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劳动争议处理原则。

题目
问答题
简述劳动争议处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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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依据《劳动法》规定,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基本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劳动争议的基本原则包括()

A、依法处理原则

B、公正原则

C、支持诉讼原则

D、及时处理原则


参考答案:ABD

第2题:

在处理劳动争议过程中,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并且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应当秉公执法。这是指处理劳动争议的()原则。

A、调解和及时处理原则

B、依法处理原则

C、公平公正原则

D、随意性原则


参考答案:C

第3题:

简述处理劳动争议的基本原则。


参考答案:.1)调解和及时处理的原则;2)合法原则;3)公证原则 

第4题:

简述调解劳动争议的原则。


答案:
解析:
调解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公正、及时的原则。与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比较,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的原则强调自愿原则,其内涵是:(1)申请自愿。
1)申请调解自愿。只有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都同意调解,调解委员会才能受理,有一方不同意则不得受理。
2)调解过程自愿。调解人员在调解过程中不能采取任何强制或命令的手段,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意见,而应在通过协商、说服教育,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的所有内容必须是当事人真实、一致的意思表示,不得勉强。
3)履行协议自愿。调解协议达成后,当事人自愿履行,一方或双方不履行或反悔的,则为调解不成。调解委员会不得强迫当事人履行。
(2)尊重当事人申请仲裁和诉讼的权利。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对劳动争议的调解并不是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的必要条件或必经程序,在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的任何阶段,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都有依法提请仲裁和诉讼的权利。此项原则包括的具体含义是:
1)劳动争议发生后,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由当事人自由选择协商、调解或仲裁,调解委员会不得阻止。
2)调解过程中,当事人都可提出申请仲裁的请求,调解委员会不得干涉。
3)劳动争议经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当事人反悔,不愿履行该协议的,仍享有提请仲裁的权利,对此,调解委员会不得阻拦和干预。

第5题:

简述重大集体劳动争议或团体劳动争议处理对策。


答案:
解析:
(1)自觉并积极地参与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的调解、仲裁活动或人民法院的诉讼活动。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虽然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领导、指挥、命令和服从的隶属性关系,但在劳动法律关系上处于平等地位,在劳动争议处理活动中,企业应充分行使劳动争议当事人的权利,包括:申诉的权利、委托代理人的权利、申请回避的权利、提供证据的权利、辩论的权利、申请调解或拒绝调解的权利、胜诉者要求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等;自觉承担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履行的义务。
(2)积极参与因签订集体合同而产生的团体劳动争议的协调活动。
1)签订集体合同是劳动者团体与企业两大对等权利主体的自主行为,必须坚持平等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因此,因签订集体合同而发生的团体劳动争议,国家不能采取行政命令、仲裁或司法强制等手段强行消除分歧,只能通过双方协商、政府有关部门指导或协调的形式,使争议双方在维护劳动者和企业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达成共识,求大同存小异,从而完成集体合同的协商和签订,达到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目的。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应自主协商解决,企业应通过协商力求达到意见的统一。
2)积极配合劳动争议协调处理机构进行协调处理。劳动争议协调处理机构协调处理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是指国家劳动行政部门的劳动争议协调处理机构在集体合同双方当事人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不能协调解决时,按照三方原则,组织有关各方,通过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对集体合同谈判过程中出现的分歧进行协调和斡旋,使争议双方尽快达成共识,恢复集体协商,进而签订集体合同的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在此种处理方式中,企业应审时度势,适时提出协调处理申请,并积极配合,如实提供必要的经营资料和相关证据,配合协调处理机构的必要调查,不采取过激行为,不得解除与职工代表的劳动关系,同时自觉履行劳动争议协调处理机构制作的《协调处理协议书》。

第6题:

处理劳动争议的原则有()、()和()原则。


参考答案:及时处理原则、依法处理原则、适用法律一律平等原则

第7题:

简述劳动行政部门作为团体劳动争议协调处理机构协调处理争议的程序。


答案:
解析:
(1)申请和受理。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的劳动争议协调处理机构书
面提出协调处理申请;未提出申请的,劳动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自动立案受理。
(2)劳动争议协调处理机构在调査了解争议情况的基础上,针对争议内容制订协调处理方案,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
(3)向政府报告情况并提出建议。当争议双方矛盾尖锐并有可能激化,造成上访、怠工、请愿、游行、罢工等严重后果时,劳动行政部门的劳动争议协调处理机构应当及时向政府报告情况,并提出解决争议的建议。
(4)协调处理。劳动争议协调处理机构组织同级工会代表、企业方面代表及其他代表与团体争议当事人各方首席代表共同进行协调,查清争议事实,争议双方各自的理由,促使争议迅速解决。
(5)制作《协调处理协议书》。
1)《协调处理协议书》应当载明协调处理申请、争议的事实和协调结果,双方当事人就某些协商事项不能达成一致的,应将继续协商的有关事项予以载明。
2)《协调处理协议书》由集体协商争议协调处理人员和争议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3)争议双方均应遵守生效后的《协调处理协议书》。
4)该《协调处理协议书》成为集体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对集体合同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5)劳动争议协调处理机构应当监督协调处理协议的执行情况。
(6)此类争议应自决定受理之日起15日内结束,争议复杂或因其他客观因素影响需要延期的,延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第8题:

现存劳动争议的处理原则及构建原则。


参考答案:现存原则:(1)着重调解,及时处理;
(2)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处理;
(3)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构建原则:
(1)资方与劳动者间的利益平衡原则。
(2)公平与效率平衡的原则。
(3)纠纷处理的意思自治原则

第9题:

简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关于劳动争议处理新的制度设计。


答案:
解析:
(1)强化了劳动争议调解程序。《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制定体现了尽量把劳动争议解决在基层,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成本的立法精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2)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3)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部分案件实行有条件的“一裁终局”制度。
(3)《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间作了更为科学的规定。
(4)缩短了劳动争议仲裁审理期限,并明确了先行裁决的条件。
1)根据原仲裁条例的规定,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60日内作出。
2)如案情复杂确需延期的,经法定程序批准可适当延期,但延期不得超过30日。
3)为提高效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缩短了仲裁审理时限,规定应当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
4)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期不得超过15日。
5)该法还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6)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②不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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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5)合理分配举证责任。
1)劳动争议处理中的证明责任也称举证责任,指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负有向劳动争议处理机构提供证据并加以证明的义务。
2)不履行证明责任者就要承担不利于己的处理结果。
3)劳动关系的特点所决定,反映平等主体关系的争议事项,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4)反映隶属性关系的争议事项,实行“谁决定、谁举证”的原则。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考虑到劳动关系的特征及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运行中的作用,又特别规定.?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不提供的应承担不利后果。
(6)减轻了当事人的经济负担。《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第10题:

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原则中,( )要求在处理劳动争议时,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及人民法院都必须查明事实真相,准确适用法律、公正合法处理劳动争议。

A.合法原则
B.公正原则
C.及时原则
D.着重调解原则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合法原则要求在处理劳动争议时,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及人民法院都必须查明事实真相,准确适用法律、公正合法处理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