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国民政府五院中,职权最广泛、组织最庞大的是()。

题目
单选题
在南京国民政府五院中,职权最广泛、组织最庞大的是()。
A

行政院

B

立法院

C

司法院

D

监查院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简述抗战前南京国民政府五院的构成及性质。


参考答案:1、立法院,国民政府最高立法机关。设置法制、外交、财政、经济、军事等常设委员会和其他临时委员会。
2、司法院,国民政府最高司法机关。下设司法行政部、最高法院、行政法院、公务员惩戒委员会等。
3、考试院,国民政府最高考试机关。每逢考试设有典试委员会和试务处。
4、监察院,国民政府最高监察机关。设有审计部监督国民政府所属各机关预算、计算、收支及稽查财政上不法行为。
5、行政院,下设九部、两个委员会、一署和其他机构。

第2题:

比较南京国民政府的五院制与孙中山设想的五院制有哪些区别。


正确答案:两者有本质的区别,孙中山主张在宪政开始后才实行五院制,前提是经过训政后,人民已学会掌握四种政权,政府依人民意志执行五种治权,目的是为了“还政于民”。而国民政府则把五院制提前到训政时期执行,而且把人民四种权力交给国民党,并由国民党中央指挥、监督政府行使五种治权,其实质是利用训政以剥夺人民权力,实行国民党一党专政。

第3题:

在南京国民政府五院中,职权最广泛,机构最庞大的是()。

A.司法院

B.立法院

C.行政院

D.监察院


参考答案:C

第4题:

我国拥有世界上最广泛的、最庞大的移动电商主体资源。


正确答案:正确

第5题:

操作系统是首要的,最基本最重要最复杂最庞大的软件系统。


正确答案:错误

第6题:

下列关于南京国民政府诉讼审判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根据国民党《法院组织法》的规定,南京国民政府实行四级三审制
B.南京国民政府最高法院审理的上诉案件,既是事实审,也是法律审
C.南京国民政府最高法院有权监督检察署的检察工作
D.南京国民政府实行审检合署,检察院设置于法院之内


答案:D
解析:
解析:南京国民政府实行审检合署,检察院设置于法院之内。故D项表述正确。A项错在:在没有通过《法院组织法》之前,南京国民政府仿照北洋政府实行四级三审制,但《法院组织法》通过之后,实行三级三审制。B项错在:南京国民政府最高法院审理的上诉案件,进行法律审,即仅仅审查法律适用是否正确,而不进行事实审理。C项错在:南京国民政府监督检察院工作的机构是司法行政部,而不是法院。

第7题:

《南京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赔款数目最庞大,主权丧失最严重的不平等条约。


正确答案:错误

第8题:

南京国民政府的五院中,属于最高监察机关的是( )

A.大理院

B.监察院

C.平政院

D.肃政厅


正确答案:B

第9题:

南京国民政府在省与县政权之间设中间层级最普遍的是()。

  • A、特别行政区
  • B、市制
  • C、首席县长制
  • D、行政督察专员制

正确答案:D

第10题:

南京国民政府五院的主要职权。


正确答案: 南京国民政府的五院是:立法院为国民政府的最高立法机关,行政院为最高行政机关,司法院为最高司法机关,考试院为最高考试机关,监察院为最高监察机关,五院共同掌握国民政府的最高权力,是国民政府的核心和基本机构。
(1)立法院有“议决法律案、预算案、大赦案、宣战案、媾和案、条约案及国家其他重要事项之权。”
(2)行政院由内政、外交、军政、财政、农矿、工商、教育、交通、铁道、卫生10个部,建设、蒙藏、侨务、劳工、禁烟5个委员会组成,负责的事务涉及范围广,组织结构不合理,经常进行大规模调整。
(3)司法院掌理司法审判、司法行政、官吏惩戒及行政审判,有关特赦、减刑、复权等事项提请国民政府核准施行,司法院主管事项可以用议案形式交立法院,有统一解释法令及变更判例的权力,有监督国立大学法律系科及批准私立法政学校设立的权力。
(4)考试院主管考选、铨叙事宜,对主管事项可以向立法院提出议案,对公务员任用中不合规定资格者可以径行降免。
(5)监察院一发行使弹劾、审计权;1947年扩大为行使同意、弹劾、纠举及审计权。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