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简述继承法律关系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继承法律关系,是指由继承法律规范所调整的,民事主体之间因公民死亡时对其个人财产进行继承而发生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继承法律关系的法律特征:
1.继承法律关系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法律关系。继承法律关系不适用民法中等价有偿的原则,其权利主体是特定的,客体仅限于遗产。
2.继承法律关系是因公民死亡而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继承法律关系必须以被继承人死亡为前提,没有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存在,就没有继承法律关系的发生。这是继承法律关系与其他民事法律关系最显著的区别。
3.继承法律关系是财产继承上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继承法律关系的客体只是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和财产权利,继承法不以身份法上的权利义务的转移为内容。
第2题:
简述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概念。
是民事诉讼法律、法规所调整的法院与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当事人之间以及当事人同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存在的,以诉讼权利义务为内容的具体的社会关系。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点
民事法律关系是指由民法所确认和保护的社会关系。
特点:
第一、民事法律关系是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第二、民事法律关系是体现了国家意志和当事人意志的思想意志关系。第三、民事法律关系具有平等和等价有偿的特点。
第6题:
简述民事诉讼的概念。
是指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
第7题:
简述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构成。
(1)当事人与法院之间的关系:审判法律关系。体现了法院对整个审判程序的控制。
(2)当事人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争讼法律关系。体现了当事人与当事人之间的对抗。
第8题:
A、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诉讼过程
B、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
C、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
D、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内容
第9题:
简述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和种类.
第10题:
简述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