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余某(甲县人)病逝,其生前在乙县居住过的三间平房由其大儿子余大接管。余大在原来房屋的基础上加盖了二层三

题目
问答题
2013年9月余某(甲县人)病逝,其生前在乙县居住过的三间平房由其大儿子余大接管。余大在原来房屋的基础上加盖了二层三间房屋,余大全家搬进去居住。余大的弟弟余二认为房屋是父亲留下的,应当有他一份,于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其对父亲遗产的一半的所有权。当被告和原告就房屋分割争执不下时,其堂兄余兄从海外归来,也向法院提出了房屋产权要求。余兄称争议房屋不是余某的遗产,而是余兄在出国前借给余桌居住的。当时由于余大、余二都不给余某提供住处,老人无处可居。余兄办好一切出国手续后,就提出让余某居住并负责照管房屋,待余兄归国后再返还,余某表示同意。因此,余兄拿出当时的租借合同,要求加入到诉讼中来,认为双方所争房产产权完全归自己享有,原被告无权分割房产,并要求余大赔偿改造厉屋给自己造成的损失。人民法院同意余兄参加诉讼。案件经当事人同意进行调解并达成了调解协议。  (1)对于本案何地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为什么?  (2)余兄参加诉讼后,其诉讼地位如何?为什么?  (3)余兄提供的租借合同,按照证据的理论分类,属于什么证据?  (4)如果调解协议的诉讼请求超过了余大的请求,该协议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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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张某在甲县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在乙县执行,服刑期间,张某脱逃,被捕押回监狱以后发现其在脱逃期间在丙县犯有抢劫罪。现已知张某户籍所在地是丁县。对于张某所犯的新罪应当由哪一法院管辖( )

A.甲县人民法院

B.乙县人民法院

C.丙县人民法院

D.丁县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B
本题考查刑事诉讼当中法院管辖的问题。
根据《刑诉法解释》第14条第3款规定,正在服刑的罪犯在脱逃期间的犯罪,如果是在犯罪地捕获并发现的,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被缉捕押解回监狱后发现的,由罪犯服刑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2题:

第 1 题 甲、乙共同继承平房两间,一直由甲居住。甲未经乙同意,接该房右墙加盖一问房,并将三间房屋登记于自己名下,不久又将其一并卖给了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乙是继承房屋的按份共有人

B.加盖的房屋应归甲所有

C.加盖的房屋应归甲、乙共有

D.乙有权请求丙返还所购三间房屋


正确答案:B
甲、乙共同继承的房屋在遗产分割之前属于其共同共有,所以A项错误。甲加盖的房屋是接在该房屋右墙以外的,与甲乙共同共有的房屋相互独立,甲原始取得其加盖房屋的所有权,所以B项正确、C项错误。《民通意见》第89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甲对其加盖的房屋有处分权,对其与乙共同共有的房屋无处分权,但由于甲为三间房屋的登记所有人,且丙又为善意,所以根据公示公信原则,丙取得三间房屋的所有权,乙无权要求返还。所以,选择B项。

第3题:

甲、乙在2000年结婚,婚后购置平房两间,后两人离婚,对该房尚未进行分割,一直由甲居住。甲没有经过乙同意,就在该房右墙外加盖一间房,并将三间房屋登记于自己名下,不久又将其一并卖给了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乙是房屋的按份共有人

B.加盖的房屋应归甲所有

C.加盖的房屋应归甲、乙共有

D.乙有权请求丙返还所购三间房屋


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共有及添附的相关规定。甲、乙夫妻关系共同共有两间平房,选项A说法错误。甲加盖的房屋是接在该房屋右墙以外的,与甲乙共同共有的房屋相互独立,甲原始取得其加盖房屋的所有权,选项C说法错误。登记所有火,且丙又为善意,所以根据公示公信原则,丙取得三间房屋的所有权,乙无权要求返还,选项D说法错误。

第4题:

甲、乙共同继承平房两间,一直由甲居住。甲未经乙同意,接在该房右墙加盖一间房,并将三间房屋登记于自己名下,不久又将其一并卖给了不知情的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乙是继承房屋的按份共有人

B.加盖的房屋应归甲所有

C.加盖的房屋应归甲、乙共有

D.乙有权请求丙返还所购三间房屋


参考答案:B
解析:本案中,甲加盖的房屋与甲、乙共同共有的房屋相互独立,甲原始取得其加盖房屋的所有权,故B项正确。A项甲、乙共同继承的房屋在遗产分割前属于其共同共有;D项甲为三间房屋的登记所有人,且丙为善意,丙取得三间房屋的所有权,乙无权要求返还。

第5题:

余某有两个儿子,余甲16周岁,余乙13周岁。一天,余某对余乙说:“你和胡小某(邻居胡某的儿子)到他们家玩的时候,把他妈的首饰盒悄悄拿回来。”结果余乙取回后余某卖了2万元钱。余某对余乙非常疼爱,有一天,由于余乙在某商店偷窃时被店老板发现打了一顿,余某非常恼怒,就对余甲说:“你弟弟被欺负了,你晚上去把那家商店烧了。”但余甲拒绝前往。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余某让余乙盗窃一案,余某是间接正犯,成立盗窃既遂

B.余某让余甲放火一案,余某是教唆犯,成立放火罪未遂

C.余某让余甲放火一案,由于余某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重处罚

D.余某让余甲放火一案,由于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余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正确答案:ABCD
【考点】教唆犯的刑事责任
【解析】我国《刑法》第29条规定,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由于余乙未到负刑事责任的年龄,所以余某让余乙盗窃一案,余某是间接正犯。

第6题:

余某拟大修房屋,向县规划局提出申请,该局作出不予批准答复。余某向市规划局申请复议,在后者作出维持决定后,向法院起诉。县规划局向法院提交县政府批准和保存的余某房屋所在中心村规划布局图的复印件一张,余某提交了其房屋现状的录像,证明其房屋已破旧不堪。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县规划局提交的该复印件,应加盖县政府的印章

B.余某提交的录像应注明制作方法和制作时间

C.如法院认定余某的请求不成立,可以判决驳回余某的诉讼请求

D.如法院认定余某的请求成立,在对县规划局的行为作出裁判的同时,应对市规划局的复议决定作出裁判


正确答案:ABC

第7题:

平县日报新闻记者余芳合在报道某一街道居民打架斗殴引起恶性事件的消息时,没有查清事实,就将配发的照片上的两个青年男女说成是主要当事人(甲男乙女),并发表在当地有较大影响的平县日报上。消息传开后,当地的舆论对二人造成很大压力,甚至造成甲在应聘时遭到拒绝。对此,下列有关表述有误的是:( )

A.此行为不构成侵权,因余芳合主观上不是故意,且是为报道新闻而写的

B.甲、乙可选择以余芳合也可以选择以平县日报为被告

C.甲、乙若起诉,应以平县日报为被告

D.此行为侵犯了甲、乙的名誉权


正确答案:AB

「考点」名誉权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以下简称《审理名誉权解答》)第六问规定,“问:因新闻报道或其他作品引起的名誉权纠纷,如何确定被告?答:因新闻报道或其他作品发生的名誉权纠纷,应根据原告的起诉确定被告。只诉作者的,列作者为被告;只诉新闻出版单位的,列新闻出版单位为被告;对作者和新闻出版单位都提起诉讼的,将作者和新闻出版单位均列为被告,但作者与新闻出版单位为隶属关系,作品系作者履行职务所形成的,只列单位为被告。”第七问规定,“问:侵害名誉权责任应如何认定?答: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责任,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侮辱或者诽谤他人,损害他人名誉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因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依此,可知题中平县日报的行为侵犯了甲、乙的名誉权,甲、乙若起诉,应以平县日报为被告。

第8题:

被告人王某工作在甲县,住在乙县,在追诉有效期间发现其在丙县盗窃现金5000元,该案管辖的法院是()。

A.丙县基层法院

B.丙县基层法院,必要时可移送甲县法院

C.甲县基层法院

D.乙县基层法院


参考答案:A

第9题:

甲县恶性肿瘤组死亡率比乙县高,经标准化后甲县恶性肿瘤标准化死亡率比乙县低,其原因最有可能是

A、甲县的诊断水平高

B、甲县的肿瘤防治工作比乙县好

C、甲县的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比乙县小

D、甲县的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比乙县大

E、不能得出结论


参考答案:D

第10题:

甲、乙共同继承平房两间,一直由甲居住,甲未经乙同意,接着在该房右墙加盖一间房,并将三间房屋登记于自己名下,不久又将其一并卖给了不知情的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甲乙二人共有一栋房屋,由二人轮流居住,甲在居住期间,房屋倒塌造成对第三人的损害,该损害应由( )。

A.甲乙二人连带赔偿

B.甲单独赔偿

C.甲乙二人按比例赔偿

D.以上答案都不对


参考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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