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商业保险就不用参加社会保险了吗?   2011年5月,秦某应聘到某物业公司上班,每月工资人民币2000元,当时经理答应等三个月试用期后,如果顺利转正就和他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三个月后,到了办理转正手续的时候,物业公司让秦某写一份书面声明,即自愿放弃用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的权利,物业公司因此将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用折算成补贴,随工资一同发放。秦某觉得能涨工资挺很实惠的,又担心万一不按公司说的做,不能顺利转正,左思右想最终还是写了这份声明。秦某顺利转正,每月工资也涨到了3000元。过了不久,

题目

买了商业保险就不用参加社会保险了吗?   2011年5月,秦某应聘到某物业公司上班,每月工资人民币2000元,当时经理答应等三个月试用期后,如果顺利转正就和他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三个月后,到了办理转正手续的时候,物业公司让秦某写一份书面声明,即自愿放弃用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的权利,物业公司因此将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用折算成补贴,随工资一同发放。秦某觉得能涨工资挺很实惠的,又担心万一不按公司说的做,不能顺利转正,左思右想最终还是写了这份声明。秦某顺利转正,每月工资也涨到了3000元。过了不久,物业公司还为秦某购买了由某商业保险公司推出的“康宁万家”商业保险,保险保障秦某退休以后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如果在退休以前身故,其家属还可以一次性领取抚恤金。保险费由物业公司和秦某共同缴纳,每月物业公司从秦某工资中扣除一部分作为保险费。但由于工作繁忙,加上经理的一再推脱,秦某一直没有与物业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该物业公司仍然没有按照社会保险征缴条例的规定为秦某办理社会保险。秦某认为,找份工作不容易,反正也有商业保险的保障,不上社会保险也没关系,就没有再坚持让公司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秦某和用人单位的做法对吗?劳动者自愿签订放弃参加社会保险的协议是否有效?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是每个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尽的社会义务。为了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我国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该法于2011年7月正式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赋予了劳动者监督用人单位为其缴费的权利。在第四条第二款中规定:“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单位为其缴费情况。”而一旦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将由相关部门立即查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从上述法律条文可以看出,无论对于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老说,参加社会保险除了是一项社会权利义务外,更是一项法定的强制性义务,任何一方都不能从自己的意愿出发,随意处分这项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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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李某应聘到某公司工作。公司在待遇方面提出:如果李某要求办理社会保险的话,李某的工资将会减少300元。李某为了工资多拿一些,与公司约定不缴纳社会保险。李某和公司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在合同中约定了月工资1800元,劳动者主动放弃让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权利。1年后,李某与公司在工资支付上发生争议,以用人单位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为由,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公司同意双方终止劳动关系,但以双方有明确约定不缴纳社会保险为由,不同意支付经济补偿。请问: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关于不缴纳社会保险的约定是否有效?

(2)按照规定公司应为李某补缴社会保险,如不补缴,可能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3) 李某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支付经济补偿?


参考答案:(1)根据《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保险,即使劳动者提出要求也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因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关于不缴纳社会保险的约定是无效的,应该依法予以纠正。
  (2)公司如不为李某补缴社会保险,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3)《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因此李某可以以公司没有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要求公司支付其经济补偿。

第2题:

张某与甲公司在2014年3月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并约定了试用期。劳动合同约定转正后的工资是每月2400元,公司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950元。下列是公司试用期的工资方案,不符合规定的是()。

A、张某的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

B、张某的试用期工资为1940元

C、张某的试用期工资为2160元

D、张某的试用期工资1950元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3题:

张某与秦某共同完成一项餐具发明。就该项发明的专利申请权所作的下列判断中,哪些是正确的( )

A.如果张某放弃其专利申请权,秦某可单独申请,但取得专利后,秦某有免费使用的权利

B.如果张某不同意申请专利,秦某可以自行申请

C.如果张某准备转让其专利申请权,应签订书面合同

D.如果张某准备转让其专利申请权,秦某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正确答案:ACD
「考点」技术合同
「解析」根据《合同法》第340条规定,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审请人取得专利权的,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
因此正确答案是ACD。

第4题:

秦某毕业后直接应聘到甲公司工作,签订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某日秦某下班期间因闯红灯被车撞伤,住院治疗1个月。劳动合同期满后,甲公司不再和秦某续约,事后秦某发现甲公司未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用,但缴纳失业保险费用5年。秦某去办理了失业登记。
关于秦某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秦某可以领取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B.秦某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C.秦某可以最高领取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D.秦某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答案:B,C,D
解析:
选项C: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选项D: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5题:

秦某毕业后直接应聘到甲公司工作,签订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某日秦某下班期间因闯红灯被车撞伤,住院治疗1个月。劳动合同期满后,甲公司不再和秦某续约,事后秦某发现甲公司未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用,但缴纳失业保险费用5年。秦某去办理了失业登记。
下列关于秦某下班期间因闯红灯被车撞伤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秦某属于工伤
B.秦某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C.秦某的住院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D.秦某可以享受停工留薪待遇

答案:B
解析:
选项ACD: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秦某因为闯红灯被撞伤,属于自己的原因,不认定为工伤,不享受工伤待遇。

第6题:

2012年1月,王某应聘到南京某工贸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双方约定月工资2050元。2012年12月31日,劳动合同期满,双方办理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这时,王某发现公司一直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遂于2013年1月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机构投诉,要求公司补缴社会保险费。

劳动监察机构受理后调查,王某反映情况属实。但该公司负责人称,王某的工资是2050元,其中包括基本工资1800元、社会保险费200元和全勤奖50元。因每月工资中已包含了社会保险费,所以如果王某要求向社会劳动保险处缴纳社会保险费,首先应退还单位2012年已发放的社会保险费,合计为2400元。劳动监察机构责令公司为王某补缴社会保险费。思考问题:

1、劳动监察机构为什么责令该公司为王某补缴社会保险费?

2、如果该公司能出示工资中包含社会保险费的有效证据,还需要为王某补缴社会保险费吗?


答案:1.劳动监察机构根据劳动法规定责令公司为王某补缴社会保险费。
解析:《中华人民共回和国劳动法》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答案:2.如果该公司能出示工资中包含社会保险费的有效证据,一样需要为王某补缴社会保险费。
解析:《劳动法》第九章第七十二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除了以下三种情复况,其他只要存在劳动关系,都应该缴纳社保。

1、公司聘请退休人员,合同归于劳务合同,可以不必交制纳社保。

2、实习生与校园存在着归属关系,签订实习协议,不需要交纳社保。

3、隶归于新单位招聘协保人员。即劳务差遣人员,已经有劳务公司给其交纳了必定的社保。

社保是国家强制缴纳的,企业还是应该严格按照规定来,不要抱侥幸心理,以免引起劳动纠纷。


第7题:

某公司被盗手提电脑一台,侦查人员怀疑是王某所为,王某一开始不承认,但后来经过刑讯承认了盗窃事实,并供述已将电脑卖给刘某,同时还说他之所以拿公司的电脑是因为公司拖欠了他6个月的工资。侦查人员找到刘某后,刘某说电脑又倒卖给了秦某。秦某起初不承认,侦查人员威胁他:“如果不承认就按共同盗窃论罪!”秦某害怕,承认了购买电脑一事,并交出了电脑。此案中下列哪些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

A.王某承认盗窃事实的供述
B.王某有关公司拖欠他工资的辩解
C.秦某的证言
D.手提电脑

答案:A,C
解析:
本题考查《刑事诉讼法》对非法言词证据的排除规定。《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由此可见,王某承认盗窃事实的供述、秦某的证言均属于法律规定的非法言词证据之列,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C两项。

第8题:

1998年4月,刘某等四人应聘到某公司,公司在待遇方面提出如果职工坚持要求办理社会保险的话,从职工工资中每月扣除300元。刘某等觉得还是多拿点工资好,至于办不办社会保险,也没什么关系。于是双方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在合同中规定每月工资200O元,对社会保险事宜公司不予负责。1999年12月,劳动保障部门在进行检查中发现该单位没有依法为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办理社会保险,遂对其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该公司为刘某等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该公司则认为,公司不负责社会保险是经双方协商同意,在劳动合同中已明确约定的。后经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对其宣讲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双方依法修改了合同内容并为刘某等办理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


参考答案:该案中双方虽然在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由于合同中有关社会保险的约定内容违反了国家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而导致双方合同中约定的部分条款无效,应当依法予以纠正。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保障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且明确规定了缴费单位的义务: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等。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保险,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法定义务,因此,刘某所在单位有义务为其办理社会保险。而本案中,双方约定公司不负责为刘某等办理社会保险,虽然是双方在自愿基础上的约定,但是约定内容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自愿签订并不能改变其违法性质。因此该条款是无效条款,对合同双方没有法律约束力,并且应当依法予以纠正。这个案例给我们以下几点启示:一、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建立劳动关系时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的依法订立,其一要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其二合同的内容要合法,不能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二、是要加强社会保险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提高用人单位和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自觉意识。三、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劳动合同鉴证工作,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促进用人单位和职工之间签订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维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9题:

秦某毕业后直接应聘到甲公司工作,签订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某日秦某下班期间因闯红灯被车撞伤,住院治疗1个月。劳动合同期满后,甲公司不再和秦某续约,事后秦某发现甲公司未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用,但缴纳失业保险费用5年。秦某去办理了失业登记。
关于秦某和甲公司之间的劳动纠纷,说法正确的是( )

A.秦某和甲公司的劳动纠纷应在解除劳动合同1年内提起劳动仲裁
B.秦某可以要求甲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C.秦某可以直接对甲公司提起诉讼
D.秦某不得要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

答案:B,D
解析:
选项A: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1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本题中是因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发生的争议,不属于拖欠报酬发生争议。

第10题:

秦某毕业后直接应聘到甲公司工作,签订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某日秦某下班期间因闯红灯被车撞伤,住院治疗1个月。劳动合同期满后,甲公司不再和秦某续约,事后秦某发现甲公司未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用,但缴纳失业保险费用5年。秦某去办理了失业登记。
关于甲公司和秦某约定试用期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可以和秦某约定3个月的试用期
B.甲公司必须和秦某约定6个月的试用期
C.甲公司可以和秦某约定1个月的试用期
D.甲公司不能和秦某约定试用期

答案:A,C
解析:
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的可备条款,双方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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