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某使用伪造、变造的金融票据,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的信任,并骗得其财物,数额较大。下述关于对姜某的行为认定的表述哪项是正确的()A、金融票据诈骗罪B、合同诈骗罪C、金融票据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实行数罪并罚D、金融票据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择一重罪处罚

题目

姜某使用伪造、变造的金融票据,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的信任,并骗得其财物,数额较大。下述关于对姜某的行为认定的表述哪项是正确的()

  • A、金融票据诈骗罪
  • B、合同诈骗罪
  • C、金融票据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实行数罪并罚
  • D、金融票据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择一重罪处罚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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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第 36 题 姜某使用伪造、变造的金融票据,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的信任,并骗得其财物,数额较大。下述关于对姜某的行为认定的表述哪些是不正确的?(  )

A.金融票据诈骗罪

B.合同诈骗罪

C.金融票据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实行数罪并罚

D.金融票据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择一重罪处罚


正确答案:ACD
根据《刑法》第224条之规定,“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是合同诈骗罪法定客观行为。

第2题:

刘某在银行存款5000元,在支取4900元后,存折上尚余100元。刘某将存折上的存款额涂改成10100元,到银行取款,因被识破而未能得逞。关于刘某如何定罪的说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以变造金融票证罪和金融凭证诈骗罪数罪并罚

B.以金融凭证诈骗罪一罪定罪处罚

C.以变造金融票据和票据诈骗罪数罪并罚

D.以票据诈骗罪一罪定罪处罚


正确答案:B
【答案】B
【详解】诈骗罪与金融凭证诈骗罪存在法条竞合,适用特殊法条的规定,即以金融凭证诈骗罪论处。刘某伪造、涂改金融票证的行为是其诈骗的手段,属于手段与目的的牵连,从一重。因此A错误,C错误,选项D,票据是指本票、汇票、支票。存折不是票据。因此错误。
【相关考点梳理】金融类诈骗要注意以下考点:
(1)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区别:共性都是向不特定的人集资;但集资诈骗是非法占有为目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只是想低息揽储,高息放贷
(2)贷款诈骗罪:单位不能构成,只能由个人构成;注意:此罪必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3)金融票据诈骗罪:包含汇票、本票、支票的伪造、变造、冒用
(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4)金融凭证诈骗罪: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注意此罪只包含伪造、变造,如果是冒用构成诈骗罪;
(5)有价证券诈骗罪:只包含,使用变造、伪造的国库券和国家发行的有价证券;(以国家名义发行的,如国有单位,学校等的饭票就不构成此罪)。
(6)保险诈骗罪:注意主体特殊(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数罪并罚问题、单位可以构成此罪。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国有保险公司内部人员骗领保险金的构成贪污罪,非国有保险公司的内部人员构成职务侵占罪。

第3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使用作废信用证的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骗取数额较大财物的,应当以票据诈骗罪定罪处罚

B.使用伪造的国库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应当以金融凭证诈骗罪定罪处罚

C.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的,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应当以保险诈骗罪定罪处罚

D.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应当以合同诈骗罪定罪处罚


正确答案:D
【考点】刑法分则规定的各种诈骗罪的认定
【解析】A项构成信用证诈骗罪,B项中金融凭证不包括国库券,所以只构成有价证券诈骗罪,C项中根据刑法第198条第2款规定,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第4题:

对下列与合同诈骗罪相关的案例的判断,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甲冒用某大公司的名义和乙公司签订合同后,按照合同约定全部履行了合同。甲构成合同诈骗罪
B:丙用伪造的票据作担保,骗得某公司货物3万元后逃匿。丙构成票据诈骗罪
C:丁向自己的叔叔借款2万元,谎称3个月后还钱。但丁在借钱时根本就没打算还钱。为了让叔叔“放心”,丁还和叔叔签订了借款协议。丁构成合同诈骗罪
D:戊得知自己的朋友张某(一般公民)有大量存款,便产生占有意图。戊找到张某,声称自己有一笔绝对赚钱的生意,回报率极高。于是戊与张某签订了借款50万元的书面合同,随后张某交付30万元给戊,戊随后逃匿。戊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

答案:A,B,C,D
解析:
【考点】合同诈骗罪。详解:合同诈骗罪具有两个特征:(1)具有非法占有目的;(2)发生在经济活动中,通常指生产、经营活动中。选项A:甲虽然冒用了某大公司的名义,但其按照合同约定全部履行了合同,这说明甲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因此不构成合同诈骗罪。请注意,要构成诈骗类犯罪,一定要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选项B:丙用伪造的票据作担保,构成合同诈骗罪。使用伪造的票据作为支付手段的才构成票据诈骗罪。选项C:丁虽然和叔叔签订了协议,但这个协议不是经济生活中的合同,而是日常生活中的合同,因此不构成合同诈骗罪。丁构成普通诈骗罪。选项D:戊对张某的存款有非法占有意图,合同只是个幌子,所以戊构成诈骗罪,不构成合同诈骗罪。

第5题:

甲在某银行存款3000元,在支取2990元后,存折上尚余10元。甲将存折上的存款额涂改为10010元,到银行取款,因被识破而未能得逞。对甲如何定罪处罚?( )

A.以变造金融票证罪和金融凭证诈骗罪数罪并罚

B.以金融凭证诈骗罪一罪定罪处罚

C.以变造金融票证罪和票据诈骗罪数罪并罚

D.以票据诈骗罪一罪定罪处罚


正确答案:B
诈骗罪与金融凭证诈骗罪存在法条竞合,适用特殊法条的规定,即以金融凭证诈骗罪论处。甲某伪造、涂改金融票证的行为是其诈骗行为的手段,属于牵连犯,应择一重罪处罚。

第6题: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下列那种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

A、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

B、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

C、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

D、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


参考答案:A,B,C,D

第7题:

刘某在某银行存款3000元,在支取2990元后,存折上尚余10元。刘某将存折上的存款额涂改为10010元,到银行取款,因被识破而未能得逞。对刘某如何定罪处罚?( ) A.以变造金融票证罪和金融凭证诈骗罪数罪并罚 B.以金融凭证诈骗罪一罪定罪处罚 C.以变造金融票证罪和票据诈骗罪数罪并罚 D.以票据诈骗罪一定罪处罚


正确答案:B
诈骗罪与金融凭证诈骗罪存在法条竞合,适用特殊法条的规定,即以金融凭证诈骗罪论处。刘某伪造、涂改金融票证的行为是其诈骗行为的手段,属于牵连犯,应择一重罪处罚。D的票据诈骗指本票、汇票、支票,不要混淆。

第8题:

行为人以非法手段获得票据并使用,属于( )。

A.票据诈骗罪

B.金融凭证诈骗罪

C.使用作废票据

D.变造金融票据罪


正确答案:A

第9题:

姜某使用伪造、变造的金融票据,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的信任,并骗得其财物,数额较大。下述关于对姜某的行为认定的表述哪项是正确的?( )

A.金融票据诈骗靠

B.合同诈骗罪

C.金融票据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实行数罪并罚

D.金融票据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择一重罪处罚


正确答案:B
依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是合同诈骗罪法定客观行为之一,应以合同诈骗罪定罪处罚,不得与金融票据诈骗罪并罚,也不宜从一重罪处罚。正确答案为B。

第10题:

共用题干

下列哪些罪名之间存在竞合关系?
A: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保险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之间
B: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之间
C:票据诈骗罪与贷款诈骗罪、合同诈骗罪之间
D: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之间

答案:C,D
解析:
采用杀人、毁损等手段进行保险诈骗时,应数罪并罚,故张某构成两罪。放火罪为危险犯,张某已构成危险犯的既遂,但保险诈骗罪为结果犯,张某未得到保险金,故是未遂。
钱某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似乎构成保险诈骗罪,但本案属于自编自演型的保险诈骗,应立足于“利用职务之便”这个特征,实际上是职务犯罪,即将公款侵吞为自己所有,应当构成D项贪污罪。且保险诈骗罪的主体为特定主体。至于用单位资金1000元投保,也应计入贪污数额之中。
A类属于因诈骗对象特定而区分(集资诈骗对象是公众资金;贷款诈骗是金融机构资金;保险诈骗是保险公司理赔款),不拘手段,相互之间不生竞合。B类属于因诈骗手段、方法而分(使用假的、废的、空的、冒用他人的“票据、凭证、信用卡一、信用证、有价证券”),不拘对象,之间不生竞合。C类,使用B类特定犯罪手段犯A的对象,则生竞合,属于“交叉”竞合。也可认为是想象竞合。D类,诈骗包容各种方式、各种对象的诈骗,属于“包容”竞合,一般认为是法条竞合c
依据《刑法》第194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构成票据诈骗罪:(1)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2)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3)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4)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5)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本题中,朱洋的行为符合上述第(3)项的规定,构成票据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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