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使用伪造、涂改、无效的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营运证的,除收缴证件,没收违法所得外,并处以()罚款。
第1题:
根据《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客运出租汽车转为非经营性车辆,未清除客运出租汽车专用标志和专用设施的,处以()罚款。
第2题:
根据《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不按规定出具发票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第3题:
使用无《出租汽车车辆营运证》的车辆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处()罚款。
第4题:
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件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根据《广东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的罚款。
第5题:
根据《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拒绝载客的,可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6题:
根据《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客运出租车经营者或者驾驶员未建立营运交接班制度,或者在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规定的需求高峰时段进行营运交接班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将罚()。
第7题:
根据《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不按规定放置驾驶员服务资格证或者未随身携带营运证的,可处以()罚款。
第8题:
根据《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将客运出租汽车交予无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证的人员从事营运的,处以()罚款。
第9题:
对于违反《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规定,城市公共客运经营者、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汽车租赁经营者者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许可证件的,由道路运输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有关证件,处()罚款。
第10题:
无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或者车辆运营证从事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或营运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