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 2016 年的年度利润总额为 300 万元,当年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为 50 万元。甲公司在计算当年企业所得税应

题目
单选题
甲公司 2016 年的年度利润总额为 300 万元,当年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为 50 万元。甲公司在计算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的数额为( ) 万元。
A

50

B

30

C

45

D

36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甲公司2019年的年度利润总额为500万元,当年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为80万元,另外直接向受灾小学捐款10万元。甲公司在计算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的数额为( )万元。

A.60
B.70
C.80
D.90

答案:A
解析:
直接向受灾小学的捐款10万元不得在税前扣除。扣除限额=500×12%=60(万元)<实际发生额80万元,在计算2019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只能扣除60万元,其余20万元可以结转以后3年内扣除。

第2题:

甲公司2018年的年度利润总额为300万元,当年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为50万元。甲公司在计算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的数额为(  )万元。

A.50
B.30
C.45
D.36

答案:D
解析:
税前扣除限额=300×12%=36(万元),实际发生捐赠额50万元,超过了扣除限额,2018年只能在税前扣除36万元,超过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3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3题:

甲公司是一家工业制造企业,2018年实际发生的符合限额扣除条件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为16万元,2018年利润总额为200万元。那么,当年发生公益性捐赠支出可税前扣除(万元。

A、16

B、24

C、40

D、0


答案:A

第4题:

2019年甲企业实现利润总额600万元,发生公益性捐赠支出62万元。上年度未在税前扣除完的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支出12万元。已知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计算甲企业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是(  )。

A.74万元
B.60万元
C.84万元
D.72万元

答案:D
解析:
(1)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限额=600×12%=72(万元);(2)在对公益性捐赠计算扣除的时候,先扣除以前年度结转的捐赠支出,再扣除当年发生的捐赠支出;(3)2019年度准予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12+(72-12)=72(万元),剩余的2万元公益性捐赠支出(12+62-72)准予结转以后3年在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5题:

(2017年)甲公司2016年的年度利润总额为300万元,当年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为50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在计算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为( )万元。

A.50
B.30
C.45
D.36

答案:D
解析: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限额=300×12%=36(万元),实际发生额(50万元)超过了税前扣除限额,2016年只能在税前扣除36万元。

第6题:

某施工企业2014年度利润总额8000万元。企业当年发生公益性捐赠支出1000万元。本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捐赠支出准予扣除的最大金额是( )万元。 (2015)

A.1000
B.250
C.960
D.125

答案:C
解析: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 %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8000×12%=960万;

第7题:

(2017年)甲公司2016年销售收入为2200万元,当年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为60万元,且能提供有效凭证。甲公司在计算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 )万元。

A.11
B.60
C.36
D.50

答案:A
解析: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本题36(60×60%)>11(2200×5‰),所以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11万元。

第8题:

甲公司2010年度利润总额为210万元,其中包括本年收到的国债利息收入70万元。该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该公司当年按税法核定允许在税前扣除的实发工资为200万元;当年的营业外支出中,有20万元为税款滞纳金支出。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年初数为40万元,年末数为50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年初数为25万元,年末数为35万元。除上述事项外,甲企业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要求:

(1)计算甲公司2010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甲公司2010年度应交所得税额。

(3)编制甲公司应交所得税的会计分录。

(4)计算甲公司2010年度实现的净利润。

(5)编制甲公司年末结转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分录。(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正确答案:
(1)甲企业2010年度应纳税所得额=210-70 20=16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国债利息收入不需要纳税,因此应该作纳税调减;按税法核定允许在税前扣除的实发工资为200万元,不需要作纳税调整;当年的营业外支出中,有20万元为 税款滞纳金支出,按照税法规定不能从税前扣除,应做纳税调增)。 (2)甲企业2010年度应交所得税额=160?25%=40(万元)(3)借:所得税费用40   递延所得税资产1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40     递延所得税负债10(4)甲企业2010年的净利润=210-40=170(万元)(5)结转所得税费用 借:本年利润40  贷:所得税费用40

第9题:

(2017年)甲公司2016年的年度利润总额为300万元,当年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为50万元。甲公司在计算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的数额为( )万元。

A.50
B.30
C.45
D.36

答案:D
解析: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
  准予扣除的限额=300×12%=36万元<50万元,所以准予扣除36万元。

第10题:

甲公司 2016年实现会计利润总额 300万元,预缴企业所得税税额 60万元,在“营业外支出”账户中列支了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向灾区的捐款 38万元。已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25%,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 12%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计算甲公司当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300+38)×25%-60=24.5(万元)
B.300×25%-60=15(万元)
C.(300+300×12%)×25%-60=24(万元)
D.[300+38-300×12%)]×25%-60=15.5(万元)

答案:D
解析: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限额= 300× 12%= 36(万元),实际发生额( 38万元)超过了扣除限额,当年税前可以扣除 36万元,纳税调增额= 38- 300× 12%= 2(万元)。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