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理解新闻宣传的指导性?

题目
问答题
如何正确理解新闻宣传的指导性?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论如何正确理解法的国家强制性?


参考答案:

1.法的国家强制性具有潜在性和间接性;
2.国家强制力不是保证法律实施的唯一力量;
3.法的国家强制力必须以法定的方式、由法定的专门机关执行。


第2题:

如何正确理解USP理论。


正确答案: 正确了解USP理论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重要方面:
(1)USP理论是指的独特的销售主张或销售点。根据USP理论,选择什么样的产品特性加以传播,对广告效果的影响关系很大。
(2)任何商品都有很多特性,但消费者能记住的东西很有限。只有找出什么是消费者最喜欢的,商品的效能才有可能被消费者所重视。
(3)与其他品牌相比,商品的特性越独特,就越能够从众多品牌中脱颖而出,使消费者对该品牌产生好感,因此要找出竞争对手的商品中没有的特性在广告中加以强调。
(4)在广告实践中,不仅要善于找出竞争对手的品牌所没有的特性,还要善于发现在各品牌共有的特性中,竞争对手所忽略的特性。
(5)USP理论的基本前提是视消费者为理性思维者,因此,广告应对准消费者的需要,提供可以带给他们实惠的许诺。

第3题:

如何正确理解婚姻自由?


参考答案:

婚姻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决定自己婚姻大事的自由,任何人不得强制或干涉。从这里可以看出他的两个特征:其一婚姻自由是法律赋予人们的一种权利,任何人不能强制或干涉;其二婚姻自由的行使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个方面。(1)结婚自由。结婚自由是指建立婚姻关系的自由。主要表现在结不结婚,和谁结婚,完全由当事人自己作主,其他任何人都不能强制或干涉。(2)离婚自由。离婚自由是指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由。结婚是以爱情为基础,双方自愿为条件的。在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关系无法维持的时候,依法解除这种痛苦的婚姻,是完全必要的。(3)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的关系。结婚自由是普遍权利,几乎人人都要行使;离婚自由却不是人人都要行使的。结婚自由是婚姻自由的主要方面,是基础,离婚自由是重要补充。二者相结合构成了婚姻自由的完整内容。(4)贯彻婚姻自由原则就要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第4题:

如何做好大会的新闻宣传活动?


正确答案:要积极借助各地党报党刊和社会新闻媒体的力量,重点发挥工会报刊杂志、“一网两微”等宣传舆论阵地作用,通过开展知识竞赛、演讲、征文等形式,开设专题专栏、撰写系列评论和体会文章、组织微感言征集等活动,广泛宣传省工会第十五次代表大会精神,宣传广大职工和工会干部在学习贯彻大会精神过程中解决实际问题的新进展新成效,增强舆论引导能力。组织网络媒体通过系列报道、在线访谈、论坛跟帖等方式,开展具有网络特点的宣传报道,积极引导网上舆论,有效回应职工网民关切,增强网络宣传的实效性和影响力。

第5题:

如何正确理解体育教学评价的目的?


正确答案: 应该从四个方面来理解体育教学评价的目的:(1)选拔。用于判断学生的体育学习潜力,选拔学生。(2)发展。用于发现学生的体育学习问题,帮助进步。(3)甄别。用于判断学生的体育学习状况,评定成绩。(4)激励。用于反馈学生的体育学习进步,激励学生。

第6题:

应该如何正确理解企业广告的作用?


参考答案:

(1)是企业、商品和服务与受众之间的认知桥梁
(2)加强受众对企业、商品和服务的一贯印象
(3)通过多层次传播,形成口碑效应
(4)广告在改变消费指向的同时,产生长远的销售利益


第7题:

如何正确理解新闻宣传的指导性?


正确答案: 可以从如下五个方面支理解:
(1)它是通过新鲜重要的事实报道或评论来起正确指导作用的;
(2)指导性不等于指令性(要用形象性来指导);
(3)它主要是对人们的思想、生活上的指导;
(4)它是寓于知识性于趣味性之中,与服务性相结合;
(5)指导性对不同类型的传播有不同的要求。

第8题:

如何正确理解婚姻自由原则?


参考答案:

(1)婚姻自由原则的内容是,凡是具有婚姻行为能力的人,都有权依照法律规定自主、自愿地决定自己的婚姻问题,不受任何非法干涉。(2)婚姻自由原则的确立是对封建包办强迫婚姻的根本否定。它体现了社会主义婚姻关系的根本要求和国家对公民合法婚姻权利的充分保护。(3)婚姻自由原则赋予婚姻当事人(包括结婚当事人和离婚当事人)以充分的选择权和决定权。但是,这种个人独立的选择权和决定权并不意味着婚姻的成就或者解除,任何婚姻行为都要受两种基本因素的制约。第一,必须受婚姻关系社会性的制约。任何人对结婚或者离婚的选择和决定都必须合乎法律的要求,不得逾越法律规定的基本界限。第二,必须受婚姻关系相对性的制约。一方面,缔结婚姻关系必须有双方的合意,如果企图将个人意愿强加给另一方,恰恰违背了婚姻自由原则。另一方面,如果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意愿完全契合,各自的离婚自由权利自然可以得到实现;如果缺乏充分的合意,一方享有表达离婚意愿的自由,另一方也有表达不离婚意愿的自由,要求解除婚姻关系一方的自由权利就只能表现为一种诉权,即提起离婚诉讼的自由权,而不是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由权。总之,婚姻自由原则是我国全部婚姻制度的基石。婚姻自由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我们应当坚决维护和贯彻这一基本原则,同时注意防止对婚姻自由权的滥用。


第9题:

如何正确理解证人的资格?


正确答案: (1)凡是知道案件情况并有作证能力的人,都可以作为证人。
(2)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3)证人只能是当事人以外知道案件情况的人。
(4)由于证人是以知道案件情况为条件的,具有不可代替性,这决定了证人在刑事诉讼中占有优先地位。
(5)证人只能是公民个人,法人和非法人团体不具有证人资格。

第10题:

如何正确理解组织的含义?


正确答案:具体地说,对组织的涵义应把握以下几个要点:
(1)组织是动态的组合活动过程,是指组织工作或组织活动。
(2)组织是相对静态的人群社会实体单位。
(3)组织必须具有共同目标,而它自身则是实现共同目标的手段。
(4)组织是有一定的需要动机、情感和进取心的团体意识和精神的结合体。
(5)组织是一个投人产出的系统,它与社会环境相互作用,并具有调节、适应发展变化功能的开放系统。
(6)组织是物的系统、人的系统和社会环境系统相结合的社会技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