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婚姻家庭的特点?
第1题:
简述奴隶制的婚姻家庭制度的特点。
习惯、道德占有十分突出的地位,婚礼、家礼实际上起着法的作用。
婚姻家庭制度服务于奴隶主阶级的利益,带有野蛮残暴的性质。对奴隶来说,不可能也无条件通过婚姻建立起自己的家庭。
婚姻缔结带有原始习俗的遗迹,包办强迫婚,掠夺婚盛行于早期,后由公开的包办买卖婚逐步取代——聘娶婚,确立了严格的“六礼”操作程序。
家庭关系中,风行严格的父系家长制。妇女、子女、家属在家庭中没有财产权利和人身自由;男尊女卑,长幼有序,恪守孝道和主从关系。上至天子,下至平民,组成等级森严的宗法家族的社会统治结构;夫权、父权、家长权三位一体,共同维护宗法统治利益。
公开的、等级化的一夫多妻是奴隶主乃至自由民(不包括奴隶)的普片婚姻形式,并坚持妻妾有序、嫡庶有别的多妻制规则。
第2题:
简述警察群体的特点。
第3题:
中国古代婚姻家庭法有哪些重要特点?
中国上古奴隶制社会的基础是宗法制度。礼制是与宗法制度相适应的基本规范形式,婚姻家庭关系主要依靠礼制加以调整。礼制包括宗法基本原则、宗法伦理、宗族习惯和行政管理体制四个部分。“亲亲也、尊尊也、长长也、男女有别”是被称为“不得与民变革”,是处理婚姻家庭关系的最高原则;“父慈、子孝、兄爱、弟敬、夫和、妻柔、姑慈、妇听”是处理亲属关系的基本伦理要求。封建制社会的成文法偏重于刑事和行政管理,具有“公法”的性质。婚姻家庭法属于刑法和行政管理法的“附属规范”而不具有独立的地位。在调整婚姻家庭关系中至关重要的是来源于礼制的习惯法。不管是成文的还是习惯意义上的婚姻家庭法,都以“三纲五常”为基本精神,以维护封建宗法关系和亲属秩序为主要任务,婚姻的包办性、人身的依附性、家庭关系和两性地位的等级性就是它的突出特征。同时,中国封建时代的法又是“世俗法”,在婚姻关系的解除上形成了“许可离婚”和“专权离婚”相结合的制度。
第4题:
对警察婚姻家庭道德的要求包括()
第5题:
简述婚姻家庭的一般概念及特点。
第6题:
简述婚姻家庭关系的性质和特点。
第7题:
简述警察婚姻家庭的特点。
第8题:
简述婚姻家庭法的特点?
特点:
1、适用范围的广泛性。
2、强烈的伦理性。
3、鲜明的强制性。
第9题:
教会法的婚姻家庭制度的特点。
第10题:
简述警察婚姻家庭道德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