )
A.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写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抚养子女、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B.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C.要求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D.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7题: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8题:
双方登记结婚共同生活几年后,女方患上精神分裂症,经住院治疗仍无好转。男方将女方带至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要求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审查了双方提交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离婚登记的资料,认为符合离婚条件,便为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并颁发了离婚证。女方认为,民政工作人员未认真、严格审查,违反了《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婚姻登记机关不得受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离婚登记”的规定,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依法撤销离婚证。此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对于本来不应当受理的离婚登记,如果民政部门未尽到审慎的注意义务办理了离婚登记,比如一方患有精神病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情形,该如何处理呢?我们认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同样的道理,一旦登记离婚生效,已经离婚的当事人就有权与其他的人结婚,如果离婚登记可以被随意撤销,将无法保护第三人的婚姻权利。因为离婚登记被撤销就意味着已经登记解除的婚姻自始有效,离婚当事人与第三人的婚姻就变成了重婚,后果相当严重!如果已经登记解除的婚姻有和好的可能,当事人完全可以通过复婚登记予以补救,故离婚登记中有关解除婚姻关系部分不能予以撤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09条规定:“当事人就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的,如涉及判决中已分割的财产,人民法院应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审查,符合再审条件的,应立案审理;如涉及判决中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按照上述规定的基本原理,凡是符合《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登记就属于违法,离婚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判决确认离婚登记行为违法同时撤销离婚登记中有关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部分的协议,由原婚姻当事人重新协议或者通过民事诉讼途径处理有关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问题。
第9题:
县(市)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职责包括( )。
A.办理婚姻登记
B.补发婚姻登记证
C.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D.撤销受胁迫的婚姻
E.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
第10题:
《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下列哪个机关不能再办理婚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