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纠集吴某、刘某、李某、张某、宁某等5人组成犯罪集团,杨某封为“大佬”,要吴某等发挥主观能动性,采取一切手段为集团“捞钱”。吴某等5人在3个月内抢劫5次,盗窃8次。另外,杨某与吴某还共同实施强奸犯罪一次;刘某还单独实施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犯罪一次,杨某事后知道此事;李某还单独实施诈骗犯罪一次,杨某对此事并不知情。杨某应该()A、对抢劫罪、盗窃罪承担刑事责任B、以抢劫罪、盗窃罪和强奸罪承担刑事责任C、对抢劫罪、盗窃罪、强奸罪、故意伤害罪承担刑事责任D、对抢劫罪、盗窃罪、强奸罪、故意伤害罪、诈骗罪承担刑事责

题目

杨某纠集吴某、刘某、李某、张某、宁某等5人组成犯罪集团,杨某封为“大佬”,要吴某等发挥主观能动性,采取一切手段为集团“捞钱”。吴某等5人在3个月内抢劫5次,盗窃8次。另外,杨某与吴某还共同实施强奸犯罪一次;刘某还单独实施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犯罪一次,杨某事后知道此事;李某还单独实施诈骗犯罪一次,杨某对此事并不知情。杨某应该()

  • A、对抢劫罪、盗窃罪承担刑事责任
  • B、以抢劫罪、盗窃罪和强奸罪承担刑事责任
  • C、对抢劫罪、盗窃罪、强奸罪、故意伤害罪承担刑事责任
  • D、对抢劫罪、盗窃罪、强奸罪、故意伤害罪、诈骗罪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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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对李某的行为该如何定性( )

A.李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属于犯罪的未遂

B.李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C.李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

D.李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C
本题考查我国刑法中转化型抢劫罪的适用。
根据刑法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是转化型抢劫罪。构成转化型抢劫罪必须具备:(1)行为人必须首先实施了盗窃、诈骗或者抢劫行为;(2)行为人必须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3)实施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目的,是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本案中,李某首先实施了盗窃行为,其次又当场使用暴力,而且其使用暴力的目的是为了抗拒抓捕。因而,李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

第2题:

杨某现年15岁,某晚潜入一居民小区盗得价值300余元的财物后随即离开,此时被小区保安甲发现,但是,由于杨某身强力壮,而甲身体比较瘦小,因此,甲当时并没有上前将其抓住,只是尾随杨某,待杨某走出小区来到小区外面的马路上时,为了防止杨某逃跑,甲用对讲机呼叫其他保安前来抓住杨某,此时,被杨某发现,于是为了抗拒抓捕,将甲殴打成重伤,然后逃走。问杨某的行为构成:( )

A.由于杨某没有达到法定年龄,因此无罪

B.故意伤害罪

C.抢劫罪

D.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并罚


正确答案:C
【考点】转化型的抢劫罪
【解析】《刑法》第269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263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虽然刑法这里使用的是犯盗窃、诈骗、抢夺“罪”的字眼,但是,不能理解为是既遂,而只能理解为客观方面符合盗窃、抢夺、诈骗罪即可。

第3题:

孙某纠集李某等5人组成“天龙会”,自封“大天龙”,要李某等人“发挥主观能动性为天龙会创收”。李某等人在3个月内抢劫6次,杀死1人,重伤2人,劫得财物若干。上述犯罪行为中,有的孙某知道,有的不知道,其中参与抢劫1次。对孙某应如何处理?

A.对其知道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B.对其参与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C.对其指挥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D.对全部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D
解析:本题的考点是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的处罚原则。我国《刑法》第26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3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据此,选项D正确。

第4题:

关于李某和孙某在工商所内的行为,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李某和孙某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 B.李某和孙某构成抢劫罪的共同犯罪 C.李某构成盗窃罪和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 D.孙某对李某砍伤许某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ACD
本题的考点是犯罪客体、转化犯和共同犯罪。李某从事非法活动,工商所依法将其进行违法活动的财物予以扣押。《刑法》第91条规定,李某偷回或抢回原本属于自己所有的、但被国家机关依法扣押的财物,实际上侵害了公共财产权。因此,首先要肯定的一点是李某和孙某的行为是构成犯罪的。二人起先是以盗窃的故意进行盗窃行为,但盗窃过程中李某对许采实施了暴力,根据《刑法》第269条规定,李某构成的是抢劫罪。孙某作为共犯,也应依抢劫罪处理。因此,本题答案是ACD。

第5题:

辛某(15岁)与李某(19岁)对江某实施强奸。辛某又与张某盗窃他人财物10000元,唆使王某抢劫他人财物1000元。辛某的行为构成( )。

A.强奸罪,盗窃罪,抢劫罪

B.强奸罪,盗窃罪

C.强奸罪

D.强奸罪,抢劫罪


正确答案:D
解析:我国刑法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有以下几种情况:不满14周岁的人,不应当受刑事处罚,是完全不负刑事责任期;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对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罪,强奸罪,抢劫罪,贩卖毒品罪,放火罪,爆炸罪,投毒罪,承担刑事责任,是相对负刑事责任期;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是减轻刑事责任期;已满16周岁的人,对一切犯罪行为都应负刑事责任,是完全负刑事责任期。因此,辛某15岁,正属于相对负刑事责任期,只对特殊的几种犯罪承担刑事责任。他与李某(19岁)对江某实施强奸,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辛某应构成强奸罪。辛某又与张某盗窃他人财物10000元,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辛某不构成盗窃罪。辛某唆使王某抢劫他人财物1000元,辛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共犯。因此,辛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和抢劫罪,不构成盗窃罪。

第6题:

如果伍某在李某实施暴力拒捕时也跑过来帮李某,对伍某的此种行为该如何定性( )

A.不构成抢劫罪,因为伍某自己没有实施暴力行为

B.承担一种不作为杀人罪的刑事责任,因为伍某有义务阻止李某的暴力行为

C.应当承担抢劫罪的刑事责任

D.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C
本题考查转化型犯罪中的共同犯罪问题。 
本题中,李某由于盗窃行为而被看瓜人抓捕,他为逃脱抓捕而当场实施了暴力,他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而在这种时候,伍某为帮助李某逃跑,也过来帮忙,已具备了共同犯罪的故意,所以也构成抢劫罪的共犯。

第7题:

108 李某将与其有私仇的王某打昏在地后逃跑,此时张某路过,见王某不省人事,遂将其手表、钱物偷 走

108 李某将与其有私仇的王某打昏在地后逃跑,此时张某路过,见王某不省人事,遂将其手表、钱物偷 走。本案中。

A 李某、张某构成共同犯罪B李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构成盗窃罪

C 李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构成抢劫罪D李某、张某共同构成故意伤害罪、盗窃罪


正确答案:B
李某与张某没有共同的犯罪故意,所以二人不构成共同犯罪。李某将王某打昏,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仅实施了盗窃财物的行为,所以构成盗窃罪。

第8题:

段某将李某打昏在地后逃走,此时张某路过,见李某不省人事,遂将其手机、钱包拿走。本案中()。

A.段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构成抢夺罪

B.段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构成盗窃罪

C.段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没有犯罪

D.段某、张某共同构成故意伤害罪和盗窃罪


答案:B
解析:段某与张某没有共同的犯罪故意,所以二人不构成共同犯罪。段某将李某打昏,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趁人不省人事实施了盗窃财物的行为,所以构成盗窃罪。

第9题:

在本案中,关于成立罪名正确的是( )。

A.张某的行为成立抢劫罪,王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李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B.张某、王某、李某三人的行为成立抢劫罪共犯

C.张某、王某二人的行为成立抢劫罪共犯,李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D.张某、李某的行为成立抢劫罪共犯,王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C
解析:根据《刑法》的规定,张某、李某2人的行为符合抢劫共同犯罪的特征,李某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特征,对张某、王某、李某均应追究刑事责任。

第10题:

许某将与其有私仇的刘某打昏在地后逃跑,此时张某路过,见刘某不省人事,遂将其手表、钱物偷走。本案中( )。

A.许某、张某构成共同犯罪

B.许某、张某共同构成故意伤害罪、盗窃罪

C.许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构成抢劫罪

D.许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构成盗窃罪


正确答案:D
19.D [解析]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刑法》第22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此处并未构成抢劫罪和共同犯罪,因此,正确答案为D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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