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东与出租人订立了合同若某租约里约定:CGO10000MT,5%MOLOOL/DRATE://2000MT/WWDFRT:USD20/MT,FIOST,BSS1/1那么假设船东选择货量为10000MT而租船人实际提供装货数量只有7000MT,时,亏舱费应如何收取?允许租家使用的装卸时间应为3.5WWD,还是5WWD?

题目

船东与出租人订立了合同若某租约里约定:CGO10000MT,5%MOLOOL/DRATE://2000MT/WWDFRT:USD20/MT,FIOST,BSS1/1那么假设船东选择货量为10000MT而租船人实际提供装货数量只有7000MT,时,亏舱费应如何收取?允许租家使用的装卸时间应为3.5WWD,还是5WW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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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船东与承租人签订定期租船合同。合同中约定航行疏忽所致损失,船东可以免责。船舶在开往交船港途中发生碰撞,船东为赶船期只好花更高的租金另外租他船代替,代替船在解约日之后才到达。承租人根据解约条款解除合同并索赔损失,而船东抗辩说迟延交船纯系碰撞所致,而租约中约定航行疏忽免责,船东可以免责,所以承租人无权解约更无权索赔。针对上述案情,承租人是否能解约并索赔损失


正确答案:我国《海商法》第 131 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船舶。出租人违反前款规定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因出租人的过失延误提供船舶致使承租人遭受损失的,出租人应当负赔偿责任。在本案中,船东因为船舶碰撞使得其无法在约定的时间交付船舶,违背了合同的基本义务,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请求损失赔偿

第2题:

船东和承租人订立了一份TCT租约。该租约规定,出租人完成指定港口之间的运输,承租人按时间支付租金,租期为40天,但租船人并不保证能在这一租期内还船。事后,承租人超期5天还船船东能否主张索赔?


正确答案:不能。因为在此种情况下,承租人应该享有一个宽缓期,并且租约中约定租船人不保证按期还船,这意味着不能因航次一有长短就说承租人违约。如果船东无法证明承租人超过 5 天还船存在恶意,则承租人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第3题:

()是指实际装卸时间超过许可装卸时间,租船人支付给船东一定的补偿金。
滞期费

第4题:

根据94年金康合同,垫舱物料由租船人提供,卸货完毕时,这些垫舱物料()

  • A、由租船人负责清除
  • B、由船东清除
  • C、由租船人清除,承担费用并计租船人时间
  • D、由船东清除,承担费用并计船方时间

正确答案:C

第5题:

船东和承租人订立了一份租船合同。租约中规定,租期为6个月。后承租人超过租期3天还船。船东主张承租人违约。针对上述情况,承租人是否违约


正确答案:按照法律的一般规定,当租约内只订明期间时,法律将默示给予一个附加的补充期,如果租约在附加补充期内完成还船,虽然已过了订明的期限,则租约仍然有效,不存在承租人违约的问题。不论租期中是否加上“大约”一次,法律后果相同。因此,一般 6 个月的租期,合理的宽缓期可以为 5 到 6 天,承租人不违约。

第6题:

定期租约下,船舶承运非期租船人的货物发生货损货差,提单持有人凭提单()提出索赔。

  • A、对船东
  • B、对租船人
  • C、对代理人
  • D、对船东或期租船人或二者一并

正确答案:D

第7题:

船东和承租人订立了一份期租租约。租约约定“ArrivalAntwerp(驶抵安特卫普)交船”。当船方驶抵安特卫普港外时,天气突变,该船根本无法驶入港口靠泊码头,由此延滞数日。承租人认为,该港的惯例是越过河道上的某条界限才算抵达安特卫普港,所以该船未能抵达交船地点,主张船东应负赔偿责任。船东则认为,该租约是期租合约,而非对抵达船舶有严格解释要求的程租合约,两者不可混淆,船东无需赔偿。针对上述案情,船东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正确答案:期租合约中规定的“交船地点”和程租合约规定的船舶“抵达地点”是不同的。因为期租中,交船地点只是指定船东应在什么地方把船交到租船人手中以供使用而程租中抵达地点是作为开始计算装卸时间的临界点的。并且在期租中,所有领航员、代理人等均是由承租人负责的。因此,为了公平,一般的期租船只要进入指定港口的港区之内,即算是抵达了交船地点。换言之,期租中的交船地点比程租中的交船地点要求比较低。因此,本案中,船东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第8题:

船东和承租人订立定期租船合同。后承租人迟付租金,船东向其发出了撤船通知。在该通知中,载有下述字样“由于你方违约而迫使我方撤船„..其实你方若能将租金上浮10%,继续履行租约亦非不可能„„”。船东在发出该份通知的第二天就把该船另租出去。后承租人就此后的租金上涨而遭受的损失向船东提出了索赔。承租人认为,船东发出的通知并不确定而使其仍存幻想能有所补救,因而丧失了最佳时机去另租替代船以免租金市场上涨所带来的损失,故船东应赔偿其损失。而船东认为,其已经发出撤船通知给租家,故租家应自负损失。针对上述案情,船东是否对租家因租金上涨而遭受的损失负责


正确答案:承租人未能全额、准时支付租金,是违背租船合同的基本义务,将会使合同归于终止。一般来说,出租人行使撤船权无须事先通知承租人,合同另有约定除外。在本案中,船东在撤船通知中载明的文字,说明其放弃了撤船权,给予了承租人一个补救的机会。因此,只有在合理时间内,承租人没有弥补时,船东才可以行使撤船的权利。因此在本案中,船东应对租家因租金上涨而遭受的损失负责。

第9题:

下列描述不符合定期租船合同要求的是()

  • A、船东指派的船长应听从承租人的指挥
  • B、船东任命船长,但承租方可安排船舶使用、代理和货运
  • C、船舶的燃料费、港口费、货物装卸、运河通行费等由船东承担
  • D、承租方可以指示船长签发提单也可以让货代以船东名义签发提单

正确答案:C

第10题:

航次租船的船东一般会在租约中订立哪些关于装卸时间的条款来保护自己的利益


正确答案: 1.“等待泊位时间计入装卸时间”条款。在“泊位合同”条件下,船舶到港,因无适当泊位而不能及时停靠,以致发生等待泊位的时间,对此,就船东而言船舶之所以不能进港或停靠指定泊位不是由于他自身的原因,故订立该条款让承租人承担该时间损失。
2.“无论靠泊与否”条款。也是为了减少等泊损失而订立该条款,一般订明,如果指明货物的装卸货物的地点是一个泊位,而这个泊位又是船舶不能立即进入的泊位,这时,只要船舶到达这个泊位所在的港口,即可递交NOR。
3.“除非提前开始”条款。如果在NOR递交以前或在通知时间阶段,承租人就实际开始装卸工作,就可能因装卸工作在原定的可用装卸时间之前结束,而使船东支付本不需要支付的速遣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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