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于2016年12月25日接受乙公司委托,为其培训一批学员,培训期为3个月,2017年1月1日开学。协议约定,乙公司

题目
单选题
甲公司于2016年12月25日接受乙公司委托,为其培训一批学员,培训期为3个月,2017年1月1日开学。协议约定,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支付的培训费总额为120000元,分三次等额支付,第一次在开学时预付,第二次在2017年2月1日支付,第三次在培训结束时支付。2017年1月1日,乙公司预付第一次培训费。至2017年1月31日,甲公司发生培训成本30000元(假定均为培训人员薪酬)。2017年1月31日,甲公司得知乙公司经营发生困难,后两次培训费能否收回难以确定。甲公司2017年1月应确认的收入为()元。
A

0

B

30000

C

40000

D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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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汇丰公司于2008年4月委托厚德公司培训一批学员,培训期为10个月,5月1日开学。汇丰公司和厚德公司双方签订协议约定:汇丰公司应向厚德公司支付培训费总额为100 000元,分三次支付,第一次在开学时预付30%;第二次在2008年12月31日支付50%,第三次在培训结束时支付。汇丰公司已于5月1日预付第一期款项,2008年12月31日,厚德公司得知汇丰公司由于发生火灾,当年经营发生困难,无法确定剩余培训费能否收到,已经发生的培训成本36 000元。

要求:编制厚德公司的相关会计分录。


正确答案:
由于2008年12月31日,厚德公司得知汇丰公司当年发生火灾,经营发生困难,无法确定剩余培训费能否收到,厚德公司只能将已经发生的培训成本36 000元中能够得到补偿的部分 (即100 000×30%=30 000元)确认为收入,同时将发生的36 000元成本全部确认为当年费用。厚德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①2008年5月1日,收到汇丰公司预付的培训费时
借:银行存款 30 000
  贷:预收账款 30 000
②厚德公司发生成本时
借:劳务成本 36 000
  贷:银行存款等 36 000
③2008年12月31日,确认收入
借:预收账款 3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36 000
  贷:劳务成本 36 000

第2题:

甲、乙均为公司,甲公司欠乙公司1000万元, 甲公司与丙公司达成协议,由丙公司偿还乙公司1000 万元,乙公司对甲公司的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只剩3个 月,甲公司通知乙公司后,乙公司未予答复。下列表述 正确的是:( )
A.如乙公司同意甲丙公司的协议,则为第三人代 为履行B.如乙公司同意甲丙公司的协议,甲公司对乙公 司享有500万元的货款债权,丙公司可以该500万元 主张对乙公司的抵销
C.如乙公司不同意甲丙公司的协议,则乙公司对 甲公司的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个月
D.如乙公司同意甲丙公司的协议,则乙公司对丙 公司的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答案:D
解析:
。本题虽然是甲丙之间的协议,但该协议的 内容不为代为履行而为债务承担,故A选项错误,债 务承担自通知到达债权人起诉讼时效中断,而非债权 人同意时诉讼时效中断,故D选项正确,C选项错误; 债务承担中,债务受让人不得以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 抵销权向债权人行使抵销权。本题正确选项为D。

第3题:

根据下列材料,请回答下列各题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购买l台机器,双方约定:乙公司以自己的名义购买机器;机器购买价 格为20万元;乙公司的报酬为8 000元。双方未约定其他事项。乙公司接受委托后,积极与丙 公司交涉协商,最终乙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从丙公司处购得该种机器l台,价款为19.5万元,乙 公司为此支出了4 000元费用。乙公司依约将机器交付给甲公司,但向甲公司提出,双方约定的 购买机器价格与实际购买机器价格之间的差额5 000元归乙公司所有,或者由甲公司承担处理委 托事务而支出的4 000元费用。甲公司表示拒绝,乙公司因此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甲公司提起反诉,主张机器存侄瑕疵,要求乙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经查,该机器确实存在质量瑕疵。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是何种合同?


正确答案: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是行纪合同。

第4题:

公司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必须与该员工订立协议,约定()

  • A、服务期
  • B、协议期
  • C、培训期
  • D、试用期

正确答案:A

第5题:

(2015年)2012年 12 月 3 日,刘某到甲公司工作, 2012年 12 月 10 日双方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合同期限 2年(含试用期期限),试用期 2 个月;试用期月工资 2000 元,试用期满月工资 2600 元;试用期内刘某若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甲公司可随时通知其解除劳动合同。
2013年 10 月,甲公司派刘某去国外接受 2 个月的高级技术培训,双方补充协议约定,公司支付培训费用 100000 元,刘某的服务期为 6年,违反服务期约定应支付违约金 80000 元,培训结束后月工资提高至 5000 元。刘某培训期满回国后,成为公司的技术骨干。
2014年 8 月 11 日,甲公司得知刘某私下与乙公司也建立了劳动关系,遂要求刘某解除与乙公司的劳动关系,刘某拒绝并于次日离开甲公司到乙公司工作,由此给甲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已知:甲公司所在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为 1800 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别回答下列小题。
双方在补充协议中所作的下列约定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刘某的服务期为6年
B.刘某违反服务期约定应支付违约金80000元
C.甲公司支付培训费用100000元
D.刘某月工资提高至5000元

答案:A,B,C,D
解析:
选项 B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第6题:

甲公司向供货商乙公司采购一批新型的服务器设备,价款30万元,同时双方约定由乙公司派工程师到甲公司现场进行相关技术培训。现乙公司已经向甲公司交付了服务器设备,但一直未派工程师进行现场培训。如果乙公司请求甲公司付款,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

A.甲公司不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因为技术培训义务为从给付义务
B.甲公司不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因为付款与技术培训不具有对待给付关系
C.甲公司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因为从给付义务不影响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
D.甲公司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因为技术培训与否与合同目的实现关系密切

答案:A,B,C
解析:
本题涉及从给付义务未履行能否成立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问题。依照民法原理,从给付义务一般不能成立同时履行抗辩权。因为从给付义务不构成债务的内容,而是属于附随义务的内容,但是从给付义务的履行与债务的核心要素(如标的、价格)的确定是密切相关的,从给付义务的未履行也可成立同时履行抗辩权。本题中,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买卖的标的物是服务器设备,卖方的债务是交付该服务器设备,买方的债务是付款,但提供技术培训对该服务器设备能否顺利使用具有关键意义,因此,卖方未提供技术服务可成立买方的同时履行抗辩权,故D选项正确.ABC选项错误。因此,本题答案为ABC

第7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由甲公司为乙公司提供一批电脑配件,价款共计100万元,甲公司于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发货,货到乙公司后,乙公司于半个月内支付全部价款及运费。合同签订后不到一周,甲公司听闻乙公司有转移资产的行为,经派人到相关部门和单位了解,甲公司掌握了乙公司履行能力明显降低的确切证据,于是甲公司通知乙公司中止履行。乙公司于收到通知后,请业绩良好的丙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丙公司同意为乙公司的债务承担一般保证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A:甲公司行使不安抗辩权后,其先履行义务消灭
B:甲公司应当恢复履行,按照约定先向乙公司发货
C:乙公司请丙公司作保证人,这不是适当的担保,甲公司可以继续不履行
D:若乙公司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甲公司即可通知乙公司解除合同

答案:B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68条的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甲公司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行使不安抗辩权只是使其先履行义务中止,而不是使其消灭,故A项错误;根据《合同法》第69条的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68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乙公司及时为其债务提供了有力保障,应当认定为提供了适当的担保,甲公司应当恢复履行,故B项正确,C项错误;根据《合同法》第69条的规定,D项错误。

第8题:

甲证券公司接受乙客户的委托买卖股票,甲证券公司下列哪些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

A.客户乙要求买入某种股票1万股户单时,每股28元人民币,但客户乙的开户账户上只有10万元人民币。为了保证客户乙能及时买到股票,甲公司依照公司的经营范围,决定暂时借给客户乙18万元人民币

B.客户乙要求甲公司为其在该公司开立的账户保密,甲公司认为乙要求过分,其有权公开账户号码

C.某交易日,客户乙所持有的A股价格猛烈上涨,虽然乙只有1000股,甲公司遂依据乙的全权委托将乙该种股票1000股抛售

D.甲证券公司在接受乙的委托之后,根据委托协议向乙收取一定的费用


正确答案:AD
《证券法》第142条规定,证券公司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根据新证券法,证券公司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是存在合法操作可能性的。A是正确的。第44条规定,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必须依法为客户开立的账户保密。8违反了保密义务,故错误。
第143条规定,证券公司办理经纪业务,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而决定证券买卖、选择证券种类、决定买卖数量或者买卖价格。故c错误。
证券公司与客户是委托关系,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假如在其依法设立的营业场所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并且收取代理费是正当合法的。D正确。

第9题:

(2015年)2012年 12 月 3 日,刘某到甲公司工作, 2012年 12 月 10 日双方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合同期限 2年(含试用期期限),试用期 2 个月;试用期月工资 2000 元,试用期满月工资 2600 元;试用期内刘某若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甲公司可随时通知其解除劳动合同。
2013年 10 月,甲公司派刘某去国外接受 2 个月的高级技术培训,双方补充协议约定,公司支付培训费用 100000 元,刘某的服务期为 6年,违反服务期约定应支付违约金 80000 元,培训结束后月工资提高至 5000 元。刘某培训期满回国后,成为公司的技术骨干。
2014年 8 月 11 日,甲公司得知刘某私下与乙公司也建立了劳动关系,遂要求刘某解除与乙公司的劳动关系,刘某拒绝并于次日离开甲公司到乙公司工作,由此给甲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已知:甲公司所在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为 1800 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别回答下列小题。
下列关于刘某离开甲公司到乙公司工作法律后果的表述中 , 正确的是( ) 。

A.甲公司无须向刘某支付经济补偿
B.甲公司有权要求刘某承担赔偿责任
C.甲公司无权要求刘某支付经济补偿
D.甲公司有权要求刘某支付违约金

答案:A,B,C,D
解析:
( 1 )选项 AD :在服务期内,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甲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甲公司无须向刘某支付经济补偿,但甲公司仍有权(按照服务期的约定)要求刘某支付违约金;( 2 )选项 B :赔偿金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由于自己的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害时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赔偿金的支付主体可能是用人单位,也可能是劳动者。在本题中,由于刘某的过错给甲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甲公司要求刘某支付 8 万元的违约金之后,有权要求刘某承担赔偿责任;( 3 )选项 C :经济补偿的支付主体只能是用人单位,甲公司无权要求刘某支付经济补偿。

第10题:

甲公司于2000年3月1日向乙公司发出一项要约,声称作出承诺的时间为5月1日,乙公司于3月15日收到该要约,并于3月20日向甲发出拒绝电报,甲公司于3月25日收到该拒绝电报。后来乙又反悔,于4月10以信函方式通知甲公司愿意接受其要约。甲公司又于4月21日向乙公司发去通知,可以按原要约与乙公司进行合作。乙公司于4月28日收到甲公司的此一申请时立即向甲公司付出购买甲公司货物的货款。乙公司4月10日的信函的产生什么影响?


正确答案:乙公司4月10日的信函相当于是一个新的要约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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