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工作日
5个工作日
7个工作日
9个工作日
第1题:
自借款人开始欠息日起向借款人发出《衡水银行贷款催收通知书》,持续欠息的每个结息日发一次。
第2题:
在距结息日10个工作日之前,客户经理向“正常类授信客户”发出付息通知,提示准备资金按时付息。结息日次日,会计部门向授信经营部门提供未能收回利息的客户明细帐。客户经理据此向欠息客户发出催收通知,通告交通银行可能采取的制裁措施,督促客户偿还欠息。对贷款已经到期的客户,利息催收与本金催收同时进行。上述工作客户经理应在《授信客户查访报告》中进行记录、反映,并报部门主管审阅。
第3题:
下列关于法人账户透支业务说法错误的有()。
A.透支借款利息自透支发生之日次日起计算,按实际天数计息,按月结息,结息日固定为每月的第20日;
B.如企业不能按期付息,且利息额与透支额合计超过透支额度或额度被冻结的,则开立欠息分户,超出部分的利息转入欠息分户中;
C.如企业不能按期付息,且利息额与透支额合计未超过透支额度,则将应收透支借款利息转入透支借款本金户核算;
D.当透支逾期转为垫款后,客户划入的还款资金应按先表内欠息后本金的顺序还款。
第4题:
对()的贷款,在还款时CAS自动匹配产生欠息,该欠息必须与本金一同收回。
第5题:
客户未申请展期或申请展期未得到批准,其贷款从()起转入逾期贷款管理。
第6题:
当客户拖欠某行贷款本息,或者表外信贷业务到期出现垫款时,信贷经办人员要在逾期、欠息或垫款发生日的()内,向客户、保证人、抵押人或出质人发出盖有信贷业务公章的“逾期贷款(垫款)催收通知书”。
第7题:
自借款人逾期、欠息()个月以上时向保证人发出《衡水银行督促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
第8题:
到期未收回的业务流程中对结息日次日逾期未付息的,调查人应在()内向欠息客户发出催收欠息通知书,同时向保证人发出督促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
A.3个工作日
B.5个工作日
C.7个工作日
D.9个工作日
第9题:
在距结息日()个工作日之前,客户经理向“正常类授信客户”发出付息通知书,提示准备资金按时付息。
第10题:
未减值贷款结息日,对于不能按期收回的应收利息和表外应收贷款欠息,应按照()计收复利,计入()科目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