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家进出口公司和某外国公司订立了进口尿素5000吨的合同,依合同约定我方开出以该外国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

题目
问答题
山东一家进出口公司和某外国公司订立了进口尿素5000吨的合同,依合同约定我方开出以该外国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总金额为148万美元。双方约定如发生争议则提请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2005年10月货物装船后,该外国公司持提单在银行议付了货款。货到青岛后,我公司发现尿素有严重的质量问题,立即请商检机关进行了检验,证实该批尿素是毫无使用价值的废品。我公司持商检证明要求银行追回已付款项,否则将拒绝向银行支付货款。银行是否应追回已付货款?我 公司是否有权拒绝向银行付款,为什么?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银行无须追回已付款项,我进出口公司无权拒绝向银行付款。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500号)规定,开证行付款的前提条件是受益人提交的单据表面上与信用证相符。
本案中,开证行在单证相符的条件下支付货款,这一行为并不违反UCP500以及开证行对开证人的承诺和承担的责任。因此,开证人无权要求开证行向有关当事人追回已付款项。根据信用证独立原则,我进出口公司必须向银行付款赎单。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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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导致外国公司分支机构被撤销的情形包括()。

A.分支机构因无故歇业而被撤销

B.分支机构因违法经营而被撤销

C.因该外国公司本身解散而导致其分支机构的撤销

D.该外国公司出于调整经营策略的需要而主动撤销其在中国的分支机构

E.该外国公司出于调整内部机构的需要而主动撤销其在中国的分支机构


参考答案:A, B, C, D, E

第2题:

我某公司向外国某公司进口一批钢材,货物化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每批分别由中国银行开立一份信用证。第一批货物装运后,卖方在有效期内向银行交单议付,议付行审单后对该外国公司议付货款,发现货物品质不符合合同规定,要求开证行对第二份信用证项下的单据拒绝付款,但遭到开证行拒绝。问:开证行拒绝是否有道理,


参考答案:开证行拒付有理。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第2条和第9条的规定,只要受益人提交的单据与信用证表面相符,开证行应承担对受益人的付款责任。因此,本案中,进口方应直接与出口方交涉。

第3题:

A与B两公司签订进口某批货物的买卖合同,并约定A公司应于约定期内开立以B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即期保兑信用证。A公司依约向甲银行申请开立了信用证,并由B公司所在国的乙银行保兑,B公司收到信用证即办理完装运手续,随后便向乙银行提交了符合信用证各项要求的单据,要求乙银行付款。对此,乙银行应该:

A.依B公司的要求付款,而不得拒绝

B.拒绝B公司的付款要求

C.可以付款,但须在取得开证行甲银行的同意后付款

D.可以付款,但须取得A公司的同意后付款


正确答案:A
    按《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500)第9条的规定,保兑信用证的开立,对于保兑行而言,其所承担的责任相当于其本身开立信用证,也即保兑行承担与开证行相等的第一付款人的责任。因而,只要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的各项要求,保兑行就没有拒绝付款的权利。

第4题:

导致外国公司分支机构被撤销的情形包括()。

  • A、分支机构因无故歇业而被撤销
  • B、分支机构因违法经营而被撤销
  • C、因该外国公司本身解散而导致其分支机构的撤销
  • D、该外国公司出于调整经营策略的需要而主动撤销其在中国的分支机构
  • E、该外国公司出于调整内部机构的需要而主动撤销其在中国的分支机构

正确答案:A,B,C,D,E

第5题: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被撤销的原因主要有()。

A、外国公司依法被撤销或解散

B、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因违法经营被撤销

C、外国公司分支机构无故歇业

D、外国公司自行决定撤销其分支机构


参考答案:A,B,C,D

第6题:

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规定通过信用证支付方式支付货物款项。开证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卖方在发运货物之后,买方失去了支付能力。

依UCP600的规定,有关该汇票的下述说法中正确的是哪几项?( )

A.虽然买方失去了支付能力,开证行仍要对受益人承付

B.该汇票的出票人是开证行

C.该信用证只有在没有注明的情况下才是不可撤销信用证

D.该汇票的出票人是信用证的受益人


正确答案:AD
A对,依UCP600,开证行的信用证下的付款义务独立于作为基础合同的买方的付款义务。开证行对受益人承担独立付款义务,并不因为申请人的失去支付能力的原因而拒付,也不能应申请人的拒付要求而拒付。依UCPS00第6条C项,信用证不得开成任何以申请人为付款人的汇票兑用。信用证付款方式中,开证行审核受益人提供的单据,包括汇票,因而汇票不可能是由开证行自己出具的。汇票的付款人应当是开证行,因为是银行信用。B错,出票人应当是受益人。C错,依UCP600,信用证都是不可撤销的。D正确。

第7题:

我国北方某化工进出口公司和美国尼克公司以CFR青岛条件订立了进口化肥5000吨的合同,依合同规定我方公司开出以美国尼克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总金额为280万美元。双方约定如发生争议则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仲裁。2002年5月货物装船后,美国尼克公司持包括提单在内的全套单据在银行议付了货款。货到青岛后,我方公司发现化肥有严重质量问题,立即请当地商检机构进行了检验,证实该批化肥是没有太大实用价值的饲料。于是,我方公司持商检证明要求银行追回已付款项,否则将拒绝向银行支付货款。根据上述情况,试问:(1)银行是否应追回已付货款,为什么?(2)我方公司是否有权拒绝向银行付款?为什么?(3)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是否有权受理此案?依据是什么?(4)我方公司应采取什么救济措施?


参考答案:信用证方式下,实行的是凭单付款的原则。《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在信用证业务中,各有关方面当事人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有关的货物、服务或其他行为。”所以,信用证业务是一种纯粹的单据业务。银行虽有义务“合理小心地审核一切单据”,但这种审核,只是用以确定单据表面上是否符合信用证条款,开证银行只根据表面上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付款。在信用证条件下,实行严格符合的原则,不仅要做到“单证一致“,还要做到“单单一致”。
(1)在本案例中,银行不应追回已付货款。信用证项下,银行的义务是审查受益人所提供的单据与信用证规定是否一致,如单证一致,银行应无条件付款;
(2)北方A化工进出口公司无权拒绝向银行付款,它须受开证申请书的约束,在“单证一致”、“单单一致”的情况下,必须履行付款赎单的义务;
(3)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有权受理此案,依据是北方A化工进出口公司与美国尼克公司订立的买卖合同中有仲裁协议;
(4)针对此种情况,北方A化工进出口公司应根据买卖合同要求美国尼克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第8题:

山东一家进出口公司和某外国公司订立了进口尿素5000吨的合同,约定我方开出以该外国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总金额是148万美元。双方约定如发生争议则提请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货物装船后,该外国公司持提单在银行支付了货款。货到青岛后,我公司发现尿素有严重的质量问题,立即请商检机关进行了检验,证实该批尿素是毫无使用价值的废品。我公司持商检证明要求银行追回已付款项,否则将拒绝向银行支付货款。问:银行是否应追回已付货款?我公司是否有权拒绝向银行付款,为什么?


正确答案:
【考点】信用证项下银行的免责
【答案与解析】银行无须追回已付款项,我进出口公司无权拒绝向银行付款。《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号)规定,开证行付款的前提条件是受益人提交的单据表面上与信用证相符。本案中,开证行在单证相符的条件下支付货款,这一行为并不违反《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号)以及开证行对开证人的承诺和承担的责任,因此,开证人无权要求开证行向有关当事人追回已付款项。根据信用证独立原则,我进出口公司必须向银行付款赎单。信用证是银行依开证申请人的请示,开给受益人的一种保证银行在满足信用证要求的条件下承担付款责任的书面凭证。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在国际贸易中使用广泛。信用证是以银行信用为依托的结算方式,在卖方提交合格单据的情况下,银行负第一性的付款责任。信用证奉行独立性原则,它与买卖合同既有联系又彼此独立,信用证根据买卖合同成立,一旦运行,就独立于基础合同,受益人应以信用证为准提交单据,买方不得以卖方在基础合同方面的瑕疵为由拒绝履行信用证下的义务。信用证是单据买卖的结算方式,遵守抽象性原则。银行仅负责处理单据,不负责处理货物,银行审单的标准是“单证表面相符”,对单证真伪不符不负责任,对单证代表的货物的真实状况不负责任,只要单证表面相符,做到单证一致、单单一致,就有付款义务。

第9题:

中国某企业以FOB条件出口某商品,合同订立后,外国进口方要求我方替其租船订舱,此时我方应如何处理?


答案:答应

解析:

FOB就是货交承运人,买方安排运输的,他可以委托卖方来办,如果合同没有更改为CIF或者是CFR的话,卖方不承担这个风险的,风险仍属买方。

第10题:

王某以胁迫的手段,使李某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其订立了一买卖合同。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A、该合同为无效合同
  • B、李某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该合同
  • C、王某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合同
  • D、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主动撤销该合同

正确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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