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设定商转公贷款政策的考虑因素是什么?

题目

深圳市设定商转公贷款政策的考虑因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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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深圳市设定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形及提取条件的考虑因素有哪些?


正确答案: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提取规定》)中提取情形及条件的设置主要基于以下三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目的是解决职工自住住房问题。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有明确的限制范围,不得随意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
二是在主要支持解决职工自住住房问题(租房、购房)的基础上,尽量兼顾其他需求。做到不分户籍,人人可提,使得提取群体覆盖面更广。对一次性付清房款的、还清贷款的、正在还房贷的、租房并准备按揭购房的、租房并无计划在本地购房的、无购房租房的等不同住房消费群体,都可以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是合理设置提取情形,积累资金,通过低息贷款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作用,支持职工(包括夹心层群体)解决自住住房问题。

第2题:

职工申请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或者配偶应当在深圳市已办理了用于购买深圳市行政区域内的自住住房的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不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且该贷款尚未结清。


正确答案:正确

第3题:

深圳市贷款商转公贷款办理程序有哪些?


正确答案: 《商转公贷款规定》中对办理商转公纯公积金贷款和办理商转公组合贷款的程序进行了明确。如申请商转公组合贷款的,申请人要先去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银行提出提前还款申请,取得相关证明材料,再去受托银行确认能否发放商转公组合贷款,之后再向公积金中心提出商转公申请。

第4题:

根据深圳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规定,深圳公积金缴存职员申请办理商转公积金贷款需满足如下条件:


正确答案: 1、在深圳已办理自住住房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且该贷款尚未结清(不含公积金贷款);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贷款当月之前连续缴存深圳公积金满6个月且继续正常缴存;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深圳市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4、提前偿还部分/全部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申请,已取得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银行同意;
5、申请人或者配偶是申请商转公贷款住房的权利人;
6、具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且申请当月前6个月内未出现贷款逾期记录,并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信用状况标准;
7、同意提供符合《商转公贷款规定》的担保;
8、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
【备注】:自2014年4月28日起,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放款时间为2012年12月(含12月)之前的职工,可预约办理商转公业务。

第5题:

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约定的到期日前,借款人不可以办理商转公贷款部分提前还款或者提前结清贷款。


正确答案:错误

第6题:

深圳市公积金贷款商转公贷款的担保方式是什么?


正确答案: 和公积金贷款一样,商转公贷款采取抵押和质押两种担保方式,但对于可抵押房产的范围有所扩大。除了借款人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房产外,商转公贷款还可以以借款人其他商品住房或第三人的商品住房作为抵押。
职工以已取得房地产证的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作为抵押物的,该抵押物的抵押权人除了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银行外,应当无其他抵押权人,该住房应仅为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设定了抵押权;职工以已取得房地产证的本人其他商品住房或者第三人的商品住房作为抵押物的,抵押物应当无其他抵押权人。

第7题:

深圳市商转公贷款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正确答案: 《商转公贷款规定》中申请商转公贷款条件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贷款规定》)中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基本一致。主要增加的内容:一是申请人或者配偶应当在本市已办理了用于购买本市自住住房的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不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且该贷款尚未结清,这是开展商转公贷款的前提。二是申请人提前偿还部分或者全部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已经取得原贷款银行同意。三是申请人或者配偶都可以是申请商转公贷款住房的权利人。

第8题:

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可高于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余额。


正确答案:错误

第9题:

深圳市公积金贷款要力求创新,突破国家宏观调控的政策。


正确答案:错误

第10题:

我是山东的,在天津上班。之前买房使用的商业贷款,现在单位给缴存了公积金,能否办理商转公?


正确答案: 不能,现行天津暂未推出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