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中介客体往往总是“小”于原本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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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为什么说中介客体往往总是“小”于原本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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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为什么说中介客体往往总是“小”于原本客体?


参考答案:

历史认识者所要认识的对象是以往的客观历史,而能直接进入历史认识者的认识过程的,却并不是客观历史的原形,而只是它留下的遗迹——历史资料,历史认识者认识客观历史的活动只有通过研究这些历史资料才可能进行。
这样,历史认识者的认识对象便出现了双重客体。对于历史认识者所要认识的客观历史,我们可称之为原本客体,直接进入认识活动过程的历史资料,可称之为中介客体。由于历史科学认识对象的这种双重客体性,就使得它与其他社会科学的认识对象产生了重要差异。
历史科学认识对象的这双重客体之间并不是完全一致的,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方面中介客体并不能完全覆盖原本客体,这是因为,不管历史遗留下来的资料如何丰富,但和以往人类社会丰富多彩、波澜壮阔的实际历史相比,也只能是沧海一粟,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中介客体总是“小”于原本客体的。


第2题:

学校管理过程的三个基本要素包括学校管理的()

A客体、对象和中介

B客体、主体和媒介

C客体、主体和中介

D空间、主体和中介


C

第3题:

保险市场的客体就是保险中介人。()


正确答案:×

第4题:

为什么说学生既是教育的客体,又是学习和自我教育的主体?


正确答案: 首先,学生是教育的客体。因为:
(1)在教育活动中,教育的内容、方法和过程都是由教师设计决定的,教师处于教与学这一矛盾的主要方面,学生主动性的发挥要受到教师的启发与诱导。
(2)学生是受教育者,身心正处于发展阶段,具有可塑性、依赖性、向师性特点,他需要教师的帮助与指导。
其次,学生又是学习和自我教育的主体。因为:
(1)对学生的发展来讲,教师的教育只是一个外因,最根本的还是通过自身的努力。
(2)学生是有主观能动性的个体,是主动参与教育过程的。其自觉性、能动性的高低,决定着其发展的好坏。
(3)学生发展是有规律的,教师的教育必须按规律办事,才能取得好的效果。
(4)其主体作用主要表现在自觉性、独立性、创造性三个方面。

第5题:

简述实践活动中的主体、客体与中介?


正确答案: 实践活动的主体是指从事实践和认识活动的人;客体是指实践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对象;中介是指连结主客体的工具、手段以及运用这些工具、手段的程序和方法。

第6题:

证券评级机构是金融市场的( )。

A.主体

B.交易中介

C.服务中介

D.客体


正确答案:C
C【解析】证券评级机构是金融市场的服务中介。

第7题:

为什么说文学创作是主客体双向建构的过程?
(一)情景交融、心目相取;
(二)主体是客体的主体,客体是主体的客体。
(1)作为创作主体的作家并非超然独立于世界之外的人,他的思想意识、情感体验都是在与特定对象的意向性关系中产生出来的。
(2)客体又并不等于客观存在。
——客体:指成为“主体”之对象的那部分客观存在。
——客观存在:指一切人以外的事物。

第8题:

公共关系的基本矛盾是()。

A、主体与客体

B、主体与媒介

C、住体与中介

D、客体与媒介


参考答案:A

第9题:

为什么说管理主客体可以相互转化?


正确答案: 管理主客体相互转化。管理主客体的相互转化,主要表现为社会角色变换。这种角色变换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不同级别之间的变换。各级领导都对下一级进行管理,成为管理主体;同时又受到上级的管理,成为管理客体。领导干部,要想管理好下属,做一个有效的管理者,首先必须服从上级的管理,对上级负责。但服从是为了管理,服从上级的管理,领会上级的精神、意图,目的是将上级的精神变为自己的管理指令,向下级发出,实现管理职能。在社会管理中,这种集管理和服从两种职能于一身的情况,是管理主客体角色变换的表现。另一种是同一级别之间的变换。在同一级别、层次的不同管理关系中,往往也发生角色变换。如作为企业EC管理者的厂长、经理,要受公司内部的党、工会、职工代表大会、监事会等的监督和管理:厂长、经理以个人身份参加其他组织,也要受该组织的管理等等。

第10题:

为什么说文学创作的客体是以人的活动为中心的社会生活?


正确答案: 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在总结前人理论观点的基础上,我们认为文学创作的客体只能是以人的活动为中心的社会生活,这可以从五个方面来看:
其一,文学是人学,离不开人的喜怒哀乐与生活情景。只有反映了人们熟悉的,至少是能够理解的情感与生活现象的文学作品才能为人们所接受。
其二,文学的客体是作为整体的社会生活。科学,特别是社会科学也以社会生活为研究客体,但它们所研究的是社会生活的某一方面,或某种规律。而作为文学创作客体的社会生活则是整体性的社会生活,是完整的生活场景,是生活的方方面面。
其三,文学的客体是具有特征性的社会生活。文学创作的客体是社会生活,这并不意味着随便什么生活现象都可以进入文学的殿堂。只有那些富于特征性的生活现象才能成为文学的对象。这是因为,只有富于特征性的生活现象才有可能是生动的,是包含着深刻意韵的。把握了这样的生活现象就能够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文学形象来。
其四,文学的客体是具有审美意义的社会生活。这并不是说文学创作的客体只能是美的事物,而不能是丑的事物。所谓审美意义是指社会普遍认可的审美原则,或者人们普遍具有的审美趣味。至少,文学的客体应该是那些经过艺术加工之后能够具有审美意义的社会生活。本身就不具备审美意义,经过艺术加工之后依然不具备审美意义的生活现象就不应该进入文学作品之中。
其五,文学创作的客体有时是那些看上去完全是自然状态的景物,似乎与社会生活没有什么直接的联系,但实际上也属于社会生活范畴。因为根据马克思的美学思想,作为人的审美对象的自然景物已经不是纯粹客观的自然物,而是“人化的自然”,它们在被人们当作审美对象时是一种社会性的存在而非物质的存在,是人的社会生活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