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船舶沉于港内已多日,另一货船经过时不慎碰撞而不幸推定全损。事后,船方向承租人索赔,认为承租人提供不安全港,故应负全责。

题目
问答题
某船舶沉于港内已多日,另一货船经过时不慎碰撞而不幸推定全损。事后,船方向承租人索赔,认为承租人提供不安全港,故应负全责。承租人则认为,当时沉船的桅杆仍露在水面上,驾驶员应及早察觉并避开,况且港口当局早已向过往船只发出过警告,该船船东没有足够重视该情况,并小心驾驶,因此,船舶碰撞纯系船方疏忽大意所致,损失应该由其自行承担。针对上述案情,承租人是否承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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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下列哪个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船舶或者船舶的部分舱位,装运约定的货物,从一港运至另一港,由承租人支付约定运费的合同?()

  • A、定期租船合同
  • B、航次租船合同
  • C、光船租赁合同
  • D、班轮运输合同

正确答案:B

第2题:

船东与承租人签订定期租船合同。合同中约定航行疏忽所致损失,船东可以免责。船舶在开往交船港途中发生碰撞,船东为赶船期只好花更高的租金另外租他船代替,代替船在解约日之后才到达。承租人根据解约条款解除合同并索赔损失,而船东抗辩说迟延交船纯系碰撞所致,而租约中约定航行疏忽免责,船东可以免责,所以承租人无权解约更无权索赔。针对上述案情,承租人是否能解约并索赔损失


正确答案:我国《海商法》第 131 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船舶。出租人违反前款规定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因出租人的过失延误提供船舶致使承租人遭受损失的,出租人应当负赔偿责任。在本案中,船东因为船舶碰撞使得其无法在约定的时间交付船舶,违背了合同的基本义务,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请求损失赔偿

第3题:

()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船舶或者船舶的部分舱位,装运约定的货物,从一港运至另一港,并由承租人支付约定运费的租船方式。

A.航次租船

B.定期租船

C.光船租赁

D.包运租船


参考答案:A

第4题:

船东与承租人签订了定期租船合同。合同中订立安全港条款。后承租人指定船舶驶往一个港口。在进港之前,船长就船舶的长度能否顺利进出港口提出疑问。承租人保证不会出现问题。然而,船舶进港后,由于船舶长度过长,在港口内无法掉头,由此产生损失。船东以港口不安全为由向承租人索赔。承租人抗辩说,其他船舶在该港口从未发生类似事故,其不必承担损失。针对上述案情,承租人是否要承担损失


正确答案: 安全港的含义包括地理上的安全和政治上的安全。所谓物理上的安全,系指港口设施和物质条件方面的安全,例如航道的深度、系泊设备等方面应该安全并适于船舶的进入、使用和驶离。作为一个物理上安全的港口,应该满足下列条件
1、可以利用的引航员和拖轮
2、适当的海上操纵空间
3、适当的锚泊设备。
每一艘船舶均有自己的特点,因而对港口都有自己的要求,其他船在港未发生问题不等于该港就是安全港,换言之,对其他船而言是安全港,对另一艘特定的船而言,可能就不是安全港。安全港的含义是针对特定船舶而言的。因此在本案中,承租人需要为自己的指示失误承担赔偿责任。

第5题:

普通法下,程租合同中承租人的提供安全港口的义务是绝对的,即不管承租人有否过失只要该港口是不安全的,承租人没有清楚免责条款之下,没有明显特殊情况之下,就要对此负责


正确答案:正确

第6题:

某船在港内避台风,已采取了相应的抗台措施,但终因风力过猛,使船舶走锚而撞击了邻近的其他船舶。事后调查证明,船长、船员在抗台风期间没有过失,则该碰撞属于()。

  • A、原因不明的船舶碰撞
  • B、意外事故造成的船舶碰撞
  • C、不可抗力造成的船舶碰撞
  • D、意外的船舶碰撞

正确答案:C

第7题:

船东和承租人订立了一份TCT租约。该租约规定,出租人完成指定港口之间的运输,承租人按时间支付租金,租期为40天,但租船人并不保证能在这一租期内还船。事后,承租人超期5天还船船东能否主张索赔?


正确答案:不能。因为在此种情况下,承租人应该享有一个宽缓期,并且租约中约定租船人不保证按期还船,这意味着不能因航次一有长短就说承租人违约。如果船东无法证明承租人超过 5 天还船存在恶意,则承租人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第8题:

船东和承租人订立了租约。该轮驶往IWL(Institute Warranty Limit,协会保证条款)以外地区,租船人为此支付了AP(addition alpremium,即附加保费),事后船舶果真损坏严重。船舶保险人代位向租船人索赔,其认为租方指派船舶前往冰封港——不安全港,已经违反了选择安全港的义务而应赔偿船损。租方则认为,其已经支付了额外保费,这损失就应该由保险方承担,而不应再向承租人索赔。 针对上述案情,应怎样处理


正确答案: 一般来说,船舶一旦驶往 IWL 内列明船只不能随意驶往的地区就会加收附加保费。如果承租人执意前往该地区,则其后带来的附加保费和由此所遭受的损失,承租人都需要承担责任。因此,本案中的承租人支付的额外保费,是为了船东的利益所做的保险,其所能得到的只是派船只前往 IWL 除外地区的权利,并不能免除承租人依据租约中选择安全港的义务,一旦违反安全港的义务,承租人仍然需要承担责任。因此,承租人需要承担指示船舶前往不安全港的责任。

第9题:

船东和承租人签订了定期租船合同。合同中约定了安全港条款。后船舶依照承租人的指示驶往巴士拉港(伊拉克港口),两伊战争爆发使得该港口成为不安全港,承租人想指示船舶离开亦不可能。船舶被扣押。船东主张承租人违约,指定船舶驶往不安全港口,索赔船价损失。承租人抗辩说,港口是在指定之后才因突发事件而变得不安全,承租人应该免责。针对上述案情,承租人是否对损失负责


正确答案:safe ports 的含义:指船舶能够安全地进入、停靠和驶离,而不会遭受运用良好的船舶驾驶和船艺所不能避免的损害风险的港口或泊位。包括地理上的安全和政治上的安全。承租人保证港口安全的时间在下达指示时。在本案中,承租人下达指示时,两伊战争尚未爆发,该港口是安全港口,承租人不可能预见到两伊战争的爆发,因此承租人对港口突然变得不安全而造成的损失,可以不承担责任。

第10题:

承租人租赁一艘接驳船,用来把印度港外停泊的货船上的货物驳运至港内。但是该驳船靠泊货船边时才发现该货船所提供的防碰设施只有两只轮胎,根本无法满足两艘巨轮的防碰要求。结果第一次接驳时,船舶碰损严重,并在接下来的几次接载时亦碰撞不断,致使接驳船在完租之后需花巨资修理。事后,驳船船东认为,承租人应赔偿其提供不安全泊位所导致的损失。针对上述案情,应该怎样处理?


正确答案:一般来说,损失和不安全港必须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承租人才需承担赔偿责任。而一旦损失的直接原因并不是承租人的原因,而是船东自己的原因,例如船员的疏忽大意所致,则因果关系中断,船东需要自行承担责任。因此,在本案中,明显的承租人需要承担指定不安全泊位的责任。但是其只需要承担第一次碰撞的责任,其后的几次碰撞发生,船东并没有采取适当的补救和增加防碰措施导致,也没有警告承租人采取措施,所以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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