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
错
第1题:
审查员在申请的首次检索中发现存在已经授权的同一申请人的权利要求完全相同的实用新型申请,因此在指出存在R类文件要求申请人选择放弃专利权的情况下,同时指出权利要求1不符合实施细则第21条第2款的固定,要求将权利要求2-4的内容补充到权利要求1中,最后申请人将权利要求2-4的内容补充到权利要求1中,并同时附交一份放弃其专利权的书面声明。请问审查员的处理是否符合审查指南关于对一件专利申请和一项专利权的处理的相关规定。
第2题:
如果一个组合物中某组分的上限值+其它组分的下限值大于100%,即权利要求的数值范围中存在不可能实施的数值,该权利要求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的规定,不可能通过修改的方式克服此缺陷,否则会不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
第3题:
A.方法和为实施方法而专门设计的设备的独立权利要求
B.产品、专用于制造该产品的方法和该产品的用途的独立权利要求
C.产品和该产品的作用的独立权利要求
D.包括在一项权利要求内的两项产品的同类独立权利要求
第4题:
当权利要求涉及与某抗原具有高亲和性的单克隆抗体时,由于得到该单克隆抗体的方法不能重复再现,因此必须保藏能产生该单克隆抗体的杂交瘤,否则,会因为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3款的规定,不可能被授权。
第5题:
组合物权利要求在限定组分的含量时,一律不允许出现“大约”、“左右”等含糊不清的用词,否则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的规定。
第6题:
权利要求要求保护某微生物的具体突变株,但说明书中却没有提供该突变株的具体实施方式,该说明书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3款的规定。
第7题: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是纯功能性限定的权利要求,则()。
第8题:
第9题:
某案,权利要求1是产品权利要求,权利要求6是制备权利要求1所述产品的方法权利要求,其中涉及原料、工艺步骤和参数等特征。审查员首先评价了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接下来以下述方式评价权利要求6的创造性:“在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中结合有机发光材料领域的技术常识,能够得到权利要求6的技术方案,因此权利要求6也不具有创造性。”请问,审查员的评述哪些问题?
第10题:
陈某拥有一项发明专利申请,其中权利要求1及其从属权利要求2涉及一种转笔刀,权利要求3为另一项产品独立权利要求,涉及一种铅笔。实质审查过程中,审查员指出独立权利要求1和3之间缺乏单一性,陈某在答复时删除了权利要求3。最终该申请因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被驳回。陈某在提出复审请求时对权利要求书进行了修改。下列哪些修改方式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