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上市股份公司董事长甲,因为开发一新的课题,将其在公司的个人股份

题目

某上市股份公司董事长甲,因为开发一新的课题,将其在公司的个人股份质押给乙,借款50万。有关该事例中质押合同效力的下列表述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 A、质押合同自甲与乙签订质押合同之日生效
  • B、质押合同自甲与乙办理质押合同登记之日生效
  • C、质押合同自甲取得乙的借款之日生效
  • D、质押合同因甲的股票不能设定质押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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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某股份公司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将普通股出售给公众。是股票市场的新股上市,英文简写为()。


参考答案:IPO

第2题:

蓝天股份公司(上市公司)的董事长甲,公司上市半年后,因单位房改急需款项,遂将其个人所有的蓝天股份公司股票质押给乙,借款10万元。有关该事例中质押合同效力的下列表述中,哪一个是正确的?()

A.质押合同自始无效

B.质押合同自甲与己办理质押合同登记之日生效

C.质押合同自甲取得己的借款之日生效

D.质押合同因甲的股票不能设定质押而无效


参考答案:A, D

第3题:

司法考试 下列证券交易行为中,哪些是有效的?

下列证券交易行为中,哪些是有效的?

  • 张某为甲股份公司发行新股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在股份发行后的第5个月购买该支股票的行为
  • 李某为乙股份公司上市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在该文件被公开后的第6天购买了该公司的这支股票
  • 赵某作为丙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卖出其所任职的股份公司的2000股后又于第4个月买进5000股的行为
  • 王某持有丁股份公司的股份达到了6%,其在购买了公司的5万股后的第5个月又买进该种股份6万股的行为

 


你好,本题答案为B.C.D.《证券法》第45条规定,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在该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六个月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除前款规定外,为上市公司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开后五日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由此可知,张某为甲股份公司发行新股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在股份发行后的第5个月购买该支股票的行为是无效的,所以A选项不当选。李某为乙股份公司上市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在该文件被公开后的第6天购买了该公司的这支股票是有效的,所以B选项当选。第47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六个月时间限制。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由此可知,C选项中,赵某的行为虽然是法律禁止的,但是其违反该规定进行交易的后果不是交易无效而是交易的利益归公司所有,即公司享有归入权。所以C选项当选。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买入股份数量不受限制,所以D选项当选。

第4题:

甲是某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乙是董事长,丙是经理,丁是监事,下列行为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甲在公司成立后的第7个月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他人 B.乙向公司申报其所持有的股票,并在公司股票上市后的第3年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20% C.丙在该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的第7个月,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转让 D.丁离职后的第5个月,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转让


正确答案:B
本题考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限制。《公司法》第142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在;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据此可知,选项B是正确答案。

第5题: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原则上不能兼任股份公司的董事长。( )


正确答案:×
【解析】答案为B。控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可以兼任公司的董事长。

第6题:

某上市股份公司董事长甲,因为开发一新的课题,将其在公司的个人股份质押给乙,借款50万。有关该事例中质押合同效力的下列表述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A.质押合同自甲与乙签订质押合同之日生效

B.质押合同自甲与乙办理质押合同登记之日生效

C.质押合同自甲取得乙的借款之日生效

D.质押合同因甲的股票不能设定质押而无效


参考答案:D

第7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的董事长甲因单位房改急需款项,遂将其个人所有的该股份公司股票质押给乙,借款10万元。下列关于该质押合同效力的表述,哪项是正确的?()

A.该质押合同不生效

B.该质押合同自甲与乙办理质押合同登记之日起生效

C.该质押合同自甲取得乙的借款之日起生效

D.该质押合同因甲的股票不能设定质押而无效


参考答案:A, D

第8题:

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公司为公众公司,其中,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公司称为非上市公司;符合公开发行条件、但未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公司称为上市公众公司( )


正确答案:√

第9题:

:蓝天股份公司(上市公司)的董事长甲,因单位房改急需款项,遂将其个人所有的全部蓝天股份公司股票质押给乙,借款10万元。有关该事例中质押合同效力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质押合同自甲与乙签订质押合同之日生效

B.质押合同自甲与乙办理质押合同登记之日生效

C.质押合同自甲取得乙的借款之日生效

D.质押合同无效


正确答案:D

根据《担保法》第七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又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故选D。

第10题:

(1)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成立于2004年3月。经过3年多的发展,净资产规模达到12000万元,甲公司股东会讨论决定甲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甲股份公司”)。甲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于该次股东会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股东。最终股东会以代表8500万元的表决权赞成,代表1500万元的表决权弃权,代表2000万元表决权的反对票,表决通过了该改制方案。

(2)如果甲股份公司在改制后的当年欲公开发行股票,在发行股票前,甲股份公司聘请乙会计师事务所为其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经审计的公司财务状况反映如下:(1)最近3个会计年度(包括改制前)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达到人民币3600万元; (2)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达到人民币3.01亿元; (3)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评估价值为1750万元。本次准备发行数额为8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采取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方式。

(3)如果甲股份公司的股票成功发行并上市。在股票交易过程中,发现如下情况:

(1)在股票上市交易3个月后,为甲股份公司发行股票出具审计报告的乙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李某购买该公司股票。

(2)甲股份公司的监事张某持有该公司1000股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1年后,一次性全部卖出。

(4)如果甲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交易1年后,经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告披露,公司每股净资产值为2.01元,其第一大股东为某市A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以下称为“A公司)。A公司将持有的甲上市公司股份5200万股.转让给B产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为“B公司”),每股转让价格2.31元,股份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13860万元。同年6月9日,A公司与B公司达成收购协议。6月10日,B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并按照规定抄报有关机构,通知甲上市公司,及在相关报刊上对该报告书内容作出了提示性公告。该提示性公告披露,B公司下属子公司C公司在持有甲上市公司股扮的基础上,因为送股累计持有甲上市公司1000万股股份。B公司股东大会在该协议收购行为完成后,如果拟继续收购甲上市公司的股票。B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拟定要约收购的方案,履行要约收购义务。董事会拟定的要约收购股份的情况为:要约收购股份的数量为5100万股,占被收购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为25.5%,要约收购价格为7.04元/股;要约收购的有效期限为同年8月4日至9月1日;B公司以其持有的D公司的上市债券作为支付方式(该债券可上市交易的期限有6个月)。在要约收购期间,甲上市公司的股东向8公司出售股票的总额达到10200万股。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请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1)甲公司股东会通过的改制方案是否有效?请说明理由。如果该方案无效,股东可采取什么措施?甲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最多有多少?为什么?

(2)甲股份公司改制后当年即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是否符合有关时间要求?甲股份公司的财务状况是否具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条件?如果甲股份公司的股票发行成功,是否具备上市条件?以上问题,均请说明理由。

(3)乙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李某、甲股份公司监事张某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4)B公司的协议收购完成后,为什么不能获得中国证监会的豁免申请?B公司应如何处理其持有的股份?说明理由。如果B公司拟继续收购甲公司股票,是否引发要约收购义务?B公司董事会拟定的要约收购报告书是否有违法之处?B公司是否有义务对预售要约的股份全部收购?请说明理由。B公司的收购行为完成后,是否将导致甲公司的股票终止交易?为什么?B公司对其收购的甲公司股票须受到何种限制?


正确答案:
(1)甲公司股东会通过的改制方案有效。第一,该次股东会通知发出的时间符合规定。《公司法》规定,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甲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会议召开前10日通知全体股东,符合法律规定。第二,公司变更形式,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必须经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如果该方案无效,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开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或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最多有12000万元。《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账面净资产额。
(2)甲股份公司改制后当年即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符合有关时间要求。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并达3年以上。甲股份公司的改制符合上述规定的要求。甲股份公司的财务状况已经具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条件。根据规定,①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甲股份公司的净利润累计到达3600万元;②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甲股份公司的该数据达到3.01亿元;③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甲股份公司发行前的股本总额为12000万元。④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甲股份公司的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约为14.58%。由此可见,甲股份公司的财务状况具备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条件。如果甲股份公司的股票发行成功,具备上市条件。首先,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第二,公司股本总额为20000万元,不少于上市所要求的3000万元的最低标准;第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本总额的40%.不低于法律规定所要求的25%的公开发行比例。
(3)乙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李某购买该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合法。《公司法》规定,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的人员,在该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6个月内,不得买卖该公司股票。因此,李某在股票上市3个月后即购买甲股份公司股票明显违法法律规定。甲股份公司监事张某抛售公司股票的行为合法。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因此,监事张某抛售公司股票的行为不为法律限制。
(4)B公司的协议收购完成后,.如果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不能获准。第一,因为根据规定,B公司与其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其所持甲上市公司的股份应当合并计算。合并之后共计持有甲上市公司6200万股股份,已经超过甲公司股份的30%。第二,虽然C公司持有的甲上市公司的部分股份是因向其送股导致的,但B公司其在提示性公告中并未承诺3年内不转让其拥有权益的股份,以及没有说明甲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收购人免于发出要约,按照规定不具备豁免的情形。因此,B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C公司应当减持甲上市公司的股份至30%或者30%以下。如继续进行收购,将引发要约收购义务。由于B公司的收购完成后将持有甲上市公司30%的股份,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以协议收购方式进行上市公司收购的,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以要约收购方式向该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B公司董事会拟定的要约收购报告书有违法之处,即收购要约的期限少于30日。B公司对所有向其出售的股份没有全部收购的义务。因为其发布的收购要约中已经公告了本次要约收购的数量。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收购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收购要约应当约定,被收购公司股东承诺出售的股份数额超过预定收购股份数额的,收购人按比例进行收购。因此,根据B公司要约收购的数量,和甲公司股东实际出售的股份数量的比例为1:2,因此,B公司应当对出售股份的股东按照1/2的比例进行收购其出售的股份。B公司的收购行为完成后,将持有甲公司60.5%的股份,说明甲公司的股权分布比例符合法律规定,不会导致甲公司的股票终止交易。根据《证券法》的规定,B公司收购的股份在收购行为完成后12个月内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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