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赵C因名字中西合璧,在换发第二代身份证时遇到麻烦,民警要他把名字全部改为汉字,否则不予换发,赵C不服,一纸诉状将公安局告上法庭,经审理,法院一审判决赵C胜诉,公安局必须允许赵C使用原名换领身份证。从上述案例中,我们可以得到的启示有()。A、公民权利需要法律保障B、法律维护公民个人权益C、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熟悉法律,依法办事D、当个人合法公益受到侵害时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权

题目

大学生赵C因名字中西合璧,在换发第二代身份证时遇到麻烦,民警要他把名字全部改为汉字,否则不予换发,赵C不服,一纸诉状将公安局告上法庭,经审理,法院一审判决赵C胜诉,公安局必须允许赵C使用原名换领身份证。从上述案例中,我们可以得到的启示有()。

  • A、公民权利需要法律保障
  • B、法律维护公民个人权益
  • C、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熟悉法律,依法办事
  • D、当个人合法公益受到侵害时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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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2011年5月1日,在中国居住的某明星赵某,在日本进行演出,日本公民甲某在其本国网络上发布了侮辱赵某的文章,并揭露赵某的隐私。日本公民乙某未经赵菜同意,将赵某的演出作品四处传播,侵犯赵某的知识产权。赵某在中国某法院分别起诉,甲某、乙某关于该案的法律适用,说法错误的是哪一项?

A.对于甲某侵犯赵某名誉权和隐私权的法律适用,可以适用中国法律

B.对于甲某侵犯赵某名誉权和隐私权的法律适用,可以适用日本法律

C.对于乙某侵犯赵某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可以适用中国法律

D.该案如果赵某到日本某法院起诉乙某侵犯其知识产权,赵某可以和乙某协商适用日本法律


正确答案:B
37.【答案】B 【考点】 涉外侵权法律适用【解析】 根据2011年新增法条《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6条:“通过网络或者采用其他方式侵害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的,适用被侵权人经常居所地法律。”A正确,B错误;根据笫50条:“知识产权的侵权责任,适用被请求保护地法律,当事人也可以在侵权行为发生后协议选择适用法院地法律。”c、D正确。

第2题:

某市公安局刑事警察赵某下班期间发现有人斗殴,即予以制止。正巧打架的马某与赵某有隙,便对赵某出言不逊。赵某大怒,拔枪将马某击伤。下列关于赔偿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A、应由赵某赔偿,因其行为属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B、应由赵某赔偿,因其是刑事警察,无治安管理职权,且是在下班期间

C、应由公安局赔偿,因赵某的行为是执行职务

D、应由公安局赔偿,因赵某的行为属于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情形


参考答案:A

第3题:

1986年7月18日,赵C出生于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出生后用“赵C”进行户籍登记。2005年,用“赵C”申请第一代身份证,当年6月16日月湖公安分局签发了身份证。2006年8月份,当赵C到月湖公安分局江边派出所换发第二代身份证时,却被民警告知:公安部有通知,名字里面不能有“C”字。后来到月湖公安分局户政科了解,“赵C”的姓名进不了公安部户籍网络程序,被建议改名。2007年7月6日,赵C向鹰潭市公安局申请,要求继续使用“赵C”姓名。同年11月9日,鹰潭市公安局作出批复,要求赵C改名。依据是公安部《姓名登记条例(初稿)》有规定,已简化的繁体字、已淘汰的异体字、外国文字、汉语拼音、阿拉伯数字等字样不能用。为了捍卫自己的姓名权,赵C在2008年1月8日,到法院起诉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一审法院责令被告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允许赵C以‘赵C’为姓名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庭审理围绕“C”是不是数字符号;取名“C”是否损害社会管理秩序;公安局拒绝换二代身份证是否合法展开辩论。最后,在法院的反复协调下,当事双方在庭外都表示愿意妥协,双方最后达成和解。法院对“赵C姓名权”官司当庭作出二审裁定,裁定撤销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赵C将用规范汉字更改名字,鹰潭市月湖区公安分局将免费为赵C办理更名手续。

问题:(1)《姓名登记条例(初稿)》能否作为公安局作出批复的依据?为什么?

(2)说说你对本案的看法。


参考答案:(1)不能作为依据。《姓名登记条例(初稿)》只是一个初稿,没有经过法定程序,不能生效,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作为公安局作出决定的依据。
(2)本案原告能够从大局考虑,二审达成和解。姓名可以减少也可以增加一个人的社会交往成本,因此,不应当为追求过度的个性而增加自己和他人的不便。

第4题:

某市公安局警察赵某下班期间发现有人斗殴,即予以制止。正好打架的马某与赵某有隙,便对赵某出言不逊。赵某大怒,拔枪将马某击伤。下列关于赔偿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不予赔偿

B.应由赵某赔偿

C.应由公安局赔偿

D.应由赵某和公安局共同赔偿


正确答案:C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根据《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可见,警察赵某作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非必要的情况下,违法使用武器致人伤害,依法属于国家应给予赔偿的情形,赔偿义务机关为公安局。

第5题:

某县公安局刑事警察赵某下班期间发现有人斗殴,即予以制止。正巧打架的马某与赵某有隙,便对赵某出言不逊。赵某大怒,拔枪将马某击伤。下列关于赔偿的说法哪一项是正确的?( )

A.应由赵某赔偿,因其行为属于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B.应由赵某赔偿,因其是刑事警察,无治安管理职权,且是在下班时问作出

C.应由国家赔偿,因赵某的行为是在执行职务

D.应由公安局赔偿,因赵某的行为属于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情形


正确答案:A
本题的关键要区分职务行为与个人行为。赵某因个人恩怨动怒用枪,其行为的性质为个人行为。

第6题:

赵某被县公安局罚款100元,赵某不服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市公安局决定罚款200元。后经确认,县公安局所作的罚款行政处罚违反法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赵某可以请求县公安局赔偿200元

B.赵某可以请求市公安局赔偿200元

C.赵某可以请求县公安局赔偿100元,市公安局赔偿100元

D.赵某既可以请求县公安局赔偿200又可以请求市公安局赔偿200元


正确答案:C

第7题:

某市公安局刑事警察赵某下班期间发现有人斗殴,即予以制止。正巧打架的马某与赵某有隙,便对赵某出言不逊。赵某大怒,拔枪将马某击伤。下列关于赔偿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A.应由赵某赔偿.因其是刑事警察.无治安管理权.且是在下班期间作出

B.应由公安局赔偿.因赵某的行为是执行公务

C.应由赵某赔偿.因其行为属于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D.应由公安局赔偿.因赵某的行为属于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情形


参考答案:C

第8题:

赵丰的女儿赵小溪要求将钢琴留给自己这一要求是否有法律依据?( )

A.有法律依据,因为赵丰的女儿赵小溪是歌唱演员

B.无法律依据

C.无法律依据,应由法院判决

D.对赵丰的女儿赵小溪的这一要求法律没有规定


正确答案:A
「考点」遗产的分割
「解析」《继承法》第29条规定,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本题中,赵丰的女儿赵小溪是歌唱演员,要求将钢琴留给自己是合理的,符合这一法律规定,有法律依据。根据以上分析,B、C、D项都不正确。

第9题:

某市公安局刑事警察赵某下班期间发现有人斗殴,即予以制止。正巧打架的马某与赵某有 隙,便对赵某出言不逊。赵某大怒,拔枪将马某击伤。下列关于赔偿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应由赵某赔偿,因其行为属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B.应由赵某赔偿,因其是刑事警察,无治安管理职权,且是在下班期间作同

C.应由公安局赔偿,因赵某的行为是执行职务

D.应由公安局赔偿,因赵某的行为属于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情形


正确答案:A

第10题:

法院审理过程中,被告人赵某在最后陈述时,以审判长数次打断其发言为理由申请更换审判长。对于这一申请,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赵某的申请理由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院长应当驳回申请
B:赵某在法庭调查前没有申请回避,法院院长应当驳回申请
C:如法院作出驳回申请的决定,赵某可以在决定作出后五日内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
D:如法院作出驳回申请的决定,赵某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答案:A
解析:
【考点】回避制度【详解】《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第29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刑事诉讼法解释》30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请回避被驳回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不属于《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29条规定情形的回避申请,由法庭当庭驳回,并不得申请复议。审判长数次打断赵某的发言,并不能构成上述回避理由,法庭应当当庭驳回,并不得申请复议。因此本题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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