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霜降后,明朝三法司会同公、侯、伯审理重囚的制度称:()。

题目
单选题
每年霜降后,明朝三法司会同公、侯、伯审理重囚的制度称:()。
A

秋审

B

热审

C

九卿圆审

D

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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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朝审原于明天顺三年,令每岁霜降后,但有该决重囚,三法司会同公、侯、伯从实审录。秋审亦原于明之奏决单,冬至前会审决之。顺治元年,刑部左侍郎党崇雅奏言:“旧制凡刑狱重犯,自大逆、大盗决不待时外,馀俱监候处决。在京有热审、朝审之便,每至霜降后方请旨处决。在外直省,亦有三司秋审之例,未尝一丽死刑辄弃于市。望照例区别,以昭钦恤。”此有清言秋、朝审之始。嗣后逐渐举行,而法益加密。初制分情实、缓决、矜、疑,然疑狱不经见。雍正以后,加入留养承祀,区为五类。 ——《清史稿》卷一百四十四《刑法三》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文字材料并回答下列问题: (1)何为秋审?其历史渊源是什么? (2)试分别说明秋审案件的五种处理方式。 (3)清朝秋审制度的主要作用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案:
解析:
明清时期的会审制度是这一时期司法制度的重要特点,体现了统治者慎刑的思想,并有利于皇帝借宣扬“仁政”之机强化对司法权的统治。两朝的会审制度有一定程度上的传承关系,如明代的朝审是清代秋审和朝审的渊源,而大审制度则为明代所独有。故两朝的会审制度要对比记忆。 (1)秋审是清朝最重要的死刑复核制度,因在每年秋天举行而得名。秋审审理的对象是各省上报的斩监候、绞监候案件,每年八月在天安门金水桥西由九卿、詹士、科道以及军机大臣、内阁大学士等重要官员会同审理,被视为“国家之大典”。清朝的秋审制度源于 明朝的朝审。(2)秋审案件经过复审程序后,分五种情况处理,分别是:①情实,指案情属实,罪刑适当者,奏请执行死刑;②缓决,指案情虽属实,但危害性不大,可再押监侯办,留待下年秋审;③可矜,指案情虽属实,但情有可原的,可免死减等发落;④可疑,指案情尚未完全清楚的,驳回原省再审;⑤留养承祀,案情属实,罪名恰当,但罪犯为独子而父母、祖父母年老无人奉养,或符合“孀妇独子”等条件的,则经皇帝批准,可改判重杖一顿,枷号示众三个月。 (3)秋审是刑事制度臻于完备的重要标志,体现了国家对死刑案件审慎和宽仁的态度;是中央对于地方政府司法审判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的重要手段,保证了皇帝对司法权的控制;宣扬了统治者的仁政,同时也有助于法律的统一适用和纠正冤假错案。

第2题:

明代霜降后,三法司会同在京王公大臣审理重囚的制度称、( )


A.九卿会审

B.三司会审

C.朝审

D.秋审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明代的会审制度。明代天顺三年(公元1459年),英宗命每年霜降之后,三法司 会同公侯、伯爵,在吏部尚书(或户部尚书)主持下会审重案囚犯,从此形成制度。这一制度被称为朝审。 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C项。

第3题:

明代霜降后,三法司会同在京王公大臣审理重囚的制度称:( )

A.九卿会审

B.大审

C.朝审

D.秋审


正确答案:C
本题考查的是明代的会审制度。明代天顺三年(公元1459年),英宗命每年霜降之后,三法司会同公侯、伯爵,在吏部尚书(或户部尚书)主持下会审重案囚犯,从此形成制度。这一制度被称为朝审。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C项。

第4题:

在唐朝遇重大案件,常由大理寺卿会同刑部尚书、御史中丞共同审理,叫做()。

  • A、三司使
  • B、三司推事
  • C、小三法司会审
  • D、大三法司会审

正确答案:B

第5题:

明朝由三法司联合审判的制度称为(  )。
A.三司推事
B.三司会审
C.九卿圆审
D.朝审


答案:B
解析:
解析:A项属于唐朝的会审制度;C项和D项中,参与会审的官员不仅包括三法司,还包括其他官员。

第6题:

明朝独有的由皇帝委派宦官会同三法司官员定期录囚的制度是 ( )

A.大审
B.朝审
C.圆审
D.热审

答案:A
解析:
在明代的会审制度中,独有的制度是由太监主导、五年一次的大审,答案为A项。对于明朝会审制度,需要记忆的主要为以下内容。三司会审:继承唐代的三司推事制度,内容为重大疑难案件由三法司长官共同审理,交由皇帝裁决。九卿会审(圆审):特别重大案件或者虽然已决但是囚犯不服仍然翻案的案件,由皇帝命令六部尚书及通政使司、都察院左都御史、大理寺卿会审,最终交由皇帝批准。朝审:是对已决的在押囚犯的会官审理,这一制度是古代录囚的延续和发展,也是清代秋审和朝审制度的源泉。大审:皇帝委派宦官会同三法司官员审录囚徒,五年一次,此制度为明代特有。

第7题:

(一)请简释下列文字的含义,并运用中国法制史知识进行分析
《明史·英宗纪》:“自天顺三年为始,’每年霜降后,但有该决重囚,著三法司奏请会官人等,从实审录,庶不冤枉,永为实例。”
《明史·刑法志二》:“天顺三年令每岁霜降后,三法司同公、侯、伯会审重囚,谓之朝审。历朝遂遵行之。”


答案:
解析:
(1)这两段文字反映了明朝的朝审制度。
(2)这两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明英宗天顺三年(公元1459年)下令:每年霜降后,大理寺、刑部、都察院三法司会同参与会审的其他官员,详实审理案件,以防冤假错案的发生,并永远成为定制。
明英宗天顺三年下令:每年霜降后,三法司会同公、侯、伯等会审官员审理大案重囚,称之为朝审。英宗以后的各代都遵行该制度。
(3)明朝对于涉及大案重囚的案件,实行由三法司会同公、侯、伯等官员共同审理,该会审制度称为朝审。明朝的朝审制度是慎刑思想在司法领域的反映,该会审制度有利于皇帝对司法活动进行控制和监督,有利于避免或者纠正冤假错案,因此被统治者作为实行“仁政”的招牌。
(4)但在专制主义的封建社会晚期,朝审制度不能从根本上避免冤假错案,特别在明朝,由于宦官专权、厂卫干预司法,朝审往往流于形式。朝审的实质是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极度强化在司法审判方面的反映。

第8题:

唐代规定大案、疑案由大理寺、刑部和御史台长官会同审理的制度称()。

A.朝审

B.三法司会审

C.小三司

D.三司推事


参考答案:D

第9题:

明代霜降后,三法司会同在京王公大臣审理重囚的制度()。

  • A、九卿会审
  • B、三司会审
  • C、朝审
  • D、秋审

正确答案:C

第10题:

明朝中央司法机关有大理寺、刑部和御史台,称三法司。


正确答案: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